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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人民政府公报(2022第3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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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目 录·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YUXIAN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22 年第 3 期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管主办 2022 年 10 月 8 日出版(季刊) 目 录 【人事任免】 盂县人民政府关于张俊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盂政发〔2022〕72 号)………………………………………………(1) 盂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强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盂政发〔2022〕73 号)………………………………………………(1)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49 号)……………………………………………(2)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1 号)……………………………………………(3)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52 号)…………………………(6)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 2022 年全县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5 号)…………………………………………(11)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目 录·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盂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7 号)…………………………………………(11)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8 号)…………………………………………(19)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暨耕地“进出平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59 号)……………(25)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62 号)……………(26)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3 号)…………………………………………(33)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 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64 号)………………………………(36)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65 号)……………………………(39)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盂县福阁都庭小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 办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66 号)……………………………(42)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8 号)…………………………………………(43)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69 号)……………………………(47)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70 号)…………………………………………(50)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72 号)…………………………………………(53)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目 录·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金融服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实施意见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74 号)……………………(56)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盂县幸福家园小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 办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75 号)……………………………(59)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 2022 年第二期“晋情消费·泉民 e 购” 数字消费券及汽车、家电消费补贴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77 号)………………………………………(60)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城镇办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工作方案(盂政办发〔2022〕79 号)……………………………(63)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的通知(盂政办发〔2022〕84 号)…………………………(66)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人事任免·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张俊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盂政发〔2022〕7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 9 月 2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 命: 免去: 李云峰同志的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副院 长职务。 张俊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孙家庄派出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盂县人民政府 李宝华同志任县教科局总督学(兼) 。 2022 年 9 月 3 日 盂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李强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盂政发〔2022〕7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任职时间从 2021 年 8 月算起。 经 9 月 16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李强同志按期转正,正式任命: 李强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盂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17 日 — 1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49 号 县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分管:县商务局(县促进外来投资局)。 各单位,驻盂有关单位: 联系:县经开区管委会、中石化盂县石油分 现将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 工通知如下: 县长王拥国: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永进:负责县人民 公司、县数智城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连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工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业、信息化管理、财政、统计、应急消防安全、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煤矿安全、能源产业、国企国资监管、国有资本 县委常委、副县长白雪莲:负责民生、退役 运营、企业改制、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分管: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 联系:县残联、县新华书店。 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 副县长李佩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 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项目 管理、创卫、人民防空、社区建设、卫生、健康、 推进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盂县国有资本 体育、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运营有限公司、山西晋盂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民防 盂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网盂县供电公 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 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盂县分公司、中 社区办事处、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 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盂县分公司、中国 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 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盂县分公司等驻盂企业。 联系: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市统计局盂县 联系:县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县烟草专卖局 (县烟草公司) 。 统计调查监测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警中队、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盂县有限公 副县长李东亮:负责水利、农业农村、乡村 司、山西国际能源盂县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驻盂各类煤炭企业。 振兴、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占山:负责商务、招商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龙华口水库管理中心。 引资、大数据、开发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 2 — 联系:县气象局、山西省盂县公路管理段、山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省盂县东公路管理段、县交通运输执法分局、县 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金融方面)、县中小企业 邮政公司、阳泉北站、阳五高速公司、太阳高速建 发展中心。 管处。 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人行、阳泉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银保监分局盂县监管组,辖内各金融企业及银 副县长王雪梅:负责教育、科技、行政审批、 行、保险、资产管理等机构。 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教育科技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 副县长韩秀山:负责规划、自然资源、矿产 资源管理和打击私挖乱采、林业、护林防火、文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县林业 副县长张爱军:负责公安、司法、行政复议、 社区矫正、信访维稳、协助打击私挖滥采等方面 的工作。 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旅游服务 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县文联、党史研究室。 主管:县公安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县行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吕海生:负责 政复议局)、县信访局。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法学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任敏(挂职):负责外事、台港澳事 务、民营经济、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1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 3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发展本县农村产权交 营权; 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统筹 (五)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六)农业类知识产权; 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 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57 号)文件和 (八)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闲置宅基地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 使用权; 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阳政办发 (九)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 〔2015〕64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十)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安排。 第二条 凡在本县从事农村产权交易活动 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第二章 交易机构 农村产权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 公正; 第六条 县农交中心是为农村各类产权流 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等服 务,对交易行为进行鉴证,履行相关职责的事业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农 村资源; 单位法人。 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所负责本乡镇农村产 (三)坚持农民自主、村民自治,保护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 收益等合法权益; 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报送。 第七条 县农经、监察、财政、自然资源、 住建、水利、林业、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相关 (四)坚持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 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 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尊 进场交易;协助县农交中心负责信息发布前的各 重农民的流转交易主体地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 项审查工作;协助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 强迫流转交易,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交易。 员会做好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县所辖农村集体产权依法转让、 第八条 县农经、财政、自然资源、住建、 出租、转包、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 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制定产权交易规则,报盂 必须在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农 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交中心”)进行;鼓励农民个人产权进场流转交 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范围: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 权; — 4 — 第三章 交易方式和程序 第九条 农村产权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 拍卖、招标等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要求转让方、受让方提交县农交中心出具的《产 权交易鉴证书》。 采取招投标的交易方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第四章 交易的行为规范 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条 产权交易活动中的转让方或者受 让方,可以直接向县农交中心申请进行产权交 易。 第十七条 集体产权的转让价格,以有资质 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依据;转让价格低 第十一条 转让方申请转让产权的,应当提 于评估值的,应当经集体产权所有者同意。 交下列材料: 个人产权转让价格可以依据有资质的资产 (一)转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 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也可由转让方自行确定。 明; 第十八条 产权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二)产权权属的有关证明; 一的,经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 (三)准予产权转让的有关证明; 室确认后中止交易: (四)转让标的情况介绍; (一)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中止交易的; (五)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二)转让方或与产权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 (六)县农交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提出正当理由,并经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县农经、财政、自然资源、住建、 (三)产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转让 申请及相关材料依法进行审查、产权查档和权属 (四)县农交中心认为必要并经有关监管部 门或机构同意的; 确认。审查通过的,由县农交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产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 第十三条 (五)人民法院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 的; 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应当提 (六)其他依法应当终止产权交易的情形。 交下列材料,并接受县农交中心资格审查: (一)受让方的资格证明; 第十九条 在产权交易活动中,禁止下列行 为: (二)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一)操纵交易现场或者扰乱交易秩序的; (三)县农交中心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有损于转让方、受让方进行公平交易 第十四条 县农交中心依据征集到的受让 方情况选择交易方式并组织交易。 第十五条 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产权转让 意向后,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经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盖章 后,由县农交中心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书》。 第十六条 的; 第二十条 交易权益保障 (一)县农经、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 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县范围 内农村产权的登记颁证管理。 (二)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须经本集体经济 组织村民(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 在县农交中心进行产权交易的 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凭县农交中心出具的《产 权交易鉴证书》到本县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 手续。 凡涉及集体产权交易的变更,有关部门应当 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农民个人产权须是本人 自愿转让。 (三)农村产权交易价格低于标的底价时, 产权持有者有优先回购权;农村土地折资入股后 的权益或收益分配权交易,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 — 5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优先购买权;农村集体经 第二十一条 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 济项目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本集 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对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 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购买权。 督和管理,对违反产权交易规则的当事人依法进 (四)交易收益按下列规定执行: 1.耕地、林地等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 权(不含土地)交易收益,归农户所有; 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农交中心进行产权交易过 程中,若转让方与受让方发生产权交易纠纷的,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收益,原则上大部 当事人可以向县农交中心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 分归农户所有,小部分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 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有,具体分配比例由农民家庭和农村集体经济组 讼。若转让方、受让方与县农交中心发生产权交 织协商确定; 易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交易收益,纳入 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管理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申 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分配和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具 第六章 附 则 体管理办法,按相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执 行。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监管和争议处理 本办法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 正式施行,有效期二年。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2 日 — 6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盂县农村集体工 负责全县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 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确 理工作;农交中心负责向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 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安全,保护国家、集体和 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地设施、信息发布和咨询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参照《中华 等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住建、交通、 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 水利等部门分别负责对本专业建设工程的招投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 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一条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章 本办法适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 委会)对外发包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二十万元以 上,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集体资金、融资 资金、援助或捐赠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的下列 工程建设项目: (一)房屋建设工程; (二)公路工程; (三)水利水电工程; (四)巷道硬化工程; (五)装饰装修工程; (六)设备安装工程; (七)管道线路工程; 第六条 招标方式及要求 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应以公开 招标为主要方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招标 人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采用邀 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资 源、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 选择的项目; 2.由乡镇人民政府以上确认的涉及抢险救 灾而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3.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七条 村级工程项目按村级管理规定 (八)园林绿化工程; (“四议两公开”或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 (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 表大会工作法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手续,项 (十)其他需要纳入管理的建设项目。 目建设资金须落实到位,并明确资金来源。 单项合同估算价是指包括直接工程费、施工 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规费、 第三章 招投标程序 税金等全费用价格。 第三条 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 第八条 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按以下程 序组织招投标活动: 用的原则,并统一纳入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一)项目建设单位成立项目组; (以下简称“农交中心”)依法进行。 (二)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编制图纸及工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 程预算(应符合行业规范要求,一般应委托有 — 7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并报乡镇人民政府 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设置专门的章节,明确合 审定; 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 (三)编制招标文件 评审方法。 招标文件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无编制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 能力的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并报本行业行政主 审公告。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 管部门备案。 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经资格预审后, (四)招标申请 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 村级项目招标人向农交中心提出招标申请,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 填写“招投标项目招标申请表”,并附经备案的 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 招标文件和“四议两公开”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 (五)签订委托协议 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人不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 3.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情收 力的可与入驻农交中心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 工本费,其中图纸等有关文件资料,招标人可 托代理协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全权办理招标工 以酌情收取押金,对于开标后将图纸等文件资 作。 料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六)发布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 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 4.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以及可能影响公开公 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容、规模、实施地点、工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 5.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确定投标人编制投 法,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报名时间、地点、 标文件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等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时间一般不少 事项。招标公告应在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网、村务 于二十天。 公开栏等相关媒体和场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认为有必要 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七)接受报名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报名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期限内,由潜在 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 投标人在农交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工作人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员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公开招标的农村集体工程 (九)缴纳投标保证金 建设项目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少于 3 名,申请 投标人应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计 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少于 3 名的,报名时间可适 息),其额度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当延长(需延长的,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延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根 长后仍少于 3 名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据本县实际情况,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现金, (八)资格审查 且交款人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 1.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采用资格后 标人未中标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审和资格预审两种方法进行,一般提倡资格后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 审。 内退还。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 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的,招标人在 接收投标人报名的同时即可向投标人发售招标 — 8 — 撤回投标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开标过程应有专人记录,并将开标记录情 况存档备查。