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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本】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野外(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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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生态环境部监制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2 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表 1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 建设单位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2 号 项目建设地点 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2 号; 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外(室外)场地,不固定;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 限公司内的专用贮存仓库(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 6 号) /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项目总投 资(万元) 项目性质 *** 批准文号 项目环保总投 资(万元) ***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他 / 投资比例(环保 投资/总投资) 占地面积 (m2) *** □销售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使用 □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生产 □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 □销售 / / 放射源 应 用 类 型 非密封 放射性 物质 射线 装置 □使用 □乙 □生产 □Ⅱ类 □Ⅲ类 □销售 □Ⅱ类 □Ⅲ类 使用 Ⅱ类 □Ⅲ类 其他 □丙 / 项目概述 一、建设单位简介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公司”) 创建于 1958 年 5 月,系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的国有全资子公司,原名西南电业管理 局送变电工程公司,1989 年更名为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2017 年 9 月 29 日更名 为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2020 年 1 月 14 日更名为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 有限公司。 -1- 公司具有国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国家一级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 级承试类企业,主要承担电网基建施工、运维检修和应急抢险三大业务。经过多年的 砥砺奋进,公司培养了大批经验丰富、技能过硬、作风顽强的高素质人才。拥有 5 万 余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机具,装备优良,配置齐全。拥有行业领先的高山大岭全过 程施工技术储备,掌握轻中重型索道运输、线路封网跨越等先进技术,获得货运索道 托架、货运索道单轮运载小车、圆管式悬浮抱杆、铁塔主材更换装置、铁塔组立施工 夹具、液压断线钳、便携式导线铝股剥切器等近百项专利,具备电网优质高效建设能 力和快速的电网应急处置能力。 二、任务由来 目前,随着各行业对 X 射线无损检测需求的日益增长,加之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 的提升,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为拓展业务范围,满足客户需求以及弥补 其他检测方法的不足,计划配备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 线装置)用于开展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业务,本项业务主要为四川省内架空输电 线路进行野外探伤,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 三、编制目的 为加强核技术应用项目的辐射环境管理,防止放射性污染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确 保射线装置的使用不对周围环境和工作人员及公众产生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方须对 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 172 条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中“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公告》(2019 年第 2 号文), 本项目应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批准,并在取得环评批复后及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 证。 为此,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瑞森辐射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 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 1)。南京瑞森辐射测技术有限公司接 受委托后,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 -2- 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 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 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已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 (详见附件 4)。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表的评价内容与目的: 1、对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 析。 2、提出污染防治措施,使辐射影响降低到“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3、满足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的要求,为项目的环境 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外(室外)现场,不固定;X 射线探伤机 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专用的贮存仓库内(四川 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 6 号)。 1、建设内容与规模: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拟在野外(室外)使用 1 台 ICM CP160B 型定 向 X 射线探伤机开展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 160kV, 最大管电流 0.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主要用于四川省内架空 输电线路的野外探伤,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的无损检测,X 射线探伤机年最大拍摄约 10000 次,每次拍片最长时间曝光约 3min,年最大出束时间 约为 500h,主射方向仅为竖直向上(朝向天空)。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公司原有贮存仓库内,该仓库位于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 6 号公司南部办公楼一层,面积约 15m2。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3- 本次拟申请新增辐射项目内容见表 1-1。 表 1-1 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情况一览表 射线装置 序号 1 名称及型号 ICM CP160B 型 定向 X 射线探伤机 数量 技术参数 类别 1 160kV/0.5mA Ⅱ 工作场所 野外(室外)探 伤作业现场 使用 环评情况及审 情况 批时间 新增 本次环评 2、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组成内容及主要的环境问题见表 1-2。 表 1-2 项目组成内容及主要环境问题 名 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探伤机配备 情况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本项目拟在野外(室外)使用 1 台 ICM CP160B X 射线、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 1 台(最大管电压 160kV、 臭氧及氮氧 最大管电流 0.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主体 探伤地点 探伤地点为全国各地,不固定。 工程 年曝光时间 年最大曝光时间约 500h 运营期 化物、 噪声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 设备存放 公司原有贮存仓库内(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 家店北一路 6 号),面积约 15m2。 辅助 / / 探伤机存放库房 / 配电、供电和通讯系统等 / 办公生 利用公司其他办公室及生活设施 生活垃圾、 活设施 野外(室外)探伤依托工程施工区办公及生活设施 生活污水 工程 公用 工程 3、项目依托设施 ①依托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办公室依托公司既有办公室,不涉及新建。 ②依托环保设施:本项目工作人员在公司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已有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本项目工作人员在公司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暂存,由市政环卫部 门定期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工作人员野外(室外)探伤现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野外(室 外)探伤现场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 4、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4- 5、工作制度及人员配置 工作制度: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每年工作 25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本项目 X 射 线探伤机年最大曝光时间约 500h,辐射工作人员最大年受照时间与 X 射线探伤机实 际年出束时间一致。 工作人员:本项目拟配备 X 射线探伤机 1 台,每次探伤作业仅在同一地点内使用 1 台探伤机进行作业,不存在同一地点使用两台及以上探伤机同时探伤或同一时间不 同地点进行探伤的情况,故本项目拟配备辐射工作人员 4 名,分为 2 组(每组 2 名辐 射工作人员,其中 1 名操作人员同时兼任现场安全员),探伤机至少需要 2 名操作人 员同时在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备多名警戒人员。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的配备满足《关于印发<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16〕149 号)中 “探伤作业时至少有 2 名操作人员在场,探伤作业时应配备现场安全员(可以为现场 的两名操作人员之一)”的要求。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均为新增人员,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可根据今 后开展的项目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在持续引进技术熟练的操作人 员的同时,公司应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 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 部,公告 2019 年 第 57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 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应当通过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辐 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网址:http://fushe.mee.gov.cn)报名并参加考核。2020 年 1 月 1 日前已取得的原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 设有限公司应尽快组织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在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 护培训平台”报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 可持证上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仍需通过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辐 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进行再学习考核。 五、本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核技术在无损探伤检测领域内的运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三十一 项“科技服务”中第 1 条“检验检测服务”,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5- 六、实践的正当性 本项目为野外(室外)探伤,不涉及室内探伤,主要对四川省内架空输电线路进 行野外探伤,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由于探伤作业委托单位 的不同,探伤作业地点不固定。 同时,X 射线探伤作为五大常规无损检测方法之一,可以探测各类金属内部可能 产生的缺陷,如气孔、针孔、夹杂、疏松、裂纹、偏析、未焊透和熔合不足等,且能 较直观地显示工件内部缺陷的大小和形状,对保障产品质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 项目核技术应用项目的开展,可达到一般非放射性探伤方法所不能及的检测效果,是 其它探伤项目无法替代的,由于 X 射线探伤的方法效果显著,因此,该项目的实践是 必要的。但是,由于在探伤过程中射线装置的应用可能会给周围环境和辐射工作人员 造成一定的辐射影响,同时射线装置的使用及管理的失误会造成辐射安全事故。建设 单位在开展 X 射线探伤过程中,对射线装置的使用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辐射防护要 求采取相应的管理及防护措施,对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此, 在正确使用和管理射线装置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项辐射产生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本 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因此该核技术利用符合实践正 当性要求。 七、项目周边保护目标以及场址选址情况 本项目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外(室外)现场,不固定,大部分为野外(室 外)周围人口稀少的地方,本项目保护目标主要为控制区外监督区内的辐射工作人员 及监督区外评价范围内的邻近公众。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在野外(室外)作业时,主 要用于四川省内架空输电线路的野外探伤,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 接管的无损检测,属于高空作业且主射方向仅为竖直向上(朝向天空)。建设单位将 通过清场、张贴公告、拉警戒线及调整探伤作业时间等安全管理措施,按照划定的控 制区和监督区严格管理,禁止其他人员出入。本项目产生的辐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 管控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辐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专用仓 库内,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2 号(地 理位置示意图间附图 1),X 射线探伤机贮存仓库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 一路 6 号公司南部办公楼一层,面积约 15m2,为确保 X 射线探伤机和环境保护目标 -6- 的安全,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防盗防破坏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包括:①贮存仓库内、 外均拟设置监控摄像头,实施 24 小时监控;②贮存仓库拟安装防盗门及防盗窗,确保 探伤机安全,并将该仓库纳入检验所重点巡视范围;③安排专人维护管理和维护,并 做好射线装置台账工作;④射线装置和线缆分开存放。此外,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不 会在贮存仓库及公司内其他区域进行调试和使用,该贮存仓库只用作仓储,X 射线探 伤机暂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周围环境对该贮存仓库无制约因素,因此探 伤机无探伤任务时存放于该贮存仓库是合理的。本项目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 公司平面布局示意图见附图 2,X 射线探伤机贮存仓库现场情况见附件 2。 八、项目单位核技术应用现状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目前无 X 射线装置,之前未涉及过与电离辐射 有关的业务。