高发改办发〔2021〕52 号.pdf
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高发改办发〔2021〕52 号 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关于气价高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芳、李伟斌、唐俊丽、袁世清代表: 您提出“关于气价高问题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对我 们工作的支持,现就其中涉及价格方面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山西开展 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厅字〔2019〕40 号)和山西省 委省政府《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 (晋发〔2019〕 26 号)等文件要求,晋城市发改委对“气化晋城”煤层气价格 改革工作制定了方案,计划今年 11 月底实现“同市同价”工作 目标,全晋城市各县(市、区)城乡将实行统一气价。 二、根据晋城市发改委工作安排,高平市成立了“气化高平” 煤层气价格改革工作专班,分别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住建局等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煤层 气价格改革推进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局收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 宝贵的意见。让我们携手建设美丽高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芦素芳 联系电话:0356-5222033 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 年 7 月 12 日 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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