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 受理: 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实行资格后审的,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符 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规 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 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文件,直接参加开标会议,由评标小组按照招标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 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 审。 辨认不清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 同的投标书,而未声明其中的哪一份是有效的; 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文件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到投标地点。招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 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启封。 时不一致的。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 (十二)评标 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人少于 3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 名的,招标人一般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 6.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 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正 人数一般为 3 人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利害关 式的补充、修改、撤回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 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小组,已进入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或更换。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修改文件无 效。 2.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可选择以下一种评 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一)开标 (1)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对完全满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标准以及其他实质性 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农交中心公开进行;开标 要求的投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 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 人的一种评审方式。通过设置最高限价,将投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报名时确定的项目 标价格控制在合理的额度内,以报价最低者为 负责人未能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弃权。 第一中标候选人,如遇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 2.开标时,由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 3.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 主要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开标时 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 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对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视为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串通投标, — 9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中标资格。 标的;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 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标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 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擅自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 清、说明或补正的; 让。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作出响应的; (十五)验收 项目完成后,招标人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员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 (5)投标人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 (十六)资料归档 或者设有标底时低于标底合理幅度,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 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归档要确定专人负 责统一归档、统一管理。 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第四章 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小组 监督检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进行竞标; (6)评标小组经评审,按规定否决不合格 第九条 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委员会办公 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家使得 室总体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 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目的招投标管理,通过随机监督和跟踪监督等 4.评标小组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 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 形式实施有效监督。 第十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组股份经济 和比较意见,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 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对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推荐 1—3 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 及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 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评 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执行 本办法情况进行监督。 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 第五章 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 责任追究 (十三)中标及中标公示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小组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在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及场所公示 3 个工作日, 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签订合同 第六章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附 则 日起 1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在交易中心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农交中心和乡 镇人民政府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 — 10 —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盂县农村产权交易监 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正 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示 2022 年全县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县政 府决定对依法注册登记的 231 家货运源头单位 附件:2022 年度依法注册登记货运源头单 位名单(略) 予以公示。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抓好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超限 超载车辆出场,深入推进全县治超工作。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5 日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盂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7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县政府对盂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盂县 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25 日 — 11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为适应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处置要 王玉红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求,建立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和统一 赵永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 武香平 县民政局局长 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 王永斌 县司法局局长 政府决定成立盂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 郑陆星 县人社局局长 导、组织指挥全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 张俊虎 县住建局局长 件应对工作。总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 崔计文 县交通局局长 防灭火等 17 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 闫东慧 县水利局局长 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 刘继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一、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郝志强 县林业局局长 总 指 挥:王拥国 县委副书记、县长 田晋中 县商务局局长 常务副总指挥:郭永进 县委常委、常务副 张东升 县文旅局局长 县长 李国华 县卫健局局长 副 总 指 挥:王占山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副 总 指 挥:连 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潘彦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雪莲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君毅 县能源局局长 李佩斯 副县长 张瑞峰 市生态环境局盂 挥:李东亮 副县长 张瑞 峰 县分局局长 团县委书记 副 总 指 挥: 副 总 指 副 总 指 挥: 王雪梅 副县长 刘 副 总 指 挥: 张爱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 杨凤娟 县红十字会专职 局长 张瑞峰 副会长 副县长(挂职) 韩永和 县防震减灾中心 副县长 张瑞峰 副主任 县政协副主席、 郝永晶 县气象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张 县中小企业服务 市规自局副局长 张瑞峰 中心主任 (主持县自然资 王福民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源局全面工作) 武永健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 冯卫星 县消防队教导员 常工作的副部长 郭万珍 阳泉银保监分局盂 吕海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瑞峰 县监管组组长 李华青 县发展和改革局 谢春义 国网盂县供电公 局长 张瑞峰 司总经理 县工信局局长 李东部 阳泉北站站长 任 敏 韩秀山 成 员:韩志勇 王志伟 刘 张 — 12 — 波 峰 丹 毅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梁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睿 县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副指挥长: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王朝阳 盂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副指挥长: 韩永和 县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 王文光 盂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成 李俊生 盂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总指挥部主要职责:加挂县减灾委员会牌 及省市县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 子,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灾害防 县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 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 救灾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 署,统一领导全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 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县应急管理政策 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 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 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期并组织落实响应措 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解 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 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自 等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 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其他 部交办的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事项。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 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下设办 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献东和韩永和兼任。 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杨献东同志兼任办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 公室主任。 工作,制定、修订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 (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县应 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 急救援总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 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 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 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组 大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 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 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督促、 和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全县抗震救灾等工 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 作。 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 (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指 挥 长: 韩秀山 副县长 承担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副指挥长: 郝志强 县林业局局长 等指挥机构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社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各专项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二、专项应急指挥部 及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 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 统筹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预警和治理工 省市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具体负责指 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规划、重要措施, 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 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 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项工作。 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 指 挥 长: 郭永进 部交办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13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郝志强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 指 挥 长: 郭永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指 挥 长: 韩秀山 副县长 副指挥长: 王志伟 市规自局副局长(主持县 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 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 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防灭火专项 成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 及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 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 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 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 定地质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质 息,指导全县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工作。 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组织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 指 挥 长:郭永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关部门及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落 副县长 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地 副指挥长: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闫东慧 县水利局局长 李东亮 成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献东和王志伟兼 任。 及省市县关于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署,统筹协调全县洪水防御、旱灾抗御工作,制 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定防汛抗旱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水旱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 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 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地质灾害专项训练,协 组织指挥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重要河流 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 洪水应急调度方案,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 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 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的其他 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 事项。 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指导全县地质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 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献东和闫东慧兼任。 灾害应对等工作。 (五)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 指 挥 长: 李东亮 副县长 工作,制定、修订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开展 副指挥长: 郝永晶 县气象局局长 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 副指挥长: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演、实兵演练等防汛抗旱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 成 力量参加防汛抗旱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 及省、市、县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 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 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 和发布防汛抗旱信息,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应对等 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 工作。 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 (四)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 14 —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后工作,组织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全县气象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 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报告和发布 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对 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等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郝永晶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七)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郭永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 副指挥长: 李君毅 县能源局局长 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 成 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 及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统筹协调全县煤矿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 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 作,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 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指导全县气象灾害应对等 织指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煤 工作。 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六)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煤矿 指 挥 长:郭永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副指挥长: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县工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献东和李 张 成 峰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君毅兼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 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煤矿生产安全事 统筹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 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作,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 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 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 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 量参加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 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产安全事 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杨献东和张峰兼 信息,指导全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任。 (八)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 指 挥 长:李东亮 副县长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 张爱军 急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副指挥长:崔计文 县交通局局长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 王福民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故应急处置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 成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对较大生产 及省、市、县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 — 15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筹协调全县交通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制定交通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交 组织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文化 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交通事故调查评 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 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 文化旅游事故信息,指导全县做好文化旅游事故 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 应对等工作。 事项。 (十)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指 挥 长: 王雪梅 副县长 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崔计文和王福民兼 副指挥长: 王玉红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任。 副指挥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成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日常工作,制定、修订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组织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 及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 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交通事故专项训 筹协调全县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交通事故救援行动,协 工作,制定校园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 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交通事故应 指挥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校园 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 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 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交通事故信息,指导全县 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校园安全 做好交通事故应对等工作。 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九)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指 挥 长:韩秀山 副县长 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玉红同志 副指挥长:张东升 县文旅局局长 兼任。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校园安全事故专项应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急预案,组织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及省、市、县关于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校园安全 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 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校园安全事 理工作,制定文化旅游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 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组织指挥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 组织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校园 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 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 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文化旅 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全县做好校园安全事故 游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应对等工作。 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十一)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室设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东升兼任。 