因此,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须完善本项目的环评及相关手 续后,及时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7- 表 2 放射源 序号 核素名称 总活度(Bq)/ 活度(Bq)×枚数 类别 活度种类 用途 使用场所 贮存方式与地点 备注 / / / / / / / / / 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序号 核素名称 / / 理化性质 / 活动 实际日最大操作 日等效最大操作 年最大用量 种类 量(Bq) 量(Bq) (Bq) / / / / 用途 操作方式 / / 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8- 使用场所 贮存方式与地点 / / 表 4 射线装置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 序号 名称 类别 数量 型号 加速粒子 最大能量(MeV) 额定电流(mA)/剂 量率(Gy/h) 用途 工作 场所 备注 / / / / / / / / / / / (二)X 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等用途 序号 名称 类别 数量 型号 最大管电压 (kV) 最大管电流 (mA) 用途 1 X 射线探伤机 Ⅱ 1 ICM CP160B (定向型) 160 0.5 无损检测 工作场所 备注 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 本次环评 外(室外)现场,不固定 (三)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序 号 名称 类别 / / / 数量 型号 / / 最大管电压 最大靶电流 中子强度 (kV) (μA) (n/s) / / / 用途 工作场所 / / 氚靶情况 活度(Bq) 贮存方式 / / 数量 / 备注 / -9- 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名称 状态 核素名称 活度 月排放量 年排放总量 排放口浓度 暂存情况 最终去向 臭氧和氮氧化物 气态 / / / 微量 微量 不暂存 直接进入大气,臭氧在常温下 50min 左右可自行分解为氧 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显、定影废液 液态 / / / / / / / 废胶片 固态 / / / / / / / 洗片废水 液态 / / / / / /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 mg/L,固体为 mg/kg,气态为 mg/m3;年排放总量用 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 或 Bq/kg 或 Bq/m3)和活度(Bq)。 - 10 - 表 6 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发布施行;2014年 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2018年12月 29日发布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4)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 年12月1日起施行;2019年修正,国务院令709号,2019年3月2日施行;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682 号,2017年10月1日发布施行; (6)《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修改,生态 环境部令第20号,2021年1月4日起施行; (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 法规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文件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第 16号令,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2021年令第49号)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11)《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 (12) 《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145号,2006年9月26日起施行; (13)《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函 〔2016〕430号),2016年3月7日起施行;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令第9号,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15)《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 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 11 - (16) 《关于启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 年 第39号,2019年11月1日起启用。 (17)《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 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7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 容和格式》(HJ 10.1-2016); 技术 (4)《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2021); (5)《环境 γ 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 1157-2021); 标准 (6)《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 (7)《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2022 年 10 月 13 日发布, 2023 年 3 月 1 日实施); (8)《工业 X 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 250-2014); (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19)。 (1)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 (2)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 纲(2016)》的通知,川环函〔2016〕1400 号。 (3)《关于印发<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 全和防护要求(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16〕149 号); (4)《辐射防护导论》(原子能出版社,1988); 其他 - 12 - (5)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 评价范围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 格式》(HJ 10.1-2016)中“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价范围和保 护目标的选取原则: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通常取装置所在场所实 体屏蔽物边界外 50m 的范围(无实体边界项目视情况而定,应不低于 100m 范围)”。 保护目标 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及《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试行)》(川环办发〔2016〕149 号) 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在进行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时,应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 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 本项目野外探伤主要选择在四川省内各个架空输变电线路工程区范围内,探伤地 点为各地区城区范围外及野外,探伤工作开展的高度范围在离地面约 20~40m 左右的 高空,同时本项目不在城市周边、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点开展探伤工作,控制区和 监督区内无固定建筑、流动车辆等,控制区外监督区内的辐射工作人员及监督区外评 价范围内的公众均应划定为保护目标;当探伤工作地点在周围有敏感目标的场所进行 并且主射方向无法避开敏感目标,建设单位需要做好清场工作,确保两区内无公众的 情况下方可进行探伤工作,需在保护目标和探伤机间增设辐射防护屏障,减小控制区 和监督区的范围,监督区边界处放置“当心电离辐射”的警示牌。 表 7-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人数 年剂量约束值 (人) (mSv/a) 控制区外,监督区内 4 5 监督区外,评价范围内 不定 0.1 保护目标 相对探伤机方位 与探伤机的距离(m) 职业人员 非主射方向 公众 不定 评价标准 一、执行标准 本项目执行标准如下: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相应标准。 - 13 - (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相应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标准。 (2)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相应标准。 (3)噪声:执行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现场当地的标准限值。 (4)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相 应标准。 (5)电离辐射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3、其他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辐射环境评价标准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限值(摘录部分) 对象 要求 工作人员所接受的职业照射水平不应超过下述限值: 职业照射 剂量限值 ①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 5 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20mSv ②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 ③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0mSv ④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 实践使公众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 公众照射 ①年有效剂量,lmSv; 剂量限值 ②特殊情况下,如果 5 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 l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 效剂量可提高到 5mSv。 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 应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 控制区: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把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以 便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 监督区: 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将下述区域定为监督区:这种区域未被定为控制区,在其中通常不 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 2、《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 本标准规定了 X 射线和 γ 射线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 14 -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 600 kV 及以下的 X 射线探伤机和 γ 射线探伤机进行的探伤工作(包括固定 式探伤和移动式探伤),工业 CT 探伤和非探伤目的同辐射源范围的无损检测参考使用。 7.1 作业前准备 7.1.1 在实施移动式探伤工作之前,使用单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实现安全操 作。评估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与附近的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 否高空作业、 作业空间等。应考虑移动式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的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 烟雾报警器等)。 7.1.2 使用单位应确保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的每台探伤机至少应配备两名专职工作人员。 7.1.3 移动式探伤工作如在委托单位的工作场地实施准备和规划,使用单位应与委托单位协商 适当的探伤地点和探伤时间、现场的通告、警告标识和报警信号等,避免造成混淆。委托单位应 给予探伤作业人员充足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工作的安全开展和所需安全措施的实施。 7.2 分区设置 7.2.1 探伤作业时,应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在相 应的边 界设置警示标识。现场射线探伤工作应在指定为控制区的区域内进行。 7.2.2 一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 15μSv/h 的区域划为控制区。 7.2.3 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应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工 作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7.2.6 每一个探伤作业班组应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 X-γ 剂量率仪,并定期对其开展检定/校准 工作。应配备能在现场环境条件下可听见、看见或产生震动信号的个人剂量报警仪。 7.2.8 应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 2.5μSv/h 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 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7.4 边界巡查与检测 7.4.1 开始移动式探伤之前,探伤工作人员应确保在控制区内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 进入控制区。 7.4.2 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应有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 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 7.4.3 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曝光)期间,应测量控制区边界的剂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 时应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 7.4.4 开始移动式探伤工作之前,应对便携式 X-γ 剂量率仪进行检查,确认能正常工作。在移 动式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 X-γ 剂量率仪应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 止。 7.4.5 移动式探伤期间,工作人员除进行常规个人监测外,还应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 量报警仪不能替代便携式 X-γ 剂量率仪,两者均应使用。 - 15 - 三、电离辐射剂量限值和剂量约束值 (1)职业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第 4.3.2.1 条的规定,对任何工作人员,由来自各项获准实践的综合照射所致的个人总 有效剂量不超过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 5 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平 均)20mSv。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评价标准按上述标准中规定的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 限值的 1/4(即 5mSv/a)作为职业人员的年剂量约束值。 (2)公众照射: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规定,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年有效 剂量 1mSv。本项目环评按上述标准中规定的公众照射年有效剂量限值的 1/10(即 0.1mSv/a)作为公众的年剂量约束值。 - 16 - 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本项目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在运营期对环境空 气、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主要影响为对周围的电离辐射影响。因本项目工 程区域不确定,不固定,因此本次环评未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 17 - 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 工程设备与工艺分析 一、施工期工艺分析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作业不存在 施工期。 二、营运期工艺分析 (一)工程设备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拟在野外(室外)使用 1 台 ICM CP160B 型定 向 X 射线探伤机开展探伤作业,该台 X 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 160kV、最大管电流 0.