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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府发〔2022〕111号关于印发《高楠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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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府发〔2022〕111号关于印发《高楠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高楠镇人民政府文件 高楠府发〔2022〕111 号 高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楠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中心)、镇属各单位: 现将《高楠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高楠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30 日 — 1 — 高楠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有效保障群众安全饮 水,促进集中供水工程长效稳定运行,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 应急工作,根据《城口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 制定本预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镇供水安全应 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镇、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 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 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人民 群众的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城口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本镇 的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因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长时间不能 正常供水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 2 — 1.供水设施发生毁损,导致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自然灾害导致群众饮水困难,如高温伏旱天气造成水源水 量枯竭或水源变迁;寒冬结冰天气造成饮水管道结冰。 3.水源遭受生物、病毒、油污、燃气泄漏等污染或人为因素 致使水质不达标,不能正常使用。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高楠镇供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镇长陆是朝同 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詹同波同志任副组长,镇农服中心、建设办、 应急办、医院、学校等有关科所(站)及各村为成员单位,各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镇供水应急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镇供水应急办公室职责 镇供水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办,分管领导詹同波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石文虎、陈友荣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起草 全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统筹推进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负责全 镇供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组长;组织协调、落实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传达和执 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 2.镇站、所、室及各村职责 负责全镇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 向镇供水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事故发生地领导 — 3 — 机构组织勘察、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 作;负责协调应急、水利、环保、医疗、交通等部门组织救援工 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 查,及时传达和执行镇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 行情况。 三、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 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Ⅰ级(较大)、Ⅰ级(一 般)。 (一)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设施发生损坏造成连续停水 48 小时以上 (含 48 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 5 公斤)72 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 1000 人以上,2 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 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 1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 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 1000 人以上的突发性停 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设施发生损坏造成连续停水 48 小时以上或严 — 4 — 重缺水 72 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 3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不含 1000 人),2 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 1 人死亡或 1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 3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 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 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设施发生损坏造成连续停水 48 小时以上或严 重缺水 72 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 300 人以下,2 公里范围 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 10 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 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 300 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 事件。 四、应急预案体系 高楠镇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两级: (一)镇级应急预案 镇水务工作人员负责编制完成全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 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镇人民 政府备案。 — 5 — 五、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供水应急办公室负责全镇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预 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 总分析,及时向镇供水领导小组及县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镇建设办) 2.水污染信息(镇建设办) 3.供水工程信息(镇建设办)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输、配水管网等 发生损毁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村级应 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 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 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 1 小时内向村供水安全应 急机构报告,并先进行紧急处理;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 信息后,应在 1 小时内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报告,由镇党委政 府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 方面的工作。 — 6 — (二)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 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同时立即派出 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情况紧急的,先 期进行处置,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做好前期抢险救援,协 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 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立即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应急指挥 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好抢 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 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报县供水应急领导 机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 案。 1.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 — 7 — 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人民政府工 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 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 2 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 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做好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镇供水应急办公 室备案。 七、应急处置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 时,镇政府要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供水正常。 (一)因供水设施导致无法供水 1.供水管道破损: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供水管道; 2.取水口、管网堵塞:安装过滤网,定期清除; 3.供水设备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定期检查。 (二)因水源枯竭、变迁导致长时间无法供水 1.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2.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3.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 用水。 4.由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 点单位送水。 — 8 — 5.寻找替代水源,修建蓄水池。 (三)因水质发生变化 水源水质发生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性时间,修建过滤 池后也不能解决,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县水利局进行 水质监测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 2 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 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 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组织保障 镇、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会商,明确人员及职责,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 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 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人员轮 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可以配备必要的无线 通线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镇供水应急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及现 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能吃苦的专业人员,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等 — 9 — 级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 能力。 (四)抢险物资保障 镇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要,配备交通工 具,主要供水设备(供水管道、水泵等)、送水车、专业检修设 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等。 (五)医疗和卫生防疫等保障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保障预案,负责水源 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后的防疫 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六)治安保障 镇安监办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预案。联合巴山派出所 组织、协调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 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 利进 (七)供电保障 国网重庆城口巴山供电公司负责制订供电保障预案,负责水 源突发事件抢险现场的供电保障。 (八)后勤保障 镇党政办负责制定后勤保障预案,负责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 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镇安监办负责提供气象信 息服务。 — 10 — (九)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全镇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 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 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 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九、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 证时,镇供水应急领导办公室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村级供水 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 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 等。 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 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镇党委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 发地村委提出请求,逐级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 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 — 11 — 批准后组织实施。 邀请县水质监测部门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 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 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 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 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楠镇人民政府 — 12 — 2022 年 9 月 3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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