指 挥 长:李佩斯 副县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 副指挥长:张俊虎 县住建局局长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文化旅游事故专项应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急预案,组织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成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文化旅游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文化旅游事 及省、市、县关于城乡建设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 16 — 员: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统筹协调全县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 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理工作,制定城乡建设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 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特种 组织指挥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 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 城乡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指导做好全县特种设备事故 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城乡建 应对等工作。 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俊虎兼任。 (十三)县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连 斌 副指挥长: 张瑞峰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 县委常委、副县长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 局局长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城乡建设事故专项应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急预案,组织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成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城乡建设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城乡建设事 及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 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组织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城乡 工作,制定生态环境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 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 组织指挥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 城乡建设事故信息,指导全县做好城乡建设事故 生态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 应对等工作。 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态环 (十二)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指 挥 长:李佩斯 副县长 副指挥长:潘彦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室设在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局局长 由张瑞峰兼任。 杨献东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事件专项应 及省、市、县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急预案,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统筹协调全县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态环境 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 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态环境事 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协调特种 件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 组织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态 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特种设备 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 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指导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事件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彦芳兼任。 应对等工作。 (十四)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 指 挥 长:李佩斯 副县长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改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 副指挥长:李国华 县卫健局局长 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 副指副指挥长: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特种设备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特种设备事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 17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及省、市、县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项。 筹协调全县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急性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公 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彦芳兼 共卫生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公共 任。 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公共卫生事件响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 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市场监管事件专项应 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公共卫生事 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监测预警 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 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 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公共卫生事件应 对市场监管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 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 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华兼任。 作,协调组织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 工作,报告和发布市场监管事件信息,指导做好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 全县市场监管事件应对等工作。 急预案,组织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 (十六)县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公共卫生 指 挥 长:李东亮 副县长 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公共卫生事 副指挥长:刘继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件消灭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组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公共 张利兵 县畜牧中心主任 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 成 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指导做好全县公共卫生事件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应对等工作。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及省、市、县关于动物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统 (十五)县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 筹协调全县动物疫情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动物疫 指 挥 长:李佩斯 副县长 情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动物疫情应急 副指挥长:潘彦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处置工作,决定全县动物疫情响应级别并组织落 李国华 县卫健局局长 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 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 部交办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及省、市、县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的决 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疫苗安全 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继红兼任。 防范控制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疫苗安全总体规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 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动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 工作,决定全县市场监管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 组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 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 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动物疫情事件专项训 制等措施,指导协调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 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动物疫情控制、扑灭行 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 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动物 指挥部交办的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事 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动物疫情调查评估 — 18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动物疫情信息, 指导做好全县动物疫情应对等工作。 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 (十七)县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急预案,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监测和防范化解 指 挥 长:张爱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社会安全 副指挥长:赵永进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社会安全事 副指挥长:杨献东 县应急局局长 件平息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 成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 组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社会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 及省、市、县关于社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 社会安全事件信息,指导做好全县社会安全事件 筹协调全县社会安全事件防控工作,制定社会安 应对等工作。 全事件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社会安全 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社会安全事件 其他类型突发事件,视情设立专项指挥机 构。 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 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社会 各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按照“边完善、 边应急”的原则,承接好相应职责。 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 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所有人员调整,由总 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社会安全 指挥部办公室、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分别报总指 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 挥、指挥长或继任总指挥、指挥长同意后行文调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整。 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爱军兼任。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办、各有关部门: 《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 落实。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2 日 — 19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 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自建 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和隐患整治,及时消除重大 风险隐患。 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 到 2023 年 6 月初,力争完成其他自建房安 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 全隐患排查,摸清城乡自建房基本情况,相关 局稳定,按照国家方案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 信息及时录入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 实际,制定本方案。 息平台。 一、总体要求 到 2024 年 5 月初,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安全隐患整治。到 2025 年 5 月初,完成全部自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安全 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 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县城乡自建房数据化管 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 理。 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 三、主要任务 市负总责、县级实施、乡镇街道网格化落实,按 (一)全面排查摸底 照“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总体要求和“谁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办要统筹各方 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 力量,在前期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全县城乡自建房 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突出重点, 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全面摸排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城乡自建房安全现状。 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 1.排查范围 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坚决防范遏制重 对全县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前 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实施分类整治,严控增量、 期已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自建住 消化存量,力争用 3 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城乡 房,按原工作安排继续推进;用作经营场所、 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安全 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再次进行逐户逐幢 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 排查,建立完善房屋信息档案。 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县城,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二、工作目标 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的经 对全县所有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 营性自建房。在农村,重点排查乡镇政府驻地 排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完善全县城镇房屋、 村、大型厂矿企业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 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乡自建房数 2.排查内容 据化管理;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相关地方性法 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自建 规、制度、标准规范,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 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 机制。 规性等内容。 到 2022 年 9 月上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 (1)房屋基本情况。排查自建房建设地点、 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 3 层及以上、 产权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土地性质、所在 6 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 区域、建筑层数及面积、建造年代、设计建造 人员密集等重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同步 方式、结构类型等。 — 20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2)房屋安全情况。选址安全,主要排查 求,对城乡所有自建房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 自建房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 式排查,重点加大对经营性自建房和违法建设、 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结构安全,主 违规经营活动的核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 要排查自建房是否有设计图,设计图是否由具有 留死角。 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 (二)开展“百日行动” 工单位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建设,地基基 各乡(镇)要在 2022 年 5 月份紧急开展全 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使 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开 用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 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玻璃幕 重点排查 3 层及以上、6 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 墙、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 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 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建筑材料 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 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 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 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 (3)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对经营性自建房, 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 要同时排查相关经营许可办理情况,房屋安全鉴 发生。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 定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 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安全鉴定,根 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 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相关部门要依据职 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 责,规范利用自建房开展的各类经营活动,对 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 经营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 情况。 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 (4)房屋合法合规情况。排查自建房用地、 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 (三)精准整治隐患 违规改扩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违法审批等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自建房安全 3.排查路径 隐患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 在城市,按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置区、 镇人民政府和城镇办事处要按照整治清单台 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其他地区的路径排查。 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在农村,按照乡镇政府驻地村、大型厂矿企业周 1.初步判定。乡镇人民政府和城镇办事处组 边、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 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山西省城 排查路径,有序开展全面排查,逐房填写信息采 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对自 集表,建立“一户一档” “一房一档”,录入国家 建房安全状况作出初步判定,区分安全、一般 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4.排查方式 对经营性自建房,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 各乡镇和城镇办组织各村和社区要发动房 隐患的,要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统一 屋产权人(使用人)开展自查,相关部门和乡镇、 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初步判定不 城镇办开展核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直接履行下一步鉴定程 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乡(镇)政府和 序。 城镇办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和房屋产权人 对自建住房等其他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 (使用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 的,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初步判定存在一般安 — 21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全隐患的,列出隐患清单;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 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 提出进一步鉴定的建议。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形成自建房安全闭环管理体系。 1.严控增量风险。新建自建房要严格执行相 关规定,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农村集体建设用 2.安全鉴定。对所有用作经营场所的自建房, 地上新建自建房,必须严格落实《山西省农村 统一由具备资格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 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农村自 鉴定,出具合法、真实、整体性的鉴定报告。 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农村集体 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 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 房,由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针对存在的 (试行)》《山西省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 安全隐患,分类提出整治清单。 理办法(试行)》《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 3.建立台账。县、乡、村三级要根据初步判 南(标准)》相关规定。 定和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对照隐患清单、整治清 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所有新建房屋、农村 3 单,分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 层及以上新建房屋、新建或改建经营性自建房 户、销号一户。 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 4.分类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 执行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强制性标准。各乡(镇) 对照“两清单一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 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 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对重点隐患要立查立改,确 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 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必须按照鉴 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依规取得 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实施整治,在未完成整治验收 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前,一律不得用于经营或其他人员聚集活动。 2.消除存量风险。对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各 要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 相关部门要针对主管领域内的自建房,建立健 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 全以下 13 项抓落实工作机制(具体内容见附件 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由乡镇人 1),形成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落实网络 民政府或城镇办事处依法组织拆除;对存在设计 体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存量 施工缺陷的自建房,要采取除险加固、限制用途 风险。 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 3.强化日常巡查。落实街道、乡镇属地责任, 和措施,限期整治。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 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 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 探头作用,乡镇人民政府和城镇办事处要建立 措施。 自建房安全巡查机制,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 5.验收销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规范自 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对自建房建筑活动、使 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对 用安全等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 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 患要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对 由县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他自建房隐患整治, 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城镇办事处组织验收。 规处置。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定期开展房 (四)加强安全管理 屋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强化自建房安全隐患管控,在增量管控方面 坚决杜绝房屋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凡建必批、凡建必管、 4.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 凡用必鉴”,严控增量风险;在存量管控方面由 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房屋清查力度, 各部门健全完善相应管理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 — 22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擅自建房,未按照许可规定建房,违规加层、改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研判,推动工作落实。 扩建、住宅改门店、改变承重结构装修,擅自改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责 变房屋用途,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存在违 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 的原则,强化本行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 营活动。 人员管理,对主管领域范围内的自建房安全隐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的自建房, 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和监管。 