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装置年最大曝光时间为 500h,本项目拟配备的 X 射 线探伤机设备技术参数见表 9-1。 表 9-1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型号 ICM CP160B 最大管电压 160kV 最大管电流 0.5mA 类别 Ⅱ类射线装置 投射类型 定向 辐射角度 / 年最大曝光时间 500h 固有过滤 3.5mmAl ① 发射率常数 mGy.m2mA-1min-1 8.9 ② 本项目探伤机设备设置有延时启动曝光的功能,系统将根据 延时时间 用户设定的延时时间自动延时启动曝光,延时时间设定范围 为 0~3 分钟 工作场所 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外(室外)现场,不固定 注:①发射率常数取 GBZ/T250-2014 表 B.1 中值;②未获得厂家给出输出量的,发射率常数 取 GBZ/T250-2014 表 B.1 中各仟伏(kV)下输出量较大值保守估计,本项目保守选取 200 kV、过 滤条件为 3mm 铝的输出量。 X 射线探伤机设备主要由以下各部分组成:X 射线发生器、控制器及与 X 射线管 头或高压发生器的连接电缆等。ICM CP160B 型 X 射线探伤机如图 9-1 所示。 - 18 - 图 9-1 ICM CP160B 型 X 射线探伤机装置示意图 (二)工作原理 X 射线探伤机主要由射线管和高压电源组成,X 射线管由安装在真空玻璃壳中的 阴极和阳极组成,阴极是钨制灯丝,它装在聚焦杯中。当灯丝通电加热时,电子就“蒸 发”出来,聚焦杯使这些电子聚集成束,直接向嵌在铜阳极中的靶体射击。高压电压 加在 X 射线管的两极之间,使电子在射到靶体之前被加速达到很高的速度。高速电子 与靶物质发生碰撞,就会发生轫致辐射,产生低于入射电子能量的特征 X 射线,X 射 线产生原理见图 9-2。 图 9-2 X 射线产生原理示意图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采用数字射线照相技术。在 X 射线无损检测过程中,由于 被检工件内部结构密度不同,其对射线的阻挡能力也不一样,物质密度越大,射线强 度减弱越大。而当工件内部存在空焊等缺陷时,射线穿过有缺陷的路径比没有缺陷的 路径所透过的物质密度要小得多,其强度减弱较小,即透过的射线强度较大,透射 X 射线被 X 射线相机所接收,X 射线相机把不可见的 X 射线检测信息转换为电子图像 变成视频图像信号传输至监视器上实时显示,可迅速对工件的空焊等缺陷进行辨别。 本项目主要是利用 X 射线对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设备等进行探照,检测内部 元件的损耗情况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更换。 - 19 -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 X 射线野外(室外)探伤工作流程如下: (1)接受现场探伤任务后,制定现场探伤作业方案,该作业方案应包括工况、时 间、地点、控制区及监督区范围、监测方案及清场方式等内容,应明确探伤人员、防 护人员、运输人员、保卫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等。 (2)设备出库:根据设备出入库管理制度,工作人员持任务单,打开库房,在出 入库台账上登记,经过库房管理员确认后,领取设备。 (3)运输: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设备至探伤地点,确保运输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4)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探伤曝光开始前应做好探伤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需对探伤作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应在作业现场边界外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 全信息公示牌,将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法人、辐射安全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操作 人员和现场安全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举报电话、探伤作业 的性质、时间、地点、控制监督区范围及辐射事故报警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 众监督。 ②对探伤现场进行清场,同时对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在控制区边界设置警戒 线及“禁止进入射线探伤区” 的警示牌,在监督区边界上设警戒线、“无关人员禁止 入内”及“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及警示牌。 ③安排 1 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巡查,确保探伤作业 期间无人员误入作业区。探伤装置进行探伤作业时需配备 2 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每 名操作人员均佩戴个人剂量计及个人剂量报警仪,按照探伤现场实际需求穿戴好相应 的防护服。 (5)准备工作完成后,再次对探伤现场进行清场,由辐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巡视 及监督检查,清除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内的非探伤工作人员,确保探伤作业时公众成 员撤离监督区范围。在确保控制区及监督区内无其他人员且各种辐射安全措施到位 后,设置和固定探伤机(架空线缆处)、贴置成像板、操作人员设置电压和曝光时间、 调整焦距、启动延时曝光按钮、人员撤离至警戒线外、曝光、曝光结束后,关闭 X 射 线探伤机,进行实时成像分析。在进行检测时,探伤机位于管道壁外的一侧,成像板 位于与探伤机相对方向管道壁的外侧,对管道内的设备进行无损检测,详见图 9-3。 - 20 - 图 9-3 与本项目类似探伤设备的现场照片及实时成像照片 (6)辐射工作人员远距离操作探伤机进行试曝光,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 计、个人剂量警报仪,并携带辐射巡测仪对控制区及监督区边界进行巡测,一旦发现 辐射水平异常、分区不合理,应立即停止射线出束,调整控制区及监督区边界,并调 整安全警戒措施设置位置。在确保各种辐射安全措施到位后,辐射工作人员在工件需 检测的部位贴上感光胶片,并撤离至控制区外的区域对设备进行远程操作,开始探伤 检测。 (7)达到预定照射时间和曝光量后,关闭机器,辐射工作人员携带个人剂量报警 仪和 X-γ 辐射巡测仪进入控制区,收回 X 射线探伤机,曝光结束,做好相关记录(影 像、照片和现场记录资料等),与工作方案一并存档备查,最后解除警戒并离场。 (8)工作人员对检测系统储存的数字图像和有效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工件焊接质 量、缺陷等。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 统,不使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9)X 射线探伤机在野外(室外)探伤完毕后,需及时送回公司仓库内进行保 - 21 - 管,根据设备出入库管理制度,在出入库台账上登记,设备入库。在野外(室外)探 伤任务期间,未进行探伤时,X 射线探伤机由专人进行保管。 (四)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 X 射线探伤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见图 9-4。 图 9-4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探伤机在进行探伤时产生的 X 射线、 臭氧及氮氧化物,X 射线探伤机在未通电开机时不产生 X 射线。公司在其办公地点区 域内不使用、不调试射线装置,因此公司办公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及周围的公众不会受 到辐射影响。 (五)探伤对象及探伤工况分析 本项目为野外(室外)探伤,不涉及室内探伤,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主要探伤对 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正常探伤工况下,X 射线探伤机运行时的管 电压和管电流一般低于最高管电压和管电流,被探伤的设备(工件)包覆在管道内, 管道直径约:45mm~65mm,管道厚度约:10mm~15mm,距地高度约:20m~60m。 本项目拟配备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开展探伤作业,该 X 射线 探伤机最大管电压 160kV,最大管电流 0.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 X 射线探 伤机年最大拍摄约 10000 次,每次拍片最长时间曝光约 3min,年最大出束时间约为 500h,辐射工作人员最大年受照时间约为 500h。正常探伤工况下,X 射线探伤机运行 时的管电压和管电流一般低于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 - 22 - 污染源项描述 一、电离辐射 由 X 射线探伤机工作原理可知,探伤机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曝光状 态)才会发出 X 射线,对探伤现场工作人员和公众产生一定外照射,不开机状态不产 生辐射。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技术参数详见表 9-1。 二、废气 X 射线探伤机在工作状态时,会使空气电离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臭氧在空 气中短时间可自动分解为氧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 行处理。 四、噪声 探伤工作时,控制区及监督区将开启声光警报器进行报警,因此会产生一定的噪 声,但由于时间较短,且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废物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本项目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依托工程作业区已有的环保设 施,集中回收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 23 - 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 项目安全措施 一、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 司内的专用仓库内,该仓库内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钥匙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保管。 在野外(室外)探伤任务期间,未进行探伤时,X 射线探伤机由专人进行保管。 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现场主要根据施工工地的外环境进行布置,主要选 择在非人员长期居留区域,现场进行探伤时将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其中控制区仅放 置探伤机和被探伤工件,无任何人员居留,辐射工作人员在监督区探伤机非主束方向, 整个监督区将进行清场,无任何非辐射工作人员居留。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现场通 过采取距离控制、铅帘屏蔽以及其他管控措施后对周围辐射环境影响较小,其平面布 置不与施工场地布局相冲突,平面布置是合理的。 二、工作区域两区管理 为加强辐射源所在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根据《电离辐 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的相关要求,在辐射工作场所内划 出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 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及《关于印发<四川省野外(室 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 〔2016〕149 号)等相关规定:探伤作业前应将无关人员清离出场,划分控制区和监 督区,实施“两区”管理。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 15μGy/h,边界上设 置明显的警戒线,应有清晰可见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射线探伤区”的标 牌。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探伤时严禁任何人员在此区域内活动。监督区 位于控制区外,监督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 2.5μGy/h,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 警告标志牌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 建设单位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因地制宜的对野外(室外)探伤工作场所划定 控制区和监督区,实行“两区”管理制度,并设置警戒线,切实做好清场等工作。本 项目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如下。 - 24 - 表 10-1 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两区”划分与管理 野外(室 控制区 外)探伤 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 15μGy/h 的区域,可 “两区” 划分范围 辐射防护 措施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控制区 主射线竖直向上 非主射方向 13m 以内 (朝向天空) 区域 监督区 空气比释动能率在 2.5μGy/h~15μGy/h 之间的区域,根据野外(室外)探伤的 地形、建筑物实际情况确定 非主射方向 13m~32m 以内的区域 人员不能在该区域停留,设置明显的警 监督区,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警 戒线,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边 示标语,限制公众在该区域滞留,边 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射线探 界处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 伤区”警示标志,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 入内”警告牌,设置专人巡视,限制 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 公众人员入内 注:非主射方向周围剂量当量率估算时保守不考虑任何屏蔽,保守考虑投影到地面的范围。 本项目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示意图如图 10-1 所示。 图 10-1 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两区划分示意图(主射方向竖直向上) - 25 - 上述理论计算结果仅为本项目 X 射线野外(室外)探伤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提 供参考。实际探伤过程中 X 射线探伤机的管电压的降低、射线水平照射角度的改变、 被检测工件的厚度的增加以及探伤现场的遮蔽物等都会使辐射场的辐射剂量水平改 变,因此在实际探伤过程中探伤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GBZ 1172022)等要求:在第一次探伤开始前,根据上述理论估算值和经验划定并标出控制区 和监督区边界,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探伤期间,借助 X-γ 辐射巡测仪对控制区和监督区 边界进行检测或修正,将周围剂量当量率在 15μSv/h 以上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控制 区边界外周围剂量当量率在 2.5μSv/h 以上的范围内划为监督区,当 X 射线探伤装置、 场所、被检物体(材料、规格、形状)、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进行巡测, 确定新的划区界线。 三、设备固有安全性 Х 射线探伤机只有在开机状态下才会产生 Х 射线,关机状态下不会产生 X 射线, Х 射线探伤机固有安全性如下: (1)开机时系统自检:开机后控制器首先进行系统诊断测试,若诊断测试正常, 会示意操作者可以进行曝光或训机操作。若诊断出故障,在显示器上显示出故障代码, 提醒用户关闭电源,与厂家联系并维修。 (2)自动训机:设备自检无误后,系统将根据记忆的管头停用时间判断是否需要 自动训机,停用 48 小时以上自动进行强制性训机,如不进行训机,射线机将不能开启 高压。 (3)延时启动:为了便于操作人员撤离现场免受射线辐射,设备设置有延时启动 曝光的功能,系统将根据用户设定的延时时间自动延时启动曝光,延时时间设定范围 为 0~3 分钟。 (4)当 X 射线发生器接通高压产生 X 射线后,系统将始终实时监测 X 射线发生 器的各种参数,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控制器自动切断 X 射线发生器的高压。在曝光阶 段出现任何故障,控制器都将立即切断 X 射线发生器的高压,蜂鸣器会持续响,提醒 操作人员发生了故障。 (5)当曝光时间已到,系统将自动切断高压,进入休息阶段,在休息阶段将不理 睬任何按键,所有指示灯均熄灭,停止探伤作业。 (6)过电流保护:设备带有过电流保护继电器,当管电流超过额定值或高压对地 - 26 - 放电时,设备会自动切断高压;当管电压低于相关限值时,自动切断高压。 (7)过电压保护:设备带有过电压保护继电器,当高压超过额定值时,自动切断 高压。 三、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 护要求(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16〕149 号)及《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 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大纲》(川环函〔2016〕1400 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射线装置安 全,避免在进行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期间人员误留或误入控制区或监督区而发生 误照射事故,公司在开展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工作时拟采取一以下辐射安全和防 护措施: 1、制定野外(室外)探伤工作方案 接受现场探伤任务后,在野外(室外)探伤作业前,按项目应制定现场探伤工作 方案,该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探伤工况、时间、地点、控制区范围、监测方案、清场方 式等,明确探伤人员、防护人员、运输人员、保卫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工作期间做好 相关记录,与方案一同存档备查。具体内容包括: (1)明确探伤工况:使用的探伤设备、探伤对象、时间安排(开始和结束时间节 点)、探伤场所位置。 (2)根据探伤工况等划定安全防护区域(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明确对控制区、 监督区采取的警戒、安全措施。并通过影像资料记录现场各类辐射安全措施的履行情 况。 (3)确定监测方案:根据每次探伤的具体工况明确监测点位、监测设备、监测指 标及频次,预先制定监测结果记录表格。监测点位至少应考虑控制区边界、监督区边 界以及探伤操作人员位置等,应在探伤操作前测一次,操作期间测一次。若发现异常 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明确清场方式:如预先公告、开始前广播、安排专人检查等,确保在探伤操 作期间,在划定的监督区范围内无公众,控制区内不应有任何人员。 (5)明确作业时段:为了避免探伤时对周围公众的影响,拟在人员活动较少的时 间段内开展探伤作业,在人流较多的现场探伤时,选取下班时间或者夜间人流量较少 的时段。 - 27 - (6)明确职责和分工:明确工作人员的分工计划,如探伤操作人员名单及其职责 等。探伤装置进行探伤作业时需配备至少 2 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同时根据现场实际 情况配备现场安全员。现场安全员主要负责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定与控制,场所限制 区域的人员管理,场所辐射剂量水平监测以及警戒等安全相关工作,并承担探伤机的 领取、归还。现场安全员应接受与操作人员等同的辐射安全培训。 (7)野外(室外)跨市(州)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Ⅱ类以上射线装置的活动,应 到使用地市(州)生态环境局办理备案手续。 (8)在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转入地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 交辐射安全评估报告。 2、探伤作业前进行公示 在探伤作业前,应在作业现场边界外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全信息公示牌,将辐射 安全许可证、单位法人、辐射安全负责人、操作人员和现场安全员的姓名、照片、资 质证书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其中,安全信 息公示牌面积应不小于 2m2,公示信息应采取喷绘(印刷)的方式进行制作。安全信 息公示牌应适应野外作业需要(具备防水、防风等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确保信息 的清晰辨识。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重新制作安全信息公示牌,禁止对安全信息公示 牌进行涂改、污损。 3、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根据野外(室外)探伤作业辐射环境安全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 外(室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明 确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联系方式。每次野外(室外) 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需要归档的 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活动开始前报备方案、作业活动结束后的辐射安全评估报告。 (2)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3)作业活动期间的相关记录和日志:包括现场公示、射线装置的领用记录、设 备检查记录及帐务复核记录,每次作业的时间、地点、操作人员、每次作业清场、两 区划分记录(采取影像资料和文字形式),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监测记录。 (4)作业活动期间异常情况的说明,以及需要记录的其它有关情况。 - 28 - 4、探伤分组及个人防护 接受现场探伤任务后,在野外(室外)探伤作业前,按项目应制定野外(室外) 探伤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应明确探伤人员、防护人员、运输人员、保卫人员的职责 和分工。 探伤作业时,应确保开展现场探伤工作的每台探伤装置至少配备 2 名辐射工作人 员和 1 台 X-γ 辐射巡检仪、若干警示标志及警戒绳,探伤作业时应配备现场安全员(可 以为现场的两名操作人员之一),本项目拟配备辐射工作人员 4 名,分为 2 组(每组 2 名辐射工作人员,其中 1 名操作人员同时兼任现场安全员)。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均 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并保证个人剂量报警仪和 X-γ 辐射巡检仪一直 处于开机状态。 5、射线探伤装置管理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 司内的专用贮存仓库内,为确保 X 射线探伤机和保护目标的安全,建设单位拟采取相 应防盗防破坏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包括:①贮存仓库内、外均拟设置监控摄像头, 实施 24 小时监控;②贮存仓库拟安装防盗门及防盗窗,确保探伤机安全,并将该仓 库纳入检验所重点巡视范围;③安排专人维护管理和维护,并做好射线装置台账工作; ④射线装置及线缆分开存放。 建设单位拟建立射线装置台账,每天检查核实,做到账物相符。X 射线探伤机需 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才可出库,工作人员应严格做好记录管理工作,X 射线探伤机的出 库、入库均需进行登记并签字确认(射线装置的领取、使用和归还应至少有 2 人在场)。 X 射线探伤机在野外(室外)探伤完毕后,需及时送回公司仓库内进行保管。在 野外(室外)探伤任务期间,未进行探伤时,X 射线探伤机由专人进行保管。 6、探伤时辐射防护工作 (1)探伤准备:每次探伤作业前,操作人员应严格检查探伤装置、个人剂量计、 个人剂量报警仪及 X-γ 辐射巡测仪的安全性能,并复核,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故 障的装置。探伤机架设安装完毕后,再一次对探伤区和防护区进行清场,确认无人后, 开启警报器;除探伤机操作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与安全检查员一道分别在监督区边 界指定位置放置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区域。 (2)探伤操作:操作人员位于非主射方向,探伤作业时,如果探伤机连接线长度 - 29 - 不够,可通过探伤机延时功能进行控制出束,操作人员可在该段时间内退至控制区外, 控制区边界的辐射工作人员需穿戴铅防护服。 (3)探伤结束后:X 射线探伤机在野外(室外)探伤完毕后,需及时送回公司仓 库内进行保管。在野外(室外)探伤任务期间,未进行探伤时,由专人对探伤机进行 保管。 7、屏蔽防护 本项目探伤机在探伤过程中,探伤机需固定在架空线缆处进行高空作业,探伤机 主射方向仅为竖直向上(朝向天空),高空作业时主射方向仅考虑探伤工件的屏蔽, 不考虑额外的铅屏风防护;非主射方向不考虑额外的任何屏蔽防护。 8、源项控制 本项目的 Х 射线探伤机对产生的 Х 射线用屏蔽套屏蔽,射线装置泄漏辐射不会 超过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且该装置设置有可调限束装置,使装置发射的线束宽 度尽量减小,以减少主射束辐射范围。同时针对不同厚度的材料探伤工件,建设单位 将设置不同的曝光工况和曝光时间,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9、时间防护 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在每次使用探伤机进行探伤之前,根据工件满足的实 际质量要求制定最优化的探伤方案,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 短的曝光时间,减少工作人员和相关公众的受照射时间。如果工程区域周围有人群等 敏感目标,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 10、其他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 (1)为了避免探伤时对周围公众的影响,公司拟在人员活动较少的时间段内开展 野外(室外)探伤,探伤过程中严格执行探伤操作规程及探伤流程,坚持先示警再开 机的操作程序,以防发生误照射事故。 (2)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拟设置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 控制区,如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拟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 (3)在第一次曝光时,巡测控制区及监督区边界的剂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 必要时调整控制区及监督区的范围和边界。 (4)当探伤装置、场所、被检测体(材料、规格、形状)、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 时,均拟重新进行巡测,并记录巡测结果,确定新的制区及监督区划区界线。 - 30 - 三、辐射工作场所安防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射线装置储存安全和危险废物暂存安全,本项目采取的安全保卫措 施见表 10-2。 表 10-2 本项目安防措施一览表 工作场所 措施 对应措施 类别 ①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贮存仓库纳入公司日常安保巡逻工作范围,并划 为重点区域,加强巡视管理,以防遭到破坏; ②安排有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专人看管 X 射线探伤机贮存仓库,仓库 钥匙交由专人进行保管,X 射线探伤机从仓库出库,探伤完毕送回仓库 X 射线探 防盗和 时均需进行登记,严格做好记录管理工作,并进行台账记录,一旦发生 防破坏 盗窃事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伤机贮存 ④X 射线探伤机出库作业前辐射工作人员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 仓库 开展探伤作业,X 射线探伤机在探伤完毕后,探伤机需及时送回公司仓 库内进行保管; ⑤仓库和邻近房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 防射线 泄露 本项目所使用的 X 射线探伤机购置于正规厂家,出厂时探伤机的杂散辐 射和泄露辐射不会超过规定的限值。当使用 X 射线探伤机时,根据实际 需要,在主射方向设置铅帘。 五、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对照分析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Ⅱ类非医用 X 线装置监督检查技术程序》《四川省核技术利 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大纲》(川环函〔2016〕1400 号)及《关于印发<四川省 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试行)>的通知》(川 环办发〔2016〕149 号)等相关要求,将本项目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对照分析, 详见表 10-3 及表 10-4。 表 10-3 本项目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对照分析表 1 项目 应具备条件 本项目拟设置 备注 控制台有钥匙控制 设备自带 / 控制台上紧急停机按钮 设备自带 / 野外 作业公告:作业时间、 作业地点、作 在作业现场边界外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全信 (室 业内容、 拟采取辐射防护措施 息公示牌 外)X 射线探 伤项目 / 场所分区 拟设置控制区及监督区 / 专人看守、巡查 拟配备 / 声光报警 拟配备 4 套 / 警戒线、警示标志、警示标牌及安全 拟设置安全警示线 4 套、控制区和监督区警 / - 31 - 信息公示牌等 示标牌 4 套、安全信息公示牌 1 套及当电离 辐射警示标识若干 - 32 - 便携式辐射监测仪(X-γ 辐射巡测仪) 拟配备 1 台 / 个人剂量报警仪 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均拟配备 1 台 / 个人剂量计 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均拟配备 1 套 / 10-4 本项目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对照分析表 序号 川环办发〔2016〕149 号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本项目拟设置 备注 探伤作业时至少有 2 名操作人员在场,每名操作人员配备一台个人剂量 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及相应辐射防护用品。每个作业场所应配备一台辐 射环境剂量率监测仪器。探伤作业时应配备现场安全员(可以为现场的 1 两名操作人员之一),具备对现场辐射安全负责的权限,主要负责场所 区域的划分与控制、场所限制区域的人员管理、场所辐射剂量水平监测 等安全相关工作,并承担探伤装置的领取、归还以及确认探伤源是否返 公司拟配备辐射工作人员 4 名,均为新增辐射工作人员,每名 探伤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一台个人剂量报警仪、一台个人剂量计 及相应辐射防护用品。每个作业场所配备一台辐射环境剂量率 / 监测仪器。探伤作业时均拟配备现场安全员。 回装置等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探伤作业。 每次探伤作业前,操作人员应严格检查探伤装置的安全性能,并复核。 严禁使用铭牌模糊不清或安全锁、联锁装置、输源管、控制缆、源辨位 置指示器等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的探伤装置。 2 至少每 3 个月对探伤装置的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 维修,并做好记录。 γ 射线探伤装置的安全使用期限为 10 年,禁止使用超过 10 年的 γ 射线 探伤装置。 本项目不涉及 γ 射线探伤装置。 公司拟制定探伤操作规程,明确规定:每次探伤工作前,辐射 工作人员应检查探伤装置的安全性能。实际工作过程中,辐射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探伤操作规程执行。 公司拟制定相应的设备维护制度,制度中应明确:每个月对探 / 伤装置的配件进行检查、维护,每 3 个月对探伤装置的性能进 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严禁使 用存在故障的探伤装置。 探伤作业前应将无关人员清离出场,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施“两区” 管理。 3 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 15μGy/h,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 开展现场探伤时,辐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业 X 射线探伤放 线,应有清晰可见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射线探伤区”的标 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的要求设定控制区和监督区, 牌。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未经许可人员不得入内。 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辐射警示标识,必要时设专人警戒,现 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监督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 2.5μGy/h, 场安全员监测控制区和监督区的辐射剂量水平,并记录档案。 / 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牌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公众 不得进入该区域。 4 探伤作业时(应急探伤作业除外),应在作业现场边界外公众可达地点 公司拟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公示牌,面积不小于 2 平方 放置安全信息公示牌,将辐射安全许可证、公司法人、辐射安全负责人、 米,开展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作业时,拟在作业现场边界 - 33 - 操作人员和现场安全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和环保部门监督举报电 外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全信息公示牌,将辐射安全许可证、公 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司法人、辐射安全负责人、辐射工作人员和现场安全员的姓名、 安全信息公示牌面积应不小于 2 平方米,公示信息应采取喷绘(印刷) 照片、资质证书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 的方式进行制作。安全信息公示牌应适应野外作业需要(具备防水、防 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将重新制作安全信息 风等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确保信息的清晰辨识。公示信息如发生变 公示牌,禁止对安全信息公示牌进行涂改、污损。 化应重新制作安全信息公示牌,禁止对安全信息公示牌进行涂改、污损。 5 6 按照川环办发〔2016〕149 号文中 2.3.1 监测要求开展自我监测,绘制监 公司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自我监测,做好相应监测数据记录并 测布点图,做好相应监测数据记录并存档。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 存档。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 采取措施,必要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每次 γ 射线探伤作业结束后,必须开展辐射监测,在确定放射源收回源 本项目不涉及 γ 射线探伤作业; 容器后,由检测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方能携带探伤机离开作业场所。 公司拟建立射线装置台账,每天检查核实,做到账物相符。射 建立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台账,每天检查核实,做到账物相符。放射源与 线装置的领取、使用和归还应有 2 人在场,当事人要签字确 射线装置的领取、使用和归还应有 2 人在场,当事人要签字确认。 认。 / / 放射源的暂存设施或场所应满足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具备防火、防水、 7 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露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醒目的电 离辐射警告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需要存放放射源一年以上的,应 本项目不涉及放射源 / 本项目不涉及放射源 / 当建设放射源暂存库。 