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生须知.docx
附件 2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面试公告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指 定时间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 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 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面试当天上午 8:10 没有到达抽签点(明德楼楼下) 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 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 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 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 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 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 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 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 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 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 1 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 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 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 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 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 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 行严肃处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