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危及公共安全的 (四)乡镇人民政府和城镇办事处履行网 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建筑内的 格化落实和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配齐规划建 违规经营活动,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对违法 设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 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 制,组织对辖区内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 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故意 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整治台账, 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 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 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5.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 村民(居民)委员会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和 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 城镇办事处统一安排,协助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规划建设 (五)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 办公室、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等机构,统筹 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首要责任,定期开展房屋 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安全检查,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城镇办事 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 处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 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房屋 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 五、时间安排 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 (一)重点排查(2022 年 6 月-9 月中旬)。 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必须对鉴定报告 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百日行动” ,同步开展房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 屋安全鉴定和隐患整治,及时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 (二)重点鉴定(2022 年 6 月-12 月)。完 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 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的房屋安全鉴定,出具鉴 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 定报告,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 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重点整治(2022 年 6 月-2024 年 5 四、责任落实 月)。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 全完善城乡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用作经 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实 营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 施方案,对辖区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 (四)全面排查(2022 年 9 月下旬-2023 织实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金落实、技术 年 6 月) 。力争完成经营性自建房之外的其他自 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 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城镇房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实施责任, 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制定工作方案,充实监管力量,加强自建房安全 (五)全面整治(2022 年 9 月下旬-2025 专项整治的政策、资金、人员保障。主要领导要 年 5 月) 。完成全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亲自挂帅,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分析 进一步健全城乡自建房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 — 23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制度和标准规范,实现全县城乡自建房数据化管 “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理。 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对各相关成员单 六、保障措施 位和各乡(镇) 、城镇办事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统筹领导全县 评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办事处要加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县城乡房屋安全隐 大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结合本次专项 问责力度,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 整治要求,调整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由县长任 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 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副县长任副组长,分管住建 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 的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宣传、统战、编办、教 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 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工信、 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 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 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自 2022 健、应急、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管理、能源、消 年 6 月起, 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 防救援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自建房安 领导小组于每月 24 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 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组织推动、工作保障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 (五)做好工作衔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 室设在县住建局,全面统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治工作要与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县住建局牵头,成立工作专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紧密衔接,做好 班,工作专班由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村 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对已录入城市数字房产 镇股、质安股、房产股、法规股负责人任副主任, 数据库的城市自建房信息,核实相关情况后录 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承担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入国家城镇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本次专项 日常工作。 整治中,发现前期已排查录入的农村自建房信息出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 真贯彻国家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 现变化的,及时在国家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内更新。 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 全”原则,将自建房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 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 强化监管和指导。各单位具体职责见附件 2。 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房屋安 (三)落实资金和技术保障。财政部门将城 全科普教育,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房屋安全意识。 乡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保障 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处理 排查人员培训、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日常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群众举报奖励 办公等工作,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 机制,一经查实,予以奖励。要及时了解群众 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各乡(镇)人 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赢得 民政府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行业企业技术 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 人员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广泛参与自建 险隐患。 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县政府将 附件:1.自建房安全管理 13 项抓落实工作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专业资质、库内 附件:1.机制(略) 的专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 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城镇办事处 — 24 — 2.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附件:1.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略)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暨耕地“进出平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59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盂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暨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28 日 盂县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暨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态保护的原则,并通过统筹部署,补足同等数量、 质量并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 (二)统筹工作安排依法调整地类。根据耕 资发〔2021〕166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 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 定本方案。 施建设用地项目实施要求,明确耕地转为其他农 一、工作目标 用地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工作时序、实施计划、 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 “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 依法对地类予以变更。 其他农用地,依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 (三)强化进出制度规范平衡管理。县政府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稳定。 对全县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实行统筹调控,坚 二、工作任务 持“乡镇自行平衡、区域调剂补充”原则落实耕 (一)科学编制方案保持耕地稳定。县政府 地“进出平衡”。乡镇内各村无法落实平衡的, 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 由乡镇自行统筹;因乡镇内经济发展水平和耕地 镇科学编制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确 后备资源分布不均衡,确实难以在本乡镇内落实 需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村道路等其 耕地“进出平衡”的,以乡镇政府为主体跨乡镇 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符合土地利 调剂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县政府制定年度耕 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生 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因地制宜统筹指标调剂。 — 25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四)建立耕地转入转出平衡机制。统筹转 2、方案编制:在县政府领导下,县自然资 入转出补充耕地指标,由用地方负责补充相同质 源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于每年 4 月 量、面积的地块。 底前对各乡镇申报转出地块的合理性、必要性、 三、工作程序 转入地块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编制总体方 (一)签订协议。项目建设主体(或经营者) 案。 与村集体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的,应经承包农户同意,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协议。涉及承包耕地转为林地等其他地类的, 3、经县政府批准后,5 月底前报上级部门 备案。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依据已批准年 各乡镇政府指导项目建设主体(或经营者)变更 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按照“先补充、 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变更权属证书等。 后占用”原则,复垦补充耕地与被占用耕地必须 (二)用地申报。项目建设主体(或经营者) 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占用耕地请示。 做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 (六)复垦验收。各乡镇政府将复垦补充耕 (三)初步意见。各乡镇政府根据项目建设 地情况向县政府申请复垦验收,县政府组织自然 主体(或经营者)申报占用耕地请示,提出落实 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部门专家,按照 耕地“进出平衡”意见,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 地、园地、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 标准》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出具验收结论, 设用地的用地规模、布局、开发时序、土地用途、 纳入新增补充耕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 使用年限、土地复垦等要求,各乡镇要充分考虑 四、工作要求 养殖用地合理需求,涉及林地、草地整治为耕地 (一)强化责任。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 的,需经依法依规核定。 要性,各乡镇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乡镇 (四)方案编制程序。根据各乡镇政府上报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意见,编制年度耕地“进 出平衡”总体方案。 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 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监管。要认真开展耕地的动态监 1、需求申报:每年 3 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 府将有关资料报县级人民政府。 测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将耕地“进出平 衡”工作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2 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 26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盂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已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29 日 盂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 方积极参与全民科学素质共建,推动全民科学素 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明确“十四五”期间盂县 质总体水平快速提升。为我县转型发展、决胜全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实 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 现 2025 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 撑。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县公民科学素质水平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 与发达城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 (国发〔2021〕9 号) (以下简称《纲要》) 、 《山 作发展还不平衡,不能充分支撑盂县全方位推动 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科学 高质量发展要求。主要表现在:全民科学素质工 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 作没有形成合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知》 (晋政办发〔2021〕93 号)和《阳泉市人民 有待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与科普的氛围不浓,城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依然突出,优质科普资源的 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 (阳政 供给不充分,传播方式和传播能力仍有不足。 办发〔2022〕43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盂县人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 民政府《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展的关键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 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 案。 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 一、背景和意义 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 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科学素质 下,我县各乡(镇)、各部门牢牢把握全民科学 作为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 素质工作正确方向,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发 的基础,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 有为、狠抓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在推 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助力谱写盂县全方位推 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中,深入宣传创新、协调、 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开展科学教 二、总体要求 育、传播和普及活动;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 (一)指导思想 精准均衡施策;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展科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素质工作空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 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 普资源开发共享、均等普惠;完善协同推进长效 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 工作机制,持续改善保障条件。通过调动社会各 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 27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 造的技能。“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 5 项提升 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行动。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1.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 观、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聚焦 和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 我县总体思路和部署,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宜居宜 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 业宜游的区域强县,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 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 化、规范化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进一步营造热 和实践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 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 年群体。(县教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科协、 度,为全方位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 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撑。 2.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组 (二)基本原则 织开展和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 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科学调查体验活动”,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 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 计大赛,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等科普系列活动。开 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 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 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 康、安全避险”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珍爱生 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 坚持协同推进。强化政府推动、投入保障, 信”的宣传教育。(县教科局、县科协牵头,县 激发学校、站所、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 工信局、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禁毒基地)、 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 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新格局。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探索从 深化供给侧改革。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 基础教育到高中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 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实施保障,推动科普内 式培养模式,开展“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县青 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提高科普的知识含 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建立科学、多元的发 量,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现和培育机制,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 (三)工作目标 础。(县教科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 到 2025 年,我县各乡(镇)、各人群科学素 融媒体中心、团县委等单位配合) 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服务体系不断完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 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逐步健全, “科 落实“双减”政策,实施馆校合作行动,支持中 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得到充分落实,科 小学组织学生前往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各 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组织实 类科技实践活动。支持青少年科普教育资源开 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更加完善,科学 发,建设校园科技馆、社区科技馆,将科普元素 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 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加大科 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普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广泛开展科 三、提升行动 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 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 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流动科技馆进校园。提高家 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 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 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 协同育人。(县教科局、县科协牵头,县工信局、 — 28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 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气象局、县防 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涉农企 震减灾中心等单位配合) 业和农技协等社会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品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 种、新技术。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 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加大对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力 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 度,鼓励建设科技辅导员工作室,开展优秀科技 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 辅导员认定工作,提供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实施 有机衔接。(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牵头,县教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培训力 科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市 度,加强薄弱环节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县 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等单位配合) 教科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 等单位配合) 9.提升革命老区、脱贫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 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农村倾斜,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提高当地农民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提高边 6.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深 远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当地农村低收入 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重点围绕 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县农业农 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 村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 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 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 传教育活动,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乡村全面 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振兴。(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 10.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 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 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 防震减灾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团县委、 活动,大力弘扬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 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敢担当讲奉献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7.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提高农民 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科技文化素质,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 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县工信局、县总工会 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参加面向 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融 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 媒体中心、县科协、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三晋新农人双创大赛等,开 11.