野外(室外)使用国家规定的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运输国家规定的一 8 类、二类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或者放射性物品运输在线 监控系统。放射源必须专车运输,专人押运,押运人员须全程监护探伤 装置。 废显(定)影液(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防渗漏、防雨水和防倾倒等“三 9 防”措施,存放容器上应有危废标识和危废类别、存放时间、责任人及 处置单位等相关信息。作业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建立台账,送交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34 -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 成像检测系统,不使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 片等。 / 综上所述,本项目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设置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GBZ 117-2022)及《关于印发<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 和防护要求(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16〕149 号)等相关要求。 五、环保投资 为了保证本项目安全持续开展,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投入一定资金建设必要的 环保设施,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本项目辐射安全防护和环保设施(措施) 投资见表 10-5。 表 10-5 项目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设施(措施)投资一览表 投资金额 类别 环保设施 射线装置贮存 X 射线探伤机贮存仓库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 *** 个人剂量计 4 套、个人剂量报警仪 4 台、X-γ 辐射巡测仪 1 台 *** 野外 监测 (室 仪器 外) 安全 大功率喊话器、安全警示线及声光报警装置各 4 套、对讲机 6 探伤 装置 套、控制区和监督区警示标牌、现场告示若干 设备 维护 其他 (万元) *** 每个月对探伤装置配件、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更换部件 人员 培训 应急 辐射工作人员及应急人员的组织培训 *** 应急和救助的资金、物资准备 合计 *** 今后在实践中,公司应根据国家发布的法规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环保设施 做相应补充,使之更能满足实际需要和法规要求。 三废的治理 一、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探伤地点周围为较开放的场所,大气扩散条件良好,产生的臭氧气体经自 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对周围环 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 35 - 本项目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依托工程作业区已有的环保设 施,集中回收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 探伤工作时,控制区及监督区将开启声光警报器进行报警,因此会产生一定的噪 声,但由于时间较短,且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射线装置报废 根据《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射 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本项目 X 射线探伤装置在进行报废处理 时,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将探伤机高压射线管进行拆卸 并破碎处理,同时将设备主机的电源线绞断,使探伤机不能正常通电,防止二次通电 使用,造成误照射。 - 36 - 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专用贮存仓库为公司已有场所,不涉及土建装修过程,本项 目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无施工期,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配备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开展探伤作业,该 X 射线 探伤机最大管电压 160kV,最大管电流 0.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 X 射线探 伤机年最大拍摄约 10000 次,每次拍片最长时间曝光约 3min,年最大出束时间约为 500h,辐射工作人员最大年受照时间约为 500h。正常探伤工况下,X 射线探伤机运行 时的管电压和管电流一般低于最大管电压和管电流。 (一)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 X 射线探伤机主要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被探伤的设备 (工件)包覆在管道内,管道直径约:45mm~65mm,管道厚度约:10mm~15mm,距 地高度约:20m~60m。 本项目探伤机在探伤过程中,探伤机需固定在架空线缆处进行高空作业,探伤机 主射方向仅为竖直向上(朝向天空),高空作业时主射方向仅考虑探伤工件的屏蔽, 不考虑额外的铅屏风防护,非主射方向不考虑额外的任何屏蔽防护。 本项目主射方向主要受到主射线的影响,非主射方向主要受到漏射线、散射线和 天空反散射的影响,其中主射方向主射线的影响最大,天空反散射的影响极小,因此, 本次预测仅考虑主射线、散射线和漏射线的影响。 本项目探伤机射线能量可根据被检工件的厚度进行调节,有用射束被工件所屏 蔽,射线经工件屏蔽后的漏射线对总的剂量贡献较小。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须严格 《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利用 X-γ 辐射巡检仪将作业场 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 15μSv/h 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严禁任何人进入该区域;将 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 2.5μSv/h 的范围划为监督区,严禁公众成 员进入该区域。 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现场如图 11-1 所示。 - 37 - …… (二)控制区和监督区理论计算 根据本项目配备的 X 射线探伤机的参数及对应探伤材料的厚度,给出控制区及监 督区的参考划分范围。 本次预测按照被探工件厚度为 20mm 钢、最大管电压 160kV、管电流 0.5mA 的典 型工况进行保守预测。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参数见表 11-1。 表 11-1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的参数表 ① 型号 电压(kV) 电流(mA) 滤过条件 ICM CP160B 160 0.5 3.5mm 铝 发射率常数 mGy.m2mA-1min-1 ② 8.9 ② 注:①发射率常数取 GBZ/T250-2014 表 B.1 中值;②未获得厂家给出输出量的,发射率常数 取 GBZ/T250-2014 表 B.1 中各仟伏(kV)下输出量较大值保守估计,本项目保守选取 200 kV、过 滤条件为 3mm 铝的输出量。 1、有用线束(主射方向竖直向上) 根据《辐射防护导论》(方杰主编,P69,式 3.1),在距离靶 r(m)处由 X 射线 探伤机产生的初级 X 射线束造成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计算公式如下: …… 表 11-2 不同距离主射方向周围剂量当量率计算表 距射线靶的距离(m) 无铅帘遮挡(仅考虑工件屏蔽)剂量当量率(μSv/h) 5 17.82 5.5 14.72(控制区边界) 6 12.37 7 9.09 8 6.96 9 5.50 10 4.45 11 3.68 12 3.09 13 2.64 14 2.27(监督区边界) 15 1.98 2、漏射线(非主射方向外) 根据《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 117-2015)中规定,同时参考《工 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相关要求:当 X 射线探伤机的管电压大于 150kV~200kV 时,X 射线探伤机在额定工作条件下,距 X 射线管焦点 100cm 处的漏 - 38 - 射线所致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为 2500μSv/h,将相关参数代入公式 11-4,由此可以估算 出不同距离漏射线的剂量率: …… 3、散射线(非主射方向外) 根据《工业 X 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非主射方向上的 散射辐射剂量率可根据下式计算: ……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不同距离非主射方向周围剂量当量率计算结果如下: 表 11-3 不同距离非主射方向周围剂量当量率计算表(μSv/h) 距射线靶的距离(m) 无屏蔽遮挡 漏射线 散射线 合计 5 100.00 1.00 101.00 10 25.00 0.25 25.25 13 14.79 0.15 14.94 (控制区边界) 15 11.11 0.11 11.22 20 6.25 0.06 6.31 30 2.78 0.03 2.81 32 2.44 0.02 2.47 (控制区边界) 35 2.04 0.02 2.06 注:非主射方向周围剂量当量率估算时保守不考虑工件及任何屏蔽。 4、汇总 根据表 11-2 及表 11-3,可得出本项目探伤机探伤时控制区和监督区的边界范围, 具体见表 11-4。 表 11-4 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控制区与监督区边界范围估算结果 主射线竖直向上 射线类型 控制区范围 监督区范围 主射方向 5.5m 14m 非主射方向 13m 32m 本项目在实际的探伤过程中,为了方便工作人员划定控制区及监督区的操作,控 制区、监督区采用矩形划定。本项目 ICM CP160B 型探伤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主射线 竖直向上(朝向天空),不考虑额外的任何屏蔽防护情况下,保守考虑投影到地面的 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为:控制区为 X 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 14m 以内的区域,监督 区为 X 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 14m~32m 以内的区域。 - 39 - 本项目控制区及监督区划分如图 11-2 所示。 图 11-2 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两区划分示意图(主射方向竖直向上) 上述理论计算结果仅为本项目 X 射线现场探伤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提供参考。 实际探伤过程中 X 射线探伤机的管电压的降低、射线水平照射角度的改变、被检测工 件的厚度的增加以及探伤现场的遮蔽物等都会使辐射场的辐射剂量水平改变。建设单 位在进行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过程中应注意加强对控制区和监督区的管理和控制, 对 X 射线探伤机附加一定的防护装置如集光筒、限束板等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限制 射线束中的无用射线,减小散射面积,减少散射量,屏蔽漏射线,降低探伤作业现场 周围的辐射水平,从而缩小控制区和监督区的范围。 因此,在实际探伤过程中探伤工作人员应根《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GBZ 1172022)等要求,在第一次探伤开始前,根据上述理论估算值和经验划定并标出控制区 和监督区边界;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探伤期间,借助 X-γ 辐射巡测仪进行检测或修正, 将周围剂量当量率在 15μSv/h 以上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外周围剂量当量 率在 2.5μSv/h 以上的范围内划为监督区,当 X 射线探伤装置、场所、被检物体(材 - 40 - 料、规格、形状)、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进行巡测,确定新的划区界线。 野外(室外)探伤时,职业人员需配置个人剂量报警仪,且需将报警限值设置为 15μSv/h,以避免职业人员误入控制区。 (三)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年有效剂量分析 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及公众年有效剂量计算按照下式进行估算: …… 1、辐射工作人员 (1)探伤操作人员剂量计算 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要求,本项目控制区边界周围 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 15μSv/h。本项目的 X 射线探伤机控制器与 X 射线管头或高压发 生器的连接电缆均不短于 20m,便于野外(室外)探伤时,辐射工作人员延时开机后 退至控制区外操作。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年出束时间约为 500h,本项目共配备辐射工作人员 4 名(分 为两组),居留因子保守取 1 计算,则每组操作人员操作探伤工作时间保守取 250h/a, 则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最大为 3.75mSv/a,满足《电离辐射防护 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和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2)警戒线工作人员 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本项目控制区边界周围剂量 当量率应不大于 15μSv/h,监督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 2.5μSv/h。本项目共 配备辐射工作人员 4 名(分为两组),居留因子保守取 1 计算,则每组操作人员操作 探伤工作时间保守取 250h/a。 ①控制区边界:控制区边界每组警戒线工作人员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为 3.75mSv, 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和本 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②监督区边界:监督区边界每组警戒线工作人员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为 0.625mSv,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 值要求和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2、公众 本项目保护目标主要为控制区外监督区内的探伤机操作人员、安全员及监督区外 - 41 - 的邻近公众。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要求,本项目监督区 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 2.5μSv/h。 本项目公众受照时间按照 X 射线探伤机年出束时间约 500h 保守计算。由于本项 目野外(室外)探伤地点大部分为周围人口稀少的区域,人员活动较少,且每次探伤 前均需要进行彻底清场(无关人员禁止靠近),故本项目公众居留因子取 1/16,得出 监督区边界公众受照射的年有效剂量约为 0.078mSv,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 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要求和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 二、非放射性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探伤地点周围为较开放的场所,大气扩散条件良好,产生的臭氧气体经自 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对周围环 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本项目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依托工程作业区已有的环保设 施,集中回收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声环境影响分析 探伤工作时,控制区及监督区将开启声光警报器进行报警,因此会产生一定的噪 声,但由于时间较短,且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事故影响分析 一、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源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第四十 条: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 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详见表 11-5。 - 42 - 表 11-5 辐射事故等级划分表 事故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事故类型 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 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上(含 3 人)急性死亡。 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 重大辐射事故 致 2 人以下(含 2 人)急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含 10 人)急性重度放射 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 一般辐射事故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9 人以下(含 9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 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根据《实用辐射安全手册》(第二版)(丛慧玲,北京:原子能出版社)急性放 射病的发生率以及急性放射病的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见下表。 