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开展多层级、 展农民教育培训,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带头人、农 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建设劳模和 村创业创新青年带头人。大力开展巾帼现代农业 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 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妇女骨干 组织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开展“五小”等群众性 培育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县 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一支 农业农村局、县科协牵头,县教科局、县人社局、 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六新”突破,更好 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 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气象局、县妇联等单 总工会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科局、 位配合) 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 8.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科普示 盂县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等单位配合) 范基地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 1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企业职工培 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 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强化企业培训 — 29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创新需要制 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 定职工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采取岗前培训、技 全、心理健康、健康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 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方式,大幅提升 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县科协牵头, 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 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 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 会、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县工 16.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 信局、县人社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 资源,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 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农村、 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县总工会、团县委、县 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老有所为。 (县 妇联等单位配合) 人社局、县科协牵头,县教科局、县文旅局、县 13.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 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 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做创 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总 新发展的探索者、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 工会、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者。鼓励支持成立企业(园区)科协,发挥企业(园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区)科协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交流、提高 17.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将 员工科学素质、举荐创新人才、激发创新热情和 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 创造活力等方面的作用。以国家创新城市建设和 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 “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建设为依托,探索建 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推 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 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 促进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 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县委组织部牵头,县 价。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快递员、网约工、 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 互联网营销师等群体科学素质提升工作。(县总 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 工会、县科协牵头,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人 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科协 社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等单位配合)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8.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执行 14.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围绕老年人面临的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公务员培训规 高频事项和应用场景,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 定》,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 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 教学计划,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理论水 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帮助老年人 平、科技创新意识和科学履职、科学决策能力。 跨越数字鸿沟,让老年人走进数字时代、融入智 (县委党校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科局、县工 慧社会。(县委宣传部、县科协牵头,县文旅局、 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 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 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19.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 15.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推动老年人 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 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开展健康大 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考核 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 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 30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自 23.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支持面向 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 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转型发展重大需求、群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 众生命健康等题材开展科普创作,扶持优秀科普 等单位配合) 原创作品,推出一批尖端科技、航天航空、食品 四、重点工程 安全、医疗健康、绿色环保、碳达峰碳中和等方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扬优势、补短板、强 面的科普精品。充分发挥刘慈欣科幻文学品牌效 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 应,不断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鼓励开发动漫、 制有效的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主动融入新发展格 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的科普作品。(县委宣 局。“十四五”时期,实施 5 项重点工程。 传部、县科协牵头,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自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 20.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在 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气象局、 相关科技奖项评定和项目申报中列入科普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指标。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 24.丰富科普传播形式。推进图书、报刊、 务评价,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 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 条件。鼓励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科 推动公益广告增加科学普及内容,实现科普内容 普,将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到基层一线开展展 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动户外广告和公共场所宣 品讲解、科普讲座、科学小课堂等各类科普志愿 传增加科普内容。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 活动。(县教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传播能力,鼓励和引导县属媒体加强科技宣传报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 道、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强化科普信 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 息落地应用。(县委宣传部、县科协牵头,县教 分局、县科协等单位配合) 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 21.强化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责任。探 索在各类科普场馆、文化馆等增加体现科技进步 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气象局、县 防震减灾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和科学精神的相关展项,建设打造一批科普教育 25.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 基地。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 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 及重大科技成果。(县教科局、县科协牵头,县 合,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 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 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 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 提升网络安全和防范能力。做好“科普中国”资 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源的推广传播和基层科普活动的线上宣传,推动 22.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科普优势。引导科普 “科普中国”全县域落地、全领域应用。推动优 教育基地、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发科普资源,参 质科普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及 与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 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倾斜。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革 大科普活动。鼓励科普教育基地、企业、社会组 命老区、脱贫地区倾斜。(县教科局、县科协牵 织等设置对外开放的科普展厅。加强与传媒、专 头,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融 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县 媒体中心等单位配合) 教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县人社局、县科协等单位配合) 26.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 — 31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 30.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 务均衡化、广覆盖。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 科普行动计划。全力构建以县域为中心,乡镇、 县基本建设规划,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加强 村、社区为主阵地的全域科普体系。深入开展 实体科技馆建设,增加基层科普设施总量,推进 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 科技场馆免费开放。(县财政局、县科协牵头, 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 县发改局、县教科局等单位配合) 境日、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增进公 27.创新现代科技场馆体系。推动科普场馆 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应用科技处理解决问题 与文化馆、规划馆等融合发展,统筹流动科技馆、 的能力。(县教科局、县科协牵头,县工信局、 科普大篷车、主题科普场馆建设,到 2025 年,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 各乡(镇)各建成 1 座具有特色的主题科普室。 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 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 分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等单位配合) 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县 31.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 财政局、县科协牵头,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 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 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 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中国信息员注册工作,督 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 促在册科普中国信息员通过多种社交媒体,传播 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等单位配合) 科普中国信息,参与各类科技教育与传播普及活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动,鼓励基层网格员、驻村第一书记和指导员、 28.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立应急 基层“三长”注册成为科普中国信息员。培养一 科普部门协同机制,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科技辅导专家,建立 体系。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储备和传播优质 各行业专家型科技辅导团队。(县科协牵头,县 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 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 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突发事件 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 发生时,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 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融媒 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县 体中心、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等单位配合) 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人社局、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 32.加强对内合作交流。推进与阳泉市科协 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 29.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以新时代文明 普及双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 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为阵 推动科普一体化发展。(县教科局、县科协牵头, 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不断壮大我县科技 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 志愿服务队伍,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 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 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境局盂县分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团 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 县委、县妇联等单位配合) 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县科协牵头,县 五、组织实施 委宣传部、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一)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 有关部门要按照《纲要》要求和本方案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 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的工作规划 妇联等单位配合) 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 — 32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科协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 普宣传教育站点等面向群众经常性开展科学素 牵头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各乡(镇) 质公共服务的阵地,设置科普全职兼职岗位,保 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区《纲要》及本方案的实施工 障科普服务落地见效。落实国家有关鼓励科普事 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总体规划,把实施《纲要》和本方案确定的重点 提供保障。 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动本县公民科学 (三)实施要求 素质建设。 2022 年到 2025 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 (二)经费保障 强监测评估,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制定 县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各项重点 发展需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经 任务和目标任务的落实。2025 年,在各部门自 费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专项经 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 费,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引导鼓励社会资 促检查和专题调研,对“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 金投入科普事业,建立以政府为投入主体,企事 素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 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发展科普事业的多 展推荐表彰和奖励。 元化投入机制。在融合科普服务功能的新时代文 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科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6 日 盂县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对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开 发利用秩序的保护,严厉打击和依法惩处非法违 法采矿行为。坚持依靠和发动群众,引导、鼓励 — 33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社会公众依法向国家机关举报非法违法采矿案 第八条 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矿产资源违 件线索,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根 法行为前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案件线索或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 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办法举报奖 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山西省非法违法采 励规定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阳泉市非法违法采矿 第九条 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结合盂县工作实际, 奖励范围: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 (一)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工作应当 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遵循依靠群众、依法规范、严格保密、接受监督 规定负有法定监督职责,发现、报告违法行为义 的原则。 务人员进行的举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盂县行政区域内社 (二)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经新闻媒 会公众举报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线索,经查证 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的,不列入奖励 属实依法立案查处后,予以奖励的情形。 范围。 第四条 负责调查处理举报案件的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为举报奖励的实施部门, (三)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列 入奖励范围。 应当根据线索案情提出评定意见,会同县财政、 行政审批部门审定后,报县政府发放奖金。 第五条 (四)对实名举报,未预留有效联系方式, 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设立奖励资金专户,非法违法采矿 行为举报奖励由县财政按照上一年度矿产资源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 形。 违法案件罚没收入的 10%列入预算。不足部分, 按追加程序办理,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 第三章 举报受理和举报方式 督检查。 第十条 群众发现或知悉非法违法采矿线 第二章 奖励范围与条件 索,应当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第六条 非法违法采矿线索包括:无证勘 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不按批准方式、矿种 开采、以探代采、以各种工程名义非法开采、非 法盗采等行为。 第七条 举报的非法违法采矿线索应当符 合以下条件: (一)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在县属管辖 范围内; (二)属非法违法采矿案件线索范围,且举 报对象、举报事实明确具体; (三)属县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关及相关 部门尚未掌握的线索; (四)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初步证据。 — 34 — 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公安机关公布的打击非法违 法采矿举报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二)通过信件向县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 关举报; (三)到县自然资源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四)通过其他有效方式举报。 第十一条 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举报,应 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逐级举报制度。对县主 管部门不受理或者受理后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 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或向 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第十二条 举报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 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奖励原则与标准 第六章 第十三条 奖励程序 对非法违法采矿案件线索举报 人的奖励,原则上一案一奖,在同一案件线索中 对举报人只进行一次奖励。 两人以上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照下列方 式进行奖励: 第十八条 负责举报调查的主管部门,针对 举报内容依法立案查处结案,或被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后,对于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规定 的,报请县政府同意,下达举报奖励通知书,告 (一)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 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知举报人奖励标准、奖励金额及领取方式等。 第十九条 举报人应当在收到奖励通知书 (二)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线 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 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 银行账号到指定机构领取奖金,由奖励实施部门 分配。 将奖励资金汇入本人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 举报的非法违法采矿线索经查 第二十条 举报人对奖励标准、奖励金额有 证属实,根据违法事实情况,对举报人给予违法 异议的,可在收到奖励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案件罚款全部收入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00 元 内,向举报奖励实施部门提出复核请求,奖励实 人民币的奖励。 施部门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复核决 定,并重新核发奖励通知书。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 履行公民义务放弃奖励。 第十五条 负责非法违法采矿案件举报受 第七章 理及案件办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监督管理 案件线索的登记受理,认真记录举报方式、时间、 内容以及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络方式等基本情 第二十一条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机 况,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 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台账记 线索及时受理、转办。 录,对举报信息、立案文书、罚没金额、罚金数 负责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等事项的工 额、举报奖励金额、领取信息等实行台账管理。 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 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内审工作制度,规范本部门举 式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等相关材料。 报奖励金的计算、审核、报批、发放等工作。 第十六条 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 第二十二条 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真实信息及举报情 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奖励资 况对外公开或泄露。故意泄露举报信息的,被举 金由县财政部门列支,自觉接受同级纪检监察、 报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发放、 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吞奖励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举报人必须对举报反映问题的 第二十三条 全县各级工作人员在实施举 真实性负责,不得虚假捏造事实,不得以不正当 报奖励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 竞争为目的等进行诬告或虚假举报。举报人故意 予政务处分。 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 — 35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第八章 第二十四条 附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可依据本 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奖励标准和具体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盂县自然资源局、县 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解释。 的奖励实施办法。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 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盂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 分工,抓好落实。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4 日 盂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建 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决 立完善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高度重视极端天 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报 气影响,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要求和县委 预警趋势研判、预警传播、应急响应的部门联动, 县政府关于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的安排 夯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 部署,特建立全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 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最大程度减轻和避免 作机制。 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造成的影响,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二、组织机构 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 为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在县气象灾害应 救灾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 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气象 — 36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 照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各业的影响。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 三、主要任务 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交通局、 (一)预测预报会商机制 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 1.趋势预测会商机制。按照全县自然灾害会 (二)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商机制要求,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 应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消防救 消防救援等部门,结合工作需求,联合气象及相 援、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信息互通,建立畅 关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商,根据年度和汛期 通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共享气象、防汛抗旱、 气候趋势预测,分析研判本部门下一季度气象灾 水文、农业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不断提升综合 害趋势影响。 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 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 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 气象局。 气象局。 2.业务会商机制。公安交管、应急、水利、 (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消 气象部门依托“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 防救援等部门,结合日常工作需求,针对交通安 布平台”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手机 全、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重污染 短信、传真、邮箱等方式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信 天气等,联合气象及相关部门开展业务会商,及 息推送至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应急责任人。各乡镇 时分析研判气象条件对本行业产生的影响。 及相关单位及时更新本单位预警信息接收方式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 及应急责任人名单,并及时传送至气象部门。 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境局盂县分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 气象局。 成员单位 (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机制 3.应急响应会商机制。按照《盂县气象灾害 1.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应急责任人,在接收到 应急预案》(盂政办发〔2020〕84 号),当气象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按照职责做好本地区本部 部门预报有重大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重大气象 门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再传播。各乡镇及相 灾害并将持续时,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应 关单位及时出台本地区本领域内的气象灾害预 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 警信息再传播办法,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 建等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应急会商,加强分析研 公室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 判,为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提供决策依 内的防灾避险工作。 据。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 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 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 2.当接收到暴雨、暴雪、雷暴大风红色预警 信息时,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启动本地区本 4.重要节假日会商机制。每年春节、国庆等 部门极端天气应急预案,视情况采取停工停业停 假日前,气象部门组织公安交管、应急、生态环 运停课机制,以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保障 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自然资源、消防救援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教育局组织制定红色 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共同研判天气形势对各行 预警自动停课办法,应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 — 37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结 合工作职责制定本领域内红色预警自动停工停 业停运办法,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 案。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况总结。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 (六)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 充分利用网站、 “两微一端”、各类新媒体等 宣传手段,面向社会公众加强对气象灾害致灾风 3.发挥广播电视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 险、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灾害防御措施的宣 盖广、速度快的优势,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即 传和解读。围绕中小学校、社区、农村、企业等 时插播制度,在接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讲,不 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滚动字幕、加挂预警角标、 断扩大科普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广大社会公众应 主持人口播等方式,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快 对和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速播出。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 4.建立高影响天气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和时间由盂县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盂县移动、联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 通、电信运营企业承担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 实,按照工作机制列出的工作任务,牢固树立抓 布,县融媒体中心承担预警信息新媒体平台全网 落实就是抓发展、抓落实就是抓安全的意识,不 发布。预警信息发布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 断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推动建立“党委 将发布情况反馈至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 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 室。 减灾新局面。 责任单位:移动盂县分公司、联通盂县分公 司、电信盂县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 (二)推进目标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机制,逐项落实细化举 (五)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措,制定任务清单,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事 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应分析和梳理本地区 项,强化落实和目标管理,动态掌握工作进展, 本部门气象灾害风险,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控, 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应急响应联动方案,组 (三)落实属地责任 织做好气象灾害联防联控工作。按照《盂县气象 各乡镇要结合各自防灾减灾工作需求,突出 灾害应急预案》 (盂政办发〔2020〕84 号)要求, 属地主体责任,强化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 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后要及时做出回应,并向 织领导,按照自身相关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本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响应情 地本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 38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 盂 县 规 范 互 联 网 租 赁 自 行 车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已 经 县 政 府 研 究 同 意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5 日 盂县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是移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 九届二、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式,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有效 落实省委十二次、市委十三次、县委十四次党代 解决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和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 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公里”的交通服务方式。为规范我县互联网租赁 享发展理念,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布局 自行车的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等 慢行交通,持续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积极构建绿 10 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 色低碳的出行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 展的指导意见》 (交运发〔2017〕109 号)、住房 用,坚持政府规范引导先行,科学合理配置城市 和城乡建设部等 3 部委《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 公共资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 规范承租人骑行和停放行为,引导互联网租赁自 133 号)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互 行车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 (二)发展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 〔2022〕3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交通供给侧结构 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性改革为引领,以优先满足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 一、总体要求 共交通需求为导向,以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为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主导,以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活动和维护城市秩序 — 39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为重点,汇聚政府、社会、企业、用户等多方力 料,企业组织架构及运营模式、收费项目、收费 量,实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发展。 标准和计费方式、承租人信息管理、车辆维保管 (三)基本原则。一是适度发展。以满足市 理、停放秩序管理、骑行安全管理、承租人及市 民绿色出行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完善市民骑行和 民投诉管理等相关制度文本,符合规定的运营维 停放配套基础设施,考虑我县建成区地势特点, 护和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可适度发展电动助力单车。二是积极引导。秉持 (三)实行承诺践诺机制。企业应在开展租 开放包容态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技 赁服务前作出信用承诺:承租人安全保障措施、 术创新,强化慢行交通规划建设和设施完善,倡 承租人信息采集及安全管理方法、车辆投放调控 导市民文明骑行停放。三是统筹调控。互联网租 及停放管理措施、车辆质量技术性能及维保制 赁自行车发展规模应与城市道路资源和停放设 度、事故民事赔偿机制及处理流程、承租人及市 施承载能力相匹配,综合城市设施承载力和出行 民投诉管理制度等。已在我县提供租赁服务的企 需求特征,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四是规范 业,应通过政府网站就上述事项作出信用承诺。 运行。加强企业运行的日常监管,提高企业运行 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履行经营 服务水平,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 主体责任,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业的经营行为,切实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骑行 服务。 (四)严格退出机制。企业需兼并、重组或 者终止运营服务时,应制定方案对押金退还和车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辆回收等事项进行明确,并向社会提前公告。对 (一)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互联网租赁自行 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不履行 车经营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按规定登 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要求、服务质量信誉考 记注册,在我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主动接受 核不合格、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 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 业,监管部门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并加强监管。 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队等部门监督管 三、强化行业规范管理 理。企业应自有或租用固定场地,以满足车辆调 (一)加强车辆投放引导。建立规模调控机 度、停放和维护等需求,具备必要的服务管理能 制,我县范围内车辆投放实施总量控制并保持动 力,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企业要与承租人 态平衡,企业应在政府总量控制范围内投放车 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发生事故的 辆,按照投放车辆数组织运营,并在政府相关部 解决途径及救济方式等,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 门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和季节变化合理调配车 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积极办理承租人的 辆数量。 保险理赔。企业应实时更新车辆分布、车辆轨迹、 (二)保证车辆质量安全。企业所投放车辆, 使用频率、电子围栏等信息,按照要求建立与车 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性能安 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管理机构、服务人 全可靠,且具备车载卫星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 员和运营维护团队,切实做好现场停放秩序管理 运营企业应按规定在车辆管理所在地为投放车 和车辆运营调度。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如实报告 辆办理牌照,未悬挂车辆牌照的车辆不得投入使 投放车辆数量、注册承租人数量、维保人员数量 用,不得上路行驶。 等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三)强化停放秩序管理。企业应实时更新 (二)公开企业运营信息。企业应在开展租 车辆分布、车辆轨迹、使用频率、电子围栏等信 赁服务前向社会公示以下信息:企业法人或分支 息,按照要求的人车比配备运营维护专业人员, 机构营业执照,本县区域内固定办公场地证明材 切实做好现场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对 — 40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能力严重不 分认识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重要意义,加强 足、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企业,将公开通 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明确 报并限制其投放,城市管理和交警部门将依法查 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 处。 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 (四)规范用户使用行为。互联网租赁自行 康有序发展。 车用户须年满 16 周岁,并实名注册和使用,依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 法守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法 政策制定和运营企业监督管理统筹协调;依据群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服务协议约定,按规骑 众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 行,规范停放。骑行前检查车辆性能状况,不得 和企业管理服务能力等科学设定互联网租赁自 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 行车运营总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座椅等设备骑行。对经核实确认多次违规违约的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维护城市 承租人,企业要将其列入信息系统并限制使用互 建成区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和监 联网租赁自行车,承租人应接受交警部门的处 督管理,与公安交警、规划部门及互联网租赁自 罚。企业应协助执法部门提供用户注册及相关使 行车运营企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停放区域施划 用信息,并督促用户主动到执法部门及时处理交 和停车标识设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通违法行为。 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 (五)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互联网租赁自行 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主次干道互联网 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 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与县 对用户的预付资金,应当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 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 自行车停放管理;依职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式,供用户选择,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预 服务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预付资金专用账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依据各自职责负责 户,实施专款专用,并接受金融主管部门监管, 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 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 施规划并指导建设。 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 签订协议。 (六)企业信息平台监管。企业应遵守国家 县通信管理和网络主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 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 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并主动接受通信和网 县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 络等监管部门监管。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 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 个人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 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和保护承租人信息。企业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承 县行政审批局审查企业资质,做好互联网租 租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租 赁自行车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 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鼓励企业将运行平台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盂县支行负责指导银行和非 器设置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一旦发生重大网络和 银行支付机构做好相关支付结算工作(包括账户 信息安全事件,企业应及时向通信、网络等有关 开立使用等),督促、指导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 监管部门报告。 构严格落实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实施相关监督检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充 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市民遵章守纪、安全骑行和规 — 41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范停放宣传教育工作。 (三)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互联网租赁 (二)加强社会公众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 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不得妨碍市 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 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 约等自律规则,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加强行业服 益,按照政府服务监管要求,纳入 12345 政府服 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第三方评价 务热线和 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平台,纳入 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平台,畅通投诉渠 体,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倡导市民遵纪守法、 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 文明骑行、规范停放,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 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 形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加强监管、社会大 良好发展环境。 众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共同维护城市交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秩序和环境卫生。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盂县福阁都庭小区重大火灾隐患 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县属以上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 据 《 重 大 火 灾 隐 患 判 定 方 法 》( GB35181-2017)第 7.3.2 条 、第 7.3.3 条 、第 7.4.3 条 、第 7. 5 条 、 第 7.6.3 条 、 第 7.8.2 条 、 第 7.9.3 条 之 规 定 ,现对盂县福阁都庭小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 患进行挂牌督办,以引起社会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加快火灾隐患的整改进程,为我县营 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特此通知。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4 日 — 42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8 号 县直各单位: 《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30 日 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 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治理是城市安全有序运 准,全面提升城市管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 行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 管理精细化水平与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把我县打 容。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地下管 造成宜居宜业宜游区域强县。 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二、目标要求 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和“长短结 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 合、建管并重、明晰责权、共建共享”的原则, 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城〔2020〕 快速有序推进全县地下管线普查,到 2023 年 12 111 号)和《阳泉市地下管线综合治理工作推进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管线普查,摸清底数,掌 机制》 (阳城发〔2022〕48 号)有关要求,结合 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 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普查范围 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为盂县城市建成区,总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积约 1.23 平方公里,涉及道路总长约 43 公里(其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中:城市主干道约 34.5 公里,次干道约 8.2 公里), 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 预计各种地下管线总长度约 470 公里。 书记关于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 四、普查内容 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14510”总体 (一)基础信息普查。重点对普查区域内主 思路和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本着系统治理、 次干道两侧的供水、供电、排水、热力、燃气、 精准施策、创新方法的原则,夯实我县治理体系 通信、有线电视、国防光缆、传输、路灯、交通 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严格执行 信号灯、监控等地下管线工程及其它隐蔽管线进 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标 行定位、定深,借助现代测绘技术对各种地下管 — 43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线的特征点(如:三通、弯头、变径等)、明显 和评估,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点(如:窖井、阀门等)进行三维坐标测定,查 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推广地下空间分层 清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高程、埋设方式、埋深、 使用,合理部署各类地下管线的布局和规模,实 管径、走向、功能属性、规格、材质、建设时间、 现高效安全运行和有效集约利用。建立完善城市 运行年限、管线特征、权属单位、沿线地形以及 地下管线综合治理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沟通 地上相关附属物等信息。 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信息,切 (二)事故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我县建成区 实强化管线建设整体性、系统性。按照先地下后 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 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城 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主要包括:隐患地 市道路的建设时序,做好已有设施保护,争取地 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 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 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 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杜绝“马路拉链”现 建立隐患台账等。 象。 (三)信息化建设。在前期普查的基础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采用外业探测(查)、数据采集、内业编辑入库 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审批局、 等手段,提升更新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县交警大队、阳泉市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盂县分公 主要包括地下管线档案管理、CAD 查询和编辑、 司、县城市自来水公司、县晋盂热力公司、县供 电子报批、三维虚拟与应用、共享发布、地上三 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维数据建模等 9 个子系统。 