表 11-6 急性放射病的发生率、死亡率与辐射剂量的关系 辐射剂量/Gy 急性放射病发生率/% 辐射剂量/Gy 死亡率/% 0.70 1 2.00 1 0.90 10 2.50 10 1.00 20 2.80 20 1.05 30 3.00 30 1.10 40 3.20 40 1.20 50 3.50 50 1.25 60 3.60 60 1.35 70 3.75 70 1.40 80 4.00 80 1.60 90 4.50 90 2.00 99 5.50 99 二、辐射事故识别 本项目使用的 X 射线探伤机属Ⅱ类射线装置,根据污染源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 因子为 X 射线,危害因素为 X 射线超剂量照射。X 射线探伤机只有在开机状态下才 会产生 X 射线,一旦切断电源便不会再有射线产生。 (一)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根据其工作原理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工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野外(室外)探伤时,探伤前清场不完全或探伤过程中警戒工作未到位,致 使工作人员或公众误入控制区和监督区,使其受到照射; (2)野外(室外)探伤时,辐射工作人员误操作,对工作人员和公众造成照射; (3)探伤机丢失、被盗,对环境和社会产生危害。 - 43 - (二)事故工况估算 (1)事故假设 ①野外(室外)探伤现场,X 射线探伤机探伤时用较大工况探伤较薄的工件、探 伤时无工件遮挡、无铅帘防护; ②人员误操作致使工作人员或公众误入控制区和监督区; ③当发生辐射事故时候,相关人员可以立即通过控制台上紧急止动开关中断电 源,本次评价按最不利情况曝光 5min 来计算。 (2)剂量估算 人员受到的有效剂量与探伤机产生的初级射线束造成的空气吸收剂量有关,在空 气中探伤机产生的初级射线束造成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可用公式 11-1 计算,人员受到的 有效剂量可用公式 11-6 进行计算。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作业时发生事故时对受照人 员的有效剂量计算结果见表 11-7。 表 11-7 ICM CP160B 型 X 射线探伤机事故情况下周围人员受到的剂量估算结果 人员所受有效剂量(mSv) 距射线靶距离 (m) 1min 2min 3min 4min 5min 1 4.45 8.90 13.35 17.80 22.25 2 1.11 2.23 3.34 4.45 5.56 3 0.49 0.99 1.48 1.98 2.47 5 0.18 0.36 0.53 0.71 0.89 10 0.04 0.09 0.13 0.18 0.22 15 0.02 0.04 0.06 0.08 0.10 20 0.01 0.02 0.03 0.04 0.06 25 0.01 0.01 0.02 0.03 0.04 30 <0.01 0.01 0.01 0.02 0.02 35 <0.01 0.01 0.01 0.01 0.02 40 <0.01 0.01 0.01 0.01 0.01 (3)事故后果 由表 11-7 可知,在上述事故情景假设条件下,受 X 射线源误照人员所受剂量可 能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剂量限值要求 和本报告表确定的剂量约束值的要求(职业照射:5mSv),属于一般辐射事故,但是 随着受误照人员受照时间的增加,其所受剂量可能将远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 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的剂量限值,也可能造成较大辐射事故。 综上所述,本项目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周围人员较容易受到超剂量照射,应立即 - 44 - 停止射线装置(切断电源),严禁公众在警戒区内停留。在 X 射线直接照射情况下, 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为避免发生意外照射,在探伤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在所有 控制区周边和监督区周边张贴告示,在监督区和控制区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需进行 全面的清场,在警戒区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因此,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必须 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工况辐射影响分析 本次评价事故状态主要考虑 X 射线误照射:X 射线探伤机探伤时用较大工况探伤 较薄的工件、探伤时无工件遮挡和探伤时无铅帘或移动铅屏(板)防护的情况。此时, 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即探伤机最大工况运行时,无工件遮挡且无防护的情 况,探伤人员和公众误入或滞留于控制区,造成有关人员被误照射。 上述事故其危害结果及其所引发的放射性事故等级见表 11-8。 表 11-8 本项目环境风险因子、危险因素、危害结果及事故分级表 项目装置名称 X 射线探伤机 主要环境风 险因子 Х 射线 危险因素 超剂量照射 危害结果 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 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事故等级 一般辐射事故 根据分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为一般辐射事故,但是随着受误照人员受照时 间的增加,其所受剂量可能将远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8871-2002)中的剂量限值,也可能造成较大辐射事故。 三、事故防范措施 为了杜绝上述辐射事故的发生,要求建设方严格执行以下风险预防措施: 1、定期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措施、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检测或者 检查,核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避免事故的 发生; 2、在野外(室外)探伤作业前,按项目应制定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探 伤工况、时间、地点、控制区范围、监测方案、清场方式等,明确探伤人员、防护人 员、运输人员、保卫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工作期间做好相关记录,与方案一同存档备 查; 3、在野外(室外)作业现场应张贴公告,并将公告发给各协助部门。公告中应包 括作业性质、时间、地点、控制范围、探伤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辐射 - 45 - 事故报警电话等内容; 4、凡涉及对 X 射线探伤机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探伤作业时, 至少有 2 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并配备现场安全员(可以为现场的两名操作人员之 一)。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的防护,并应将操作规程张贴在 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 5、必须制定探伤机操作安全防护措施,X 射线探伤机曝光前待人员全部撤离后才 进行,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辐射; 6、每月对使用射线装置的安全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对可能引起操作失灵的关键 零配件定期进行更换; 7、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 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57 号),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须在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辐 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报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参加考核,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应急措施 若发生辐射事故,公司应迅速、有效的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时,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 X 射线探伤机的工作电源。 2、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事故处理措施,防 止事故恶化。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 2 小时内填 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由辐射事故应急小组上报至探伤作业现场当地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及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公安部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 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安排受辐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报告情况,以利于估算受照剂量,判定事故等级,提 出控制措施,并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排除事故,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辐射事故调查 工作,不得隐瞒事故的真实情况。 4、迅速查明和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尽快排除故障。若不能 自行排除故障,则应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通知进行现场警戒和守卫,及时组 织专业技术人员排除事故。 5、事故的善后处理,总结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补救措施。 - 46 - 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关于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的单位,应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 1 名具有本科以上 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 职责。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均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发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与防护培训平台学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考核。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系首次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公司目前尚未成 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公司应根据本次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制定相关文件,明确公司相关 辐射项目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将该项目辐射安全管理纳入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中。 二、辐射工作人员配置和能力分析 本项目拟配备辐射工作人员 4 名。辐射防护负责人及辐射工作人员须在生态环境 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报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知识的学习, 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 部,公告 2019 年 第 57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 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应当通过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辐 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网址:http://fushe.mee.gov.cn)报名并参加考核。2020 年 1 月 1 日前已取得的原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在 证书到期后须在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报名参加辐射安 全与防护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每 5 年进行一次再 学习和考核。 在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公司应组织其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 档案,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在此基础上,环评 认为,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的配置满足相关要求。 - 47 - 三、设备管理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辐射安全管控措施包括:定期对本项目设备安全装置的有效 性进行检查,对辐射工作人员剂量进行归档管理,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上岗培 训,监督辐射工作人员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等。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装置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必须进行去功能化(如拆解或者拆卸 球管,把球管电线插头或接头剪断),确保装置无法再次通电使用,并按相应要求执 行报废程序,将设备处理去向记录备案。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辐射安全综合管理要求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涉及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 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大纲》(川环函〔2016〕 1400 号)等,建设单位需具备的辐射安全管理要求见表 12-1。 表 12-1 建设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基本要求汇总对照分析表 序 号 辐射安全管理要求 落实情况 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 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 1 射性同 位素与射 线 装 置 的单位,应持有有效的辐 开展移动探伤工作,满 拟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2 业培训 机构辐射 安 全 知 识和法 规的培训 并 持 证 上岗 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 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工 作人员应 参 加 专 备注 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拟配备辐射工作人员 4 人,均 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学习和 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配置后满足《放射性同 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要求 建设单位成立“辐射防 3 辐射工 作单位应 建 立 辐 建设单位拟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 护领导小组”后,满足 射安全 管理机构 或 配 备 保护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辐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专(兼)职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工作。 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需配置 必要的辐 射 防 护 用品和 监测仪器 并 定 期 4 或不定 期地开展 工 作 场 所及外 环境辐射 剂 量 监 测,监测记录应存档备查 建设单位须配置必要的辐射防护用 品和监测仪器,制定《监测方案》《监 测仪表使用与校验管理制度》等制度 并严格执行监测计划。 能发生的辐射事故风险, 制定相 应辐射事 故 应 急 - 48 - 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和防护条例》及《四 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 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大 辐射工 作单位应 针 对 可 5 制定完善后满足《放射 须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纲》等相关规定要求 预案,特别应做好 X 射线 探伤机 的实体保 卫 及 防 护措施 ,并及时 予 以 修 订。 核技术 利用单位 应 建 立 6 健全的 辐射安全 和 防 护 须制定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 管理规 章制度及 辐 射 工 度。 作单位基础档案 做好个人剂量监测、职 7 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 检查及档案管理 建设单位应做好辐射工作人员个人 业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 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 后满足《放射性同位素 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 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 8 应在辐 射工作场 所 入 口 在进行野外(室外)探伤时,必须在 配置后满足《工业 X 射 设置醒 目的电离 辐 射 警 划定的探伤区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 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示标志 辐射警示标志。 