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 五、主要任务 时间安排:持续推进 (一)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 (三)强化城市地下管线更新管护 工作任务:建立政府为主体、地下管线管理 工作任务: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 部门和权属单位共同参与的城市地下管线治理 促权属单位建立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和应急抢险 工作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已开展的盂县建成区地 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检 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清查我县建成区范 查、巡查、检测、维护,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 围内地下管线运行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种类、 限、材质落后的城市老旧地下管线进行更新改 构成、规模等基础数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 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止管线带病 的原则,督促指导管线权属单位同步开展隐患排 运行。要建立完善管线运营养护资金投入机制, 查工作,建立管线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 合理制定公用事业价格,保障管线运营正常资 到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管线普查, 金。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单 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 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对已废弃或“无主”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管线要及时进行清查、登记和处置,消灭危险源。 县应急局、县交警大队、阳泉市数字电视有限公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 司盂县分公司、县城市自来水公司、县晋盂热力 局、县应急局、县交警大队、阳泉市数字电视有 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限公司盂县分公司、县城市自来水公司、县晋盂 县电信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 热力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 时间安排: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 司、县电信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 (二)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系统化建设 时间安排: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 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 (四)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 44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工作任务:运用 5G、物联网、人工智能、 线产权单位的普查配合工作;制订地下管线普查 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 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有关招标、采 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整合规划部门、审批部门、 购工作;组织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与验收; 收 管线企业、施工验收部门管线平台,建立管线数 集和管理普查成果及资料;建立建成区地下管线 据多方协作、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的 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新建管线数据;负责建 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做到“四网合 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 一”。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智慧化建设和改造, 成区雨水、污水管线的现状调绘、普查成果核验; 逐步搭建城市地下管线感知网络,探索建设路面 普查工作中热力、燃气等管线的相关协调工作。 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 指导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将设施信息接入综合 故监测预警能力,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 管理信息平台等。 科学化。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建立和完善综 合管理信息平台;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基本 县交通局:将公路建设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信 息接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管线治 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 理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 依法履行对所属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安全监管, 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 县审批局:配合项目设备采购工作。 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审 其他单位。县交警大队、阳泉市数字电视有 批局、县交警大队、阳泉市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盂 限公司盂县分公司、县城镇供水公司、县晋盂热 县分公司、县城市自来水公司、县晋盂热力公司、 力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 县电信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等单 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 位,负责收集所属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查找并 时间安排:2025 年 12 月 30 日 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点;负责相关普查成果的检查 (五)责任清单 与审核工作;负责将本单位设施信息接入综合管 县发改局:水气热等公用事业价格制定等工 理信息平台;协调、配合其他工作。 作。 各管线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负责提供本专 县公安局:负责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的交通 业管线现状调查绘图,及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 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对探测作业路段和区域进行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已埋设 交通疏导,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探测作业顺利进 的地下管线进行资料收集,并分类整理、调绘编 行。 制现状调绘图;做好各自权属管线图的审核校对 县财政局:负责普查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监督 管理。 工作,在探测单位提交权属审核图 10 天内审核 校对完毕,并签字盖章;负责组织所属地下管线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测绘单位在实施测 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 绘项目前办理项目登记手续;负责提供盂县城区 现有地下管线的相关基础资料,提出隐患排查整 航拍影像图、1:500 城区地形图和测量控制资 改方案;对管线埋设情况不明、权属不明等疑难 料;协调测绘单位办理测绘成果质检工作;会同 问题及时解答、参与本专业管线普查过程中的现 县住建局负责测绘项目的验收工作。 场巡视和阶段检查、验收及今后日常的工程档案 县住建局:承担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 报送和数据更新;及时向县地下管线建设专项提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管 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改建管线施工信 — 45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息、技术资料、竣工测量成果等。地下管线权属 定,确保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单位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 实用性。 和维修维护。 六、实施步骤 七、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 (一)准备阶段(2022 年 7 月前) 导为组长的盂县建成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治理 1、成立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综合治理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统筹 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普查实施方案; 2、编制信息化建设软硬件平台采购需求目 录,按程序办理相关设施设备集中采购手续; 3、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地下管线探测单位、 信息系统提升更新专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 8 月~2023 年 6 月) 1、2022 年 12 月底前,全面开展地下管线 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 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计划。 调度,协调解决普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的组 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二)联络沟通机制。建立地下管线普查联 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 要明确 1 名专业技术人员为联络员,并按盂县建 成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地下管线信息更新和数据共享机制。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信息 2、2023 年 6 月底前依据外业普查数据,建 更新和开发利用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地下管线 立和完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更新地下管线系统。 规划管理,凡新开工市政管线工程须办理规划许 3、2023 年 6 月底前,开展地下管线安全管 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由 理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工程建设管理、应急处置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竣 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 工测量,测量成果数据和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竣 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集中整治, 工前报送至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出具认可文件 逐步消除安全隐患。 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联合验收。县住建局要及 (三)验收阶段(2023 年 7 月~12 月) 时对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在 1、阶段性验收。由探测单位对普查和信息 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管线信息交流和共 化建设工作进行自检、监理单位复验,在此基础 享,形成协调有序的信息更新及共享机制。 上,管线权属单位对地下管线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进行阶段性验收,对管线探测成果和系统软件进 行测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综合性验收。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资料提 交完成并进行系统试运行后,由盂县建成区地下 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领 导和专家组成工程验收小组,进行全面验收、鉴 — 46 — 附件:盂县建成区地下管线综合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69 号 县直各单位: 《盂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2 日 盂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规范净化 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基础和环境。 瓶装液化气市场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我县“5·29” 二、整治目标 先发液化气站发生的燃气火灾事故教训,按照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瓶装 气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用户使用行 液化石油气及老旧燃气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建立健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 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58 号),保 进液化石油气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提高,切实消除 障燃气用户的全体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用气安全隐患。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燃气安全“党政同 一、指导思想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县级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政府属地管理、燃气企业主 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燃气安全专项整 体责任”的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治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 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职责,具体 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和化解 任务及工作职责如下: 安全风险,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 (一)查处液化石油气企业无证经营行为。 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突出重点、依法 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全面促进行业健 非法经营或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康发展,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迎接党的二 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检查瓶装液化气企 — 47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业销售实名登记制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 全过程管理等情况。 培训情况,入户宣传和安全检查制度,瓶装液化 四、整治范围 气跨区域经营等非法经营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负 全县 3 家瓶装液化气企业,以及使用瓶装液 责排查治理未依法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行为。交 化气的饭店等。 通运输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 五、整治步骤 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 2022 年 8 月 25 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非法运输、储存、买卖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至 (二)打击液化石油气企业场站内违规行 2022 年 7 月 10 日)。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内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境内的瓶装 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站内储罐、泵、压 燃气经营企业自有合格气瓶数量、用户信息、配 缩机、站内管道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市场 送车辆、送气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确保 监管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 不遗漏。对不符合布点规划的配送站点摸清经营 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 点具体位置、场所、规模、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汇 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排查治理特种设 总上报。 备超期未检或检测不合格仍使用,操作人员持证 (二)治理提升阶段(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上岗情况,不按操作规程加气、液化气质量不合 2022 年 8 月 20 日)。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隐 格,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三)排查治理餐饮等单位燃气安全隐患。 措施、资金、时限,限期完成整改。要依职责对 商务部门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 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单位) 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规范措施餐饮单位 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 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杜绝使用卡式炉, 为;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 “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 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安全 作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条件场所存放和使用瓶装液化气,是否放置于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内人员就餐场所。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餐饮单位是 2022 年 8 月 25 日)。各相关部门要对我县液化 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 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深入查找问 软管、灶具等。教科、民政、文旅、卫健等部门 题和不足,完善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负责指导所管理的行业领域单位加强燃气使用 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六、组织领导 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推进完善液化石油气企业信息化建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 设。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安装视频 实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决定成立盂县瓶装液化石 监控设备、对灌装站点、作业区域及其他重点部 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 位实施 24 小时监控、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的保 下: 存期限不少于 90 天。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液 组 长:李佩斯 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化石油气充装实现数字身份证与充装枪自控连 张爱军 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锁,不得向翻新、报废气瓶或者来历不明的“黑 组 气瓶”等违法充装,通过信息化技术对气瓶实施 副组长:张俊虎 盂县住建局局长 — 48 — 长: 公安局局长 7-9/2022 成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潘彦芳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作战,销号管理。对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问题, 崔计文 盂县交通局局长 要及时通报给受检企业、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 田晋中 盂县商务局局长 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 张智军 盂县审批局局长 以停产停业整顿。 员:赵永进 盂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 波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长: (三)严格实施处罚。各相关部门要保持高 压态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违法违规的企业、 牛彦海 盂县交通局副局长 使用单位责令其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 郑晓宁 盂县商务局副局长 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或暂缓相关许可;对非法 代晋鹏 盂县教科局副局长 从事经营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商家和个人,按照有 王 伟 盂县民政局副局长 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一律坚决关闭取缔, 孟 婷 盂县文旅局副局长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王彦明 盂县卫健局副局长 组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邢德军 盂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四)加强部门联动。公安、住建、市场、 交通、卫健、商务、民政、审批等职能部门要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盂县住建 极主动配合。城镇办要做好各社区瓶装液化石油 局,具体牵头推进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 气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工作,选派社区优秀干部协 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助燃气公司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七、工作要求 (五)营造浓厚氛围。要运用广播、电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 网络、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瓶装液化 组织机构,定期分析研判液化石油气安全形势, 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 及时协调解决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要求,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 和薄弱环节,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确保专项 积极性。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对涉及液化石油气 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健全液化石油气安全 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曝光力度,形成有利于 执法联动机制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度,严厉打击涉及液化石油气非法违法违规行 (六)及时报送情况。要在 8 月 25 日前将 为,对影响较大的肇事单位实施信用扣分、市场 工作总结及《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县瓶装液化石 禁入等严厉惩戒措施。 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压实工作职责。瓶装液化气企业要严 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合法合规 依法经营;用气单位要切实履行用气主体责任, 附件: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用气场所 1.盂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职责 及周边的安全。要压实属地燃气安全管理职责和 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建立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 治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挂图 分工(略) 2.盂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统计表(略) — 49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 通 知 盂政办发〔2022〕7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8 日 盂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 第二章 第五条 中介奖励 项目中介人是指为盂县提供优质 资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员招商浓厚氛围,形成 招商投资信息,引荐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不含战 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大格局,借 略、框架协议)并在盂县注册登记、注入资本的, 鉴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实质性促成投资项目在盂县开工投产的关键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奖励对象包括各乡镇、 县直部门及个人、招商引资中介人、招商引资项 目及企业。 第三条 位或个人。按照“谁引进、奖励谁”的原则,鼓 励社会招商,实现以商招商。 第六条 引进投资总额 5000 万元(500 万 本办法所称引进的投资项目,是指 美元)及以上的项目且建成投产后,对项目中介 阳泉市域外法人或自然人在我县投资且符合我 人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 0.5%给予奖励。单 县产业发展方向的较大项目,重点聚焦制造业项 个项目最高中介奖励 250 万元。 目。基础设施、房地产(含配套房地产的商业综 第七条 中介人为我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 合体)、能源发电、矿产资源采选加工及财政性 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给予记功、评 直接投资等项目不在奖励范围。 优、资金等奖励。 第四条 — 50 — 本办法中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人员成功引进投资总额 5000 万元(外资 500 万 障用地计划指标,按区域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供 美元)及以上的省域外投资项目并建成投产的, 应土地(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对固投强度 年度考核时可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且不占 达到 300 万元(外资 30 万美元)/亩的项目,建 用单位评选名额指标,并在职务职级晋升时优先 成投产后奖励投资主体 5 万元/亩;固投强度达 考虑,同时根据项目大小,奖励个人资金 1—5 到 500 万元(外资 50 万美元)/亩的项目,建成 万元。 投产后奖励投资主体 8 万元/亩。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成功 第十一条 入驻盂县经开区标准厂房的企 引进投资总额 1 亿元(外资 1000 万美元)及以 业,按照《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租赁管 上的省域外投资项目并建成投产的,奖励单位招 理办法和优惠政策(试行)》对厂房租赁费进行 商引资经费 10 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招商引 奖补。 资工作费用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同时由 第十二条 楼宇经济奖励。支持数智城智慧 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给予单位集体记功表彰奖励。 产业有限公司大力发展楼宇数字经济,入驻数智 (三)如中介人为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奖 城企业奖补政策按照《盂县支持数智城楼宇数字 励规定》给予奖励。 第八条 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执行。 一个项目的中介奖励为一次性奖 第十三条 财力贡献奖励。对符合产业发展 励,不重复计奖。同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中介人 要求的制造业项目,自纳税年度起连续六年内, 为奖励对象。若项目出现 2 名或以上中介人的, 按其当年提供地方可用财力大小,分不同比例给 视为 1 个中介团队。该中介团队在申请奖励时, 予奖励。 须书面委托其中 1 人具体办理,奖励资金分配由 中介团队自行商定。 对当年提供地方可用财力达到 60 万元(含) 以上的,按财力贡献额的 50%奖励;对当年提供 地方可用财力达到 300 万元(含)以上的,按财 第三章 企业奖励 力贡献额的 60%奖励;对当年提供地方可用财力 达到 1000 万元(含)以上的,按财力贡献额的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对符合我县产 业发展的制造业项目,按形成固定资产实际投资 70%奖励。 第十四条 总部经济企业奖励。对在我县境 额大小,分不同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 内汇总缴纳税收,且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 1 亿元 3000 万元。 (实际利用外资 1000 万美元)及以上的总部经 对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 5000 万元—1 亿元 济企业,缴纳税收满 3 年(含)以上的,在享受 (500 万—1000 万美元)的项目,建成投产后, 本奖励办法相关条目的同时,企业投产后一次性 按形成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 1%给予奖励;对 给予 200 万元落户奖。 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 1 亿元—3 亿元(1000 万— 第十五条 对在沪深北交易所“借壳上市” 3000 万美元)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形成固 并将注册地迁回我县的企业,以及主动迁入我县 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奖励;对固定资产 的 A 股上市公司,并承诺 5 年内不迁离的公司, 实际投资额 3 亿元(3000 万美元)及以上的项 积极为企业争取省市奖励资金的基础上,企业投 目,建成投产后,按形成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 产后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落户奖。 3%给予奖励。 第十条 第十六条 高新技术企业到我县投资并符 项目用地奖励。优先保障项目用 合奖励条件的项目,除享受以上条款奖励外,项 地。对符合我县产业发展的制造业项目,优先保 目建成投产后,再一次性奖励投资企业 20 万元。 — 51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第十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大项目奖励。对世界 500 强、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总额是指在 国内 500 强、行业 10 强企业在我县投资的制造 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登记 业项目、总投资 10 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或年 的项目总投资额;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为经统计 度纳税达 5000 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实行“一 部门认定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投资额; 事一议”政策。 实际利用外资额为商务部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 额。 第四章 奖励兑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未作特殊说明的均 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第十八条 申报。实行政府主动奖励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被奖励项目须在项目建设合 对象自愿申报相结合制度,每年一季度进行申 同期内建成,超过项目建设合同期的不予奖励。 报,二季度兑现上一年度奖励。