等相关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须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辐射 工作场所和环境的辐射水平监测,辐 9 监测 射工作单位应提交有效的年度辐射 环境监测报告,该监测报告应作为 《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 重要组成内容。 每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安全 10 年度评估 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上传至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在确定要进行现场探伤作业前,按项 满足《工业 X 射线探伤 目应制定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主要 放射防护要求》《四川 11 现场探伤工作方案 包括探伤工况、时间、地点、控制区 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范围、监测方案、清场方式等,明确 与防护监督检查大纲》 探伤人员、防护人员、运输人员、保 及《四川省野外(室外) 卫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工作期间做好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相关记录,与方案一同存档备查。 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 进行野外(室外)探伤时,应设定控 要求(试行)》等相关 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边界外 X 射 规定要求 线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 15μSv/h,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辐 12 设定控制区和监督区 射警示标识,专人看守。监督区位于 控制区外,允许有关人员在此活动。 其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 2.5μSv/h。边界处应有“当心电离辐 射”警示标识,公众不得进入该区 域。 13 张贴探伤作业公告 在探伤作业现场应张贴公告,并将公 - 49 - 告发给各协助部门。公告中应包括作 业性质、时间、地点、控制范围、探 伤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辐射事故报警电话等内容。 必须建立探伤运行、辐射环境监测记 14 档案记录 录、个人剂量管理及维修记录制度, 并存档备查。 野外作业的“一事一档”,包括生态 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 15 档案管理 落实情况、作业活动期间的相关记录 和日志、作业活动期间异常情况的说 明,以及需要记录的其它有关情况。 二、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1、规章制度 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大纲》(川环函﹝2016﹞1400 号)的相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将建设单位现有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对比说明, 见表 12-2。 表 12-2 项目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要求 序 《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要求 公司制 号 制度 具体制度要求 定情况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 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全面负责单位辐射安全 理机构文件 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 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规定 重点是射线装置运行和维修时辐射安全管理 1 2 需制定 需制定 明确辐射工作人员的资质条件要求、装置操作流程 3 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 及操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具体防护措施。重点是明确 需制定 操作步骤、出束过程中必须采取的辐射安全措施。 4 5 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维 护维修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明确射线装置维修计划、维修记录和在日常使用过 程中维护保养以及发生故障时采取的措施,确保射 需制定 线装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明确管理人员、辐射工作人员、维修人员的岗位责任 需制定 应记载射线装置台账,记载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 6 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 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同时对 射线装置的说明书建档保存,确定台帐的管理人员和 需制定 职责,建立台帐的交接制度 7 8 - 50 -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 应明确野外(室外)探伤前对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 射水平监测方案 的巡测和修正 监测仪器使用与校验管 理制度 / 需制定 需制定 明确培训对象、内容、周期、方式及考核的办法等内 9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容。及时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培 需制定 训,辐射工作人员须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10 11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管理制度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在操作射线装置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 公司定期将个人剂量计送交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 需制定 测量,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针对射线装置应用可能产生的辐射事故应制订较为 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 需制定 在确定要进行现场探伤作业前,按项目应制定工作方 12 野外(室外)探伤工作 案,该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探伤工况、时间、地点、控 方案 制区范围、监测方案、清场方式等,明确探伤人员、 需制定 防护人员、运输人员、保卫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川环函[2016]1400 号)的要 求,建设单位应根据使用射线装置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并按照档案管 理的要求分类归档放置: (1)X 射线探伤机操作规程:针对本项目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制定操作规 程,明确辐射工作人员的资质条件要求、操作过程中采取的具体防护措施及步骤,探 伤前对辐射安全措施的检查等,确保辐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野外(室外)探伤前对 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的巡测和修正、人员的清场,确保辐射工作安全有效运转。 (2)岗位职责:明确管理人员、射线装置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岗位责任,使每 一个相关的工作人员明确自己所在岗位具体责任,并层层落实。 (3)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 卫制度,重点是:X 射线探伤机的运行和维修时辐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相关的辐射 安全装置及检测仪器,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个人剂量检测和 职业健康监护;环境辐射剂量监测仪必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设备维修制度:明确射线装置和辐射监测设备维修计划、维修的记录和在日 常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以及发生故障时采取的措施,并做好记录。每个月对探伤装置 的配件进行检查、维护,每 3 个月对探伤装置的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 应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确保射线检测装置、安全措施、剂量报警仪等仪器设备保 持良好工作状态。 (5)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辐射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 输出电流、用途等;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辐射工作人员 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必须填写《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帐》;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使 - 51 - 用单位应当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 (6)人员培训计划和健康管理制度:明确辐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 查,并开展辐射安全知识培训;明确辐射工作人员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明确培训对象、内容、周期、方式以及考核的办法等内容,并强 调对培训档案的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7)监测方案:制订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工作制度和工作场所监测制度。对辐 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制定完善各规章制度后根据规章制度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且 根据国家发布的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 补充完善,使之更能符合实际需要。 2、制度上墙 公司应按照《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大纲》 (川环函﹝2016﹞ 1400 号)的要求,将《辐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辐 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悬挂于辐射工作场所并且上墙制 度的内容应字体醒目,尺寸大小应不小于 400mm×600mm。 三、档案管理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辐射安全档案。需要归档的材料 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记录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2)设备使用期间射线装置异常情况说明以及其它需要记录的有关情况。 根据《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大纲(2016)》要求,档案资料应按 以下几类:“制度文件”、“环评资料”、“许可证资料”、“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 账”、“监测和检查记录”、“个人剂量档案”、“培训档案”、“辐射应急资料”、 “野外探伤一事一档”和“废物处置记录”。 四、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应建立年度辐射安全评估制度,公司应根据 《四川省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格 式》的要求,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上传至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 52 - 辐射监测 为了保证本项目运行过程的安全,设置了相应的辐射剂量监测手段,使工作人员 和公众所受照射尽可能低。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2021)、《环境 γ 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 范》(HJ 1157-2021)及《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监测和检查内容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场所监测和工作场所检查。 一、个人剂量监测 1、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要求 辐射工作人员均配有个人剂量计,并要求在开展工作期间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 公司应按每季度 1 次(一年 4 次)的频率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并按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19)等要求,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 量档案,将监测结果记录到个人剂量档案中。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1)当单个季度个人剂量超过 1.25mSv 时,建设单位要对该辐射工作人员进行 干预,要进一步调查明确原因,并由当事人在情况调查报告上签字确认;当全年个人 剂量超过 5mSv 时,建设单位需进行原因调查,并最终形成正式调查报告,经本人签 字确认后,上报发证机关。检测报告及有关调查报告应存档备查。 (2)个人剂量检测报告(连续四个季度)应当连同年度监测报告一起作为《安全 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一并提交给发证机关。 (3)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 测结果等材料。公司应当将个人剂量档案保存终身。 2、个人剂量监测现状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目前无 X 射线装置,之前未涉及过与电离辐射 有关的业务,尚未开展过核技术利用项目,故公司暂未开展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 测工作。 待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 并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将监测结果记录到个人剂量档案中。辐射工作人 员剂量监测数据及安全评估应作为《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 - 53 - 一并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二、工作场所及环境监测 1、年度监测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目前无 X 射线装置,之前未涉及过与电离辐射 有关的业务,尚未开展过核技术利用项目,故公司暂未开展辐射工作场所的剂量监测 工作。 待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的 剂量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 1 次/年。辐射工作场所年度监测报告应作为《安全和防护 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一并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2、日常自我监测 定期自行监测(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自行监测),制定各工作场所的定期 自行监测制度,监测数据应存档备案,监测周期为 1 次/月。 3、监测内容和要求 (1)监测内容:X-γ 空气吸收剂量率。 (2)监测频度:委托有监测资质单位对工作场所至少每年监测 1 次,监测报告附 录到年度自查评估报告中;每次进行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时对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 自行开展辐射剂量监测,制定各工作场所的定期监测制度,监测数据应存档备案。 (3)监测范围:控制区边界、监督区边界以及探伤操作人员位置,若探伤作业范 围内存在其他施工人员及公众等环境保护目标,应加强相应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监测。 (4)监测布点及数据管理:监测布点应与环评监测布点、验收监测布点一致,监 测数据应记录完善,并将数据实时汇总,建立好监测数据台账以便核查。 (5)监测质量保证: ①制定监测仪表使用、校验管理制度,并利用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与公司监测仪 器的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建立监测仪器比对档案;也可到有资质的单位对监测仪器进 行校核; ②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自行监测任务; ③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方法或推荐方法,其中自我监测可参照有资质的监测机构 出具的监测报告中的方法; ④制定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 54 - 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结果应记录,并存档备案,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 急措施,停止辐射工作,查找原因。自查监测结果和工作场所监测结果应作为年度自 查评估报告的附件。从事自我监测的人员应具有辐射安全及环境监测的相关知识。 4、工作场所检查 对工作场所的警示标志、警戒线、声光报警装置、紧急停机按钮等在野外(室外) 探伤工作前进行一次检查,避免故障发生。 辐射事故应急 一、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 本项目实际情况,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 (1)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准备,辐射事故应急 处理程序,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措施,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辐射事 故的调查、预案管理。 (2)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应急处理程序、上报电话。 (3)应急人员的培训; (4)环境风险因子、潜在危害、事故等级等内容; (5)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中相关负责人员及联系电话; (6)发生辐射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向所在 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公安及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二、应急措施 若本项目发生了辐射事故,建设单位应迅速、有效的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现误照射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建设单位根据估算的超剂量值,尽快安排误照人员进行检查或在指定的医疗 机构救治;对可能受放射损伤的人员,应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 (3)事故发生后的 2 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 部门报告。 (4)最后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消除事故隐患。 - 55 - 表 13 结论与建议 结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外(室外)现场,不固定;X 射线探伤机 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专用的贮存仓库内(四川 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 6 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拟在野外(室外)使用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开展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 最大管电压 160kV,最大管电流 0.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主 要用于四川省内架空输电线路的野外探伤,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 接管的无损检测,X 射线探伤机年最大拍摄约 10000 次,每次拍片最长时间曝光约 3min,年最大出束时间约为 500h,主射方向仅为竖直向上(朝向天空)。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公司原有贮存仓库内,该仓库位于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 6 号公司南部办公楼一层,面积约 15m2。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核技术在无损探伤检测领域内的运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三十一 项“科技服务”中第 1 条“检验检测服务”,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三、实践的正当性 本项目为野外(室外)探伤,不涉及室内探伤,主要对四川省内架空输电线路进 行野外探伤,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由于探伤作业委托单位 的不同,探伤作业地点不固定。 同时,X 射线探伤作为五大常规无损检测方法之一,可以探测各类金属内部可能 产生的缺陷,如气孔、针孔、夹杂、疏松、裂纹、偏析、未焊透和熔合不足等,且能 - 56 - 较直观地显示工件内部缺陷的大小和形状,对保障产品质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 项目核技术应用项目的开展,可达到一般非放射性探伤方法所不能及的检测效果,是 其它探伤项目无法替代的,由于 X 射线探伤的方法效果显著,因此,该项目的实践是 必要的。但是,由于在探伤过程中射线装置的应用可能会给周围环境和辐射工作人员 造成一定的辐射影响,同时射线装置的使用及管理的失误会造成辐射安全事故。建设 单位在开展 X 射线探伤过程中,对射线装置的使用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辐射防护要 求采取相应的管理及防护措施,对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此, 在正确使用和管理射线装置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项辐射产生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本 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足以弥补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因此该核技术利用符合实践正 当性要求。 四、项目周边保护目标以及场址选址情况 本项目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外(室外)现场,不固定,大部分为野外(室 外)周围人口稀少的地方,本项目保护目标主要为控制区外监督区内的辐射工作人员 及监督区外评价范围内的邻近公众。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在野外(室外)作业时,主 要用于四川省内架空输电线路的野外探伤,探伤对象主要为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 接管的无损检测,属于高空作业且主射方向仅为竖直向上(朝向天空)。建设单位将 通过清场、张贴公告、拉警戒线及调整探伤作业时间等安全管理措施,按照划定的控 制区和监督区严格管理,禁止其他人员出入。本项目产生的辐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 管控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辐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X 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四川 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 6 号)专用仓库内,X 射线探伤机贮存仓库位于公司南 部办公楼一层,为确保 X 射线探伤机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安全,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防 盗防破坏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包括:①贮存仓库内、外均拟设置监控摄像头,实施 24 小时监控;②贮存仓库拟安装防盗门及防盗窗,确保探伤机安全,并将该仓库纳入 检验所重点巡视范围;③安排专人维护管理和维护,并做好射线装置台账工作;④射 线装置及线缆分开存放。此外,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不会在贮存仓库及公司内其他区 域进行调试和使用,该贮存仓库只用作仓储,X 射线探伤机暂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 不良影响,周围环境对该贮存仓库无制约因素,因此探伤机无探伤任务时存放于该贮 存仓库是合理的。 - 57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1、辐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两区划分 本项目理论计算结果仅为本项目 X 射线野外(室外)探伤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 提供参考。实际探伤过程中 X 射线探伤机的管电压的降低、被检测工件的厚度的增加 以及探伤现场的遮蔽物等都会使辐射场的辐射剂量水平改变,因此在实际探伤过程中 探伤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等要求:在第一次 探伤开始前,根据上述理论估算值和经验划定并标出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在试运行 或第一次探伤期间,借助 X-γ 辐射巡测仪对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进行检测或修正,将 周围剂量当量率在 15μSv/h 以上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外周围剂量当量率 在 2.5μSv/h 以上的范围内划为监督区,当 X 射线探伤装置、场所、被检物体(材料、 规格、形状)、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进行巡测,确定新的划区界线。 (2)人员剂量 在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后,本项目所致职业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 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8871‐2002)的辐射剂量限值要求, 同 时 也 符 合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照 射 剂 量 约 束 值 要 求 ( 职 业 照 射 5mSv/a 、 公 众 照 射 0.1mSv/a)。 2、非放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野外(室外)探伤地点周围为较开放的场所,大气扩散条件良好,产生的 臭氧气体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工程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对周围环 境影响较小。 探伤工作时,控制区及监督区将开启声光警报器进行报警,因此会产生一定的噪 声,但由于时间较短,且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新增 1 台 ICM CP160B 型定向 X 射线探伤机为数字化成像检测系统,不使 用显定影液,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旧胶片等。 本项目工作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依托工程作业区已有的环保设 施,集中回收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58 - 3、事故工况下环境影响 经分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事故等级为一般辐射事故。针对本项目可 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制定的辐射事故 应急预案和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以减少和避免发生辐射事故与突发事故。 六、辐射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系首次开展核技术利用项目,公司目前尚未成 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公司应根据本次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 伤项目制定相关文件,明确公司相关辐射项目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将该项目辐射安 全管理纳入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中。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57 号),辐射防护负责人及 辐射工作人员须在生态环境部“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报名参加辐射 安全与防护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制定相应的管理 制度、应急预案和拟采用的环保设施和措施合理可行,可满足防护实际需要,经一一 落实后,建设单位可具备辐射安全管理的综合能力。 七、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新建野外(室外)X 射线探伤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制定的管 理制度、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能够有效的避免或减少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危 害。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严格执行“三同 时”制度,严格执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环 境保护的要求,其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照射剂量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 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规定的剂量限值和本环评提出的剂量约束值。评价 认为,从辐射安全与防护以及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59 - 建议和承诺 1、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辐射安全防 护措施和相关管理要求。 2、定期检查维护各类辐射安全设施,确保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不断提高辐射工作人员素质,增强辐射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定 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可靠性、可操作性,不断的完善事故应 急预案。 4、根据国家及地方最新出台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等,对辐射相关制度进行更新和完 善。 5、现有射线装置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 能化。 6、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应严格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现国家生态环境部)“关 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文件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60 -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设施(措施) 验收要求 设置后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 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拟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可管理办法》的要求,辐射管理人员已取得辐 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辐射 安全 射线装置贮存仓库 与防 护措 安全措施(警示标志等) 施 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和考核 人员 配备 个人剂量监测 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监测仪器及防护用品 X 射线探伤机贮存仓库 1 座,仓库应设置监控摄像头进行监控,仓库 和邻近房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物品。 大功率喊话器、安全警示线及声光报警装置各 4 套、对讲机 6 套、控 制区和监督区警示标牌、现场告示若干 / / 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合 本项目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参加辐射安全与 格后上岗。同时本项目新聘工作人员需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 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检,加强个人剂量 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 档案。 配备 X-γ 辐射巡检仪 1 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4 台、个人剂量计 4 套 辐射 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 安全 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 根据环评要求,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制订完善、内容全面、 管理 维护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具有可操作性的辐射安全规章制度。 制度 等制度 本项目所有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佩戴个人剂量 计后可满足《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128-2019)的要求 本项目所有辐射工作人员需按时体检,两次体 检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 配备后可满足《四川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 防护监督检查大纲》等相关要求 制订并完善后可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 - 61 - 表 14 审批 下一级生态环境部门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 62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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