在项目建成投产 若无项目合同明确规定的建成年限,申请奖励的 之后,由奖励对象向县商务局提出奖励申请。 项目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投资总额 3 亿元 第十九条 初审。县商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 后,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条 (外资 3000 万美元)及以下的项目须在开工之 日起 1 年内建成投产;投资总额 3—10 亿元(外 审定。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资 3000 万—1 亿美元)的项目须在开工之日起 2 组织发改、工信、财政、统计、审批、审计、税 年内建成投产;投资 10 亿元(外资 1 亿美元) 务等成员单位进行审核。经审定无异议的,对拟 及以上的项目须在开工之日起 3 年内建成投产。 奖励的项目、奖励对象和金额进行公示。 项目合同期外到位的资金和合同外的增资均不 第二十一条 兑现。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 属于奖励范围。 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奖励对象下发 第二十七条 奖励通知。由县财政部门按相应奖项负责兑现。 第二十二条 奖金收入的应纳税款由奖励 对象自行依法缴纳。奖励对象在发出奖励通知六 个月内未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与我县签订正式委托招商协 议的专业中介招商机构,可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 各项奖励,具体奖励条款也可在委托招商协议中 另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盂县本地民营企业及个人投 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 一经发现将依法追回全部奖励资金,并严肃追究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涉及的项目投资不包 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含各级财政投资和省域内国有企业的投资。在计 第三十条 算实际投资额时,应将此部分投资金额予以核 起三十日后执行。 减。 — 52 — 本办法有效期两年,自公布之日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 知 盂政办发〔2022〕7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1 日 盂县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 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 政府《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推进乡 村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提 100 元/亩给予补助;大豆种植(包括林下间作 套种)的按 100 元/亩给予补助。 6.中药材(连翘、桔梗、黄芪、黄芩等): 种植百亩以上的按 200 元/亩给予补助。 升农业生产质量,夯实“三农”基础地位和压 7.对本年度种植富硒苹果百亩以上的按 300 舱石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盂县支持 元/亩给予补助;本年度种植富硒连翘百亩以上 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的按 200 元/亩给予补助;本年度种植富硒杂粮 一、种植业补助政策 百亩以上的按 100 元/亩给予补助;本年度种植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富硒紫苏百亩以上的按 100 元/亩给予补助。 1.杂粮:种植谷子、鲜食玉米、高粱、藜 麦百亩以上的按 50 元/亩给予补助。 2.红薯:支持薯类新品种、新技术、新机 具引进、示范、推广补助,种植百亩以上的按 200 元/亩给予补助。 3.夏马铃薯:种植百亩以上的按 200 元/亩 给予补助。 4.油料作物(油菜、油葵、紫苏等):种植 百亩以上的按 50 元/亩给予补助。 5.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百亩以上的按 (二)实施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药茶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政策 (一)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生产物资及设备购置,设施和晾晒场地、仓 储设施建设。在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300 万元以上的药茶企业(合作社),每个企业(合作 社)补助 15 万元,其他药茶企业(合作社)每个补 助 7 万元,去年享受过项目补助的企业(合作社) 不在此次扶持范围。 — 53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二)实施主体: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奖补 5 万元。 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 六、畜牧业发展项目补助政策 业经营主体及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一)生猪扶持政策 三、有机旱作水果示范创建项目补助政策 1.新增出栏肥猪补助。对当年新增出栏育肥 (一)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猪 500 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对新增数量给 果园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果树技术推 予 30 元/头的饲养成本补助。 广。面积不低于 50 亩,总投资不少于 5 万元, 2.引进二元能繁母猪补助。对当年引进 60 每个水果标准化示范园项目建设补助 5 万元;新 公斤以上二元能繁母猪 30 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 发展 30 亩以上的按 300 元/亩给予补助。 殖场,给予 200 元/头的补助。 (二)实施主体: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企 3.新建大型规模生猪养殖场补助。对当年底 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注册登记 投产的,投资 2000 万元以上、出栏规模在 2 万 为准)及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每个给予 50 万元的 四、蔬菜示范创建及新建项目补助政策 引种补助。 (一)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二)养鸡扶持政策 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蛋鸡扶持政策。 建设、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筑面积 20 亩以上的 对存栏能力 5 万只以上的规模蛋鸡养殖场, 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历年享受过 当年 1 月 1 日到 9 月 30 日购进的雏鸡,给予 1.5 补助的不再享受),每个基地补助 5 万元;露天 元/只的引种补助。 蔬菜种植百亩以上的按 300 元/亩补助;新建蔬 2.肉鸡扶持政策。 菜大棚建筑面积达到 10 亩以上的基地,每亩补 对出栏能力 10 万只以上的规模肉鸡养殖 助 5000 元;新建温室室内面积达到 10 亩以上的 场,每出栏 1 只给予 1 元的饲养补助。 基地,每亩补助 1 万元;老旧温室改造面积达 (三)肉牛扶持政策 10 亩以上的基地,每亩补助 8000 元。 1.新建规模化肉牛养殖企业奖补政策: (二)实施主体: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企 符合标准化肉牛示范养殖场目标要求,新建 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注册登记 肉牛养殖企业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3000 万 为准)及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元以上,通过土地租赁、务工就业、订单生产、 五、绿色认证、农业品牌创建项目补助政策 带种带养等帮扶途径联农带农达到 200 户(脱贫 1.绿色食品:对新获得一个产品证书的认证 户不低于 100 户)以上,户均年收入达到 5000 主体奖补 0.5 万元,2 个产品证书的奖补 0.6 万 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 300 万元。 元,每增加一个产品增补 0.1 万元。 符合标准化肉牛示范养殖场目标要求,脱贫 2.有机农产品:对获得一个产品证书的认证 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 主体奖补 1 万元,2 个产品证书的奖补 1.2 万元, 到 1500 万元以上,通过土地租赁、务工就业、 每增加一个产品增补 0.2 万元。 以工代赈、带种带养等帮扶途径联农带农达到 3.地理标志农产品:对新获得一个产品证书 的认证主体奖补 3 万元。 4.区域公用品牌:对新获得一个产品证书的 认证主体奖补 3 万元。 5.“圳品”:对获得一个产品证书的认证主体 — 54 — 100 户以上,户均年收入达到 5000 元以上的给 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 200 万元。 2.新建自繁自养肉牛养殖户奖补政策:年末 存栏达到 50—99 头的,每头补助 400 元;年末 存栏达到 100 头以上的,每头补助 500 元。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3.优种肉牛品种引进补助政策:对养殖场引 进安格斯、德系西门塔尔等品种肉牛开展品种改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1.良种鱼苗引进补助:引进良种鱼苗 30 万尾 以上,每尾补助 0.25 元。 良、繁育扩种的给予引进补助,每头补助 2000 元。 2.新建集装箱养鱼设施补助:给予新建集装 4.规模养殖场生产能力提升工程资金补助 箱养鱼的水产规模养殖场 0.5 万元/箱设施补助。 政策:对规模养殖场已开展圈舍改造、青贮池建 3.鱼菜共生项目补助:给予鱼菜共生项目的 设,达到标准示范场目标且未享受过政策奖补的 水产规模养殖场年产量达到 20 吨以上的给予 8 给予建设补助,每场补助 5 万元。 万元补助。(已享受县级财政政策补助的不再重 5.引进能繁母牛补助政策:对从市外引进 复补助) 250 公斤以上的能繁母牛 20 头以上的养殖场 (二)实施主体及申报要求 (户),给予 1000 元/头的引种补助。 拟享受补助的水产养殖企业在水产品出塘 6.积极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保障工作: 养殖 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提供渔业滩涂养殖生产 户对 200 千克(含)以上的肉牛实行自愿投保, 许可证、引种证明、产地检疫合格证、购买发票 每头肉牛承包额 7000 元,保费 378 元,财政、 等相关证明材料。 农户各承担 50%。 (四)奶牛扶持政策 八、农产品加工企业补助政策 按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品”产业产值、 标准化奶牛养殖场达到 500 头养殖规模,日 投资规模带动能力、经济效益、区域均衡发展等 产奶量达到 10 吨,奖励补助建设资金 50 万元; 综合因素进行测算,对“四品”产业发展较好的 达到 1000 头的,日产奶量达到 20 吨,奖励补助 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奖补,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 100 万元。 奖补 10 万元。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 (五)鹿扶持政策 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市场营销、设备更新等投 特种动物养鹿场一次性引进 30 头以上的, 入。优先支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造 每头补助 500 元。 升级,年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龙头企业给予 (六)黑山羊扶持政策 10 万元奖补,年销售 4000 万元以上给予 20 万元 对列入畜禽资源保护和利用我县太行黑山 奖补,年销售 1 亿元以上给予 30 万元奖补。(每年 羊的规模养殖场,通过校企合作进行黑山羊品种 有省、市贷款贴息政策,具体贴息与当年基准利 改良扩繁,本年度新建兽医化验室及档案室、配 率有关) 置基础仪器设备、引进太行山羊基础母羊和种公 九、撂荒地复垦复耕主体及补助标准 羊,并通过种群扩繁规模达 1500 只以上的给予 复耕撂荒地 5 亩以上的小农户和流转复耕 50 万元补助。 撂荒地 2 年以上的土地、签订流转合同 5 年以上 (七)屠宰企业扶持政策 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发展 鼓励屠宰主体企业申报自营品牌,扩大销售 种养产业,每亩给予 50 元补助,单个经营主体 网点,提高本地猪肉市场占有率。新建一个自营 补助金额不超 10 万元。 销售网点,补助 5 万元。鼓励扩大屠宰产能,在 十、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 往年 6000 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头给予价格补 秸秆综合利用以中央、省、市扶持政策为主, 助 20 元。 七、渔业发展项目补助政策 (一)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县级不再另行补助。 十一、本支持政策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局, 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 — 55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金融服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 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7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金融服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1 日 盂县金融服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步伐, (一)用好用足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好 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县委组织部 县财政局 县农 支农、支小再贷款的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 业农村局《盂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 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对全县农村集体经 行动计划》 (盂组通字〔2021〕39 号)文件要求, 济的信贷投放。自 2022 年起,人民银行将普惠 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村集体 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 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款支持工具,按普惠小微贷款季度余额增量的 一、工作目标 1%提供资金激励,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发展壮 持计划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各地方法人金 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部署要求,把金融服务作 融机构要积极挖掘涉农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有效 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畅通金融 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 服务农村集体经济通道,将金融活水引向农村, 比重。 着力推动薄弱村提升、一般村壮大、富裕村做强, (二)保持涉农贷款总量稳定增长。农发行、 力争我县到 2023 年培育 70 个集体经济收入超过 农行、邮储、农商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坚持稳字 50 万元的示范村,其中集体经济收入超过 100 当头、稳中求进,切实担负起稳住农业基本盘的 万元的村达 30 个,为促进我县农业全面发展、 金融职责,主动“啃硬骨头”,根据农村集体经 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富裕注入金融活力。 济发展形势变化灵活调整信贷投放力度、节奏和 二、重点工作任务 — 56 — 重点,确保全年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速。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 收入人口的信贷投放,推动脱贫人口更多依靠发 定位合理制定涉农贷款增长目标,做优做实传统 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做好易地搬迁 金融业务,筑牢“三农”客户基础,实现乡村振 后续帮扶工作,加大对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发展 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领域 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产品和 信贷供给稳步增长。 服务创新、信贷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绩效 (三)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加 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 强调查研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拿出适销对路 (六)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依托全 的信贷产品,着力解决融资准入门槛高、需要抵 县特色农产品优势,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打造酿 押物、贷款额度低等问题,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品饮品、杂粮新品、中药品、果蔬制品、畜产品、 壮大提供金融支持。积极开展首贷、信用贷款、 功能食品等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地方法 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贷、中长期贷款等“五贷 人金融机构运用央行支农支小再贷款,为农业经 联动”,为各类涉农经营主体提供差异化信贷支 营主体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 持。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科 延链、补链、壮链、优链。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 学创新线上信贷产品。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 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加快股改挂牌步伐,扩宽 策,逐步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加大对 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直 农村创业群体的资金支持。结合实际,探索农村 接融资比例。 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 (七)支持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在依法 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及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合规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全县金融机 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相关银行积极 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乡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 推进整村、农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新型农业 支持力度,推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水利、供电、 经营主体及小微企业等参与主体的整体授信,提 供气、通信、人居环境整治、仓储保鲜冷链物流、 高农村集体经济各参与主体的授信额度。要挖掘 农产品产地市场等基础设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 信贷政策空间,鼓励信用贷款,推动信用信贷增 提档升级。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支持引导工商 长,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助推村“两委”成员、 资本下乡,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有效扩大乡 农村中共党员引领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 村建设资金来源,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四)做好粮食生产领域融资保障。农发行 (八)发挥体系化普惠型融资担保服务。发 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全力服务粮食安全 挥方舟担保公司的政策性担保作用,针对家庭农 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进一步巩固资金供应主 场、专业种养大户、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民专 渠道作用。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结合全县粮食生产 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 特点,全力做好粮食安全金融服务,围绕高标准 主体,研究开发符合我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田建设、春耕备耕、农机装备、粮食流通收储 特点的服务模式和产品。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 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支持措施。以富硒农 槛,对单户融资 3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三 产品为突破,加大信贷资金倾斜,重点支持一批 农”、战略新兴产业及“六新”等市场主体,取 粮食生产基地,加快农业特精优发展,牢牢守住 消反担保物,全部以信用担保方式提供服务。开 稳粮保供底线。 展银担“总对总”批量见贷即保业务,深化与地 (五)强化脱贫户或新纳入监测帮扶“三类 方法人银行的合作,由银行审批并先行放款,后 户”金融支持。支持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担保备案,500 万元以下见贷即保。在申保企业 工作,加大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有劳动能力的低 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担保费率调降至 0.8%。 — 57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对于确实存在困难且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 位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金融支持机制。改 “三农”企业、个体工商户,缓交部分担保费用。 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明确从业 提高服务效率,实施“135 办结制”,对“总对 人员尽职免责范围,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 总”批量化担保项目和融资额度 100 万元以下的 下,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不良率符合监 项目 1 个工作日答复或者办结,1000 万元以下 管规定的业务网点,其从业人员免于问责。严厉 项目 3 个工作日答复或办结,1000 万元以上的 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支持各金融机构通 项目 5 个工作日答复或者办结。 过多种手段有效处置不良贷款。 (九)开展政银农常态化沟通。各金融机构 (十二)运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县财 要结合自身业务定位,主动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政设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融资担保金,与金 以及各乡镇建立金融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 融机构达成合作,利用担保金进行反担保,按 1: 接机制,根据实际融资需求,适时通过“线上+ 10 比例放大贷款。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及统筹 线下”等方式开展政银农融资对接,强化信息沟 各项涉农资金,优先选取重点村集体经济组织项 通和互动交流。各金融机构选派金融专员派驻各 目进行扶持,依法依规减征免征相关税费,并协 乡镇,帮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做好贷款投 调金融机构对该类项目进行贴息贷款。 放和信用环境建设,协调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对 (十三)加强金融服务工作考核。全面开展 于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 金融机构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考核评估, 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特点,研究制定“一企一 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定期召开金融服务农村集体 策”融资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主体要应贷尽 经济座谈会,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解决金融服 贷,探索运用综合性金融工具和手段,促进政银 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 农扩大 合作范围, 实现互利共 赢。充分 利用 堵点。对涉农金融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机构和 8017580 融资热线、乡村振兴金融行、金融顾问 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查漏补缺,锻造长 团等活动,引导农村集体经济参与主体到贷款利 板,补齐短板。深入总结提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 率低的银行贷款。 金融服务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创 (十)提升农业保险深度广度。建立完善农 业保险政策体系,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设定 新机制,为全市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提供借鉴。 目标绩效合理区间,优化政策性农险体系和财政 三、工作要求 补贴分担比例,高效运行风险共担分散机制,切 (一)科学谋划,强化信息调度。深度推进 实把财政补贴每笔资金落实到位见效。全面优化 地方金融提质增效,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 产品设计,开发和推出“保障适度、保费低廉、 展金融政策抓落实工作为牵引,扎实开展金融服 保单通俗”系列保险产品。鼓励发展地方优势特 务业提振赶超专项行动,狠抓农村集体经济金融 色农产品保险,整体规范和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 要素服务保障,顶格执行政策标准、精准直达农 贴政策,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目录库,规范 村集体经济相关产业项目、持续做好跟踪问效。 保险市场秩序,探索实施“扩面、提标、增品” (二)协调配合,强化投入服务。坚决贯彻 农业保险全覆盖政策。保险机构提高服务意识, 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 加快业务、理赔等办理速度,切实做到“及时保、 各项措施,加强与各有关单位、乡镇、金融机构 保得好”“快速赔、赔到位”。 的沟通联系,配合做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 (十一)完善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鼓励 项金融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定期组织召开推进 探索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引导资金,全方 工作会议,组织专业金融队伍开展入村服务,有 — 58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针对地加强政银农信息交互,引导各金融机构加 金融资源支持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政策 大产品和服务创新。 实施效率。 (三)分类指导,强化激励引导。会同人行 (四)严守红线,做好风险监测。发挥县财 盂县支行、阳泉银保监分局盂县监管组有效落实 政金融稳定发展工作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地方 国家货币金融政策,挖掘政策潜力,加强对金融 金融监管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为扎实 机构应用各项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和政策措施的 开展金融助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营造安全 指导。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补贴政策,引导更多 稳定、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盂县幸福家园小区重大火灾隐患 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7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县属以上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 据 《 重 大 火 灾 隐 患 判 定 方 法 》( GB35181-2017)第 7.3.2 条 、第 7.3.3 条 、第 7.4.3 条 、第 7. 5 条 、 第 7.6.3 条 、 第 7.8.2 条 、 第 7.9.3 条 之 规 定 ,现对盂县幸福家园小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 患进行挂牌督办,以引起社会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加快火灾隐患的整改进程,为我县营 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特此通知。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5 日 — 59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 2022 年第二期“晋情消费·泉民 e 购” 数字消费券及汽车、家电消费补贴发放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77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盂县 2022 年第二期“晋情消费·泉民 e 购”数字消费券及汽车、家电消费补贴发放活动实施 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3 日 盂县 2022 年第二期“晋情消费·泉民 e 购”数字消费券及 汽车、家电消费补贴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激发内需活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 作用,有力促进消费快速恢复,切实助力服务 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部署,在 2022 年 6 月启动的第一期政府数 三、组织单位 字消费券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活动力度, 主办单位:县政府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二期“晋情消费·泉民 e 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民政局 购”数字消费券及汽车、家电消费补贴发放活 四、活动时间 动,具体方案如下。 活动将于 2022 年 9 月中旬开始,原则上于 一、活动主题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结束。其中,省、市级支 晋情消费·泉民 e 购 持资金在省定核销时间内全部发放并核销完 二、活动目标 毕;县级资金如未核销完毕,可顺延至 2023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 年 1 季度末。 原则,通过“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 五、发放规模 组合方式,采用数字消费券和消费补贴等形式 (一)发放总规模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 县(区)发放总规模 1500 万元,县级财政 发展,不断增强服务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支撑 支持 1000 万元,省级财政支持 500 万元,先期 — 60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放 1000 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活动期间, 文旅、卫健部门审定后推荐至县商务部门。 若获得省、市级支持资金,由县商务局统筹优 七、活动内容 先发放省、市级支持资金。 (一)汽车消费补贴 (二)各类活动发放规模 发放 主体 类别 预算资金 (万元) 2022 年“晋情消费·泉民 e 购”数字消费券 预算 占比 (%) 资金 来源 汽车消费 补贴 县商 务局 家电专项消 费券 消费补贴)的延续发放,申领对象、条件、流程 及补贴标准等相关事宜仍按照第一期活动要求执 660 66 数字消费券 县民 政局 发放活动中汽车消费补贴(以下简称第一期汽车 城乡低收入 人群、困难 群体补贴 340 34 合计 1000 100 县级财 政负担 1000 万 元 行,即在盂县特定商户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在享 受了市级补贴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再给予一次 性的补贴,具体详细方案另行发布。 (二)家电专项消费券 1.发放安排 省、市、 县财政 2022 年 9 月中旬至 12 月 15 日期间,分多批 次开展,采用抢券模式发放,每种面额消费券每 六、活动范围 轮限领取 1 张,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活动期间, (一)发放范围 将通过对公众消费倾向、各面值消费券核销率等 1.数字消费券、家电专项消费券:阳泉市 信息进行分析,适时调整券种、金额配比等方式, 常住人口及在阳泉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 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阳泉市范围即可。 2.汽车消费补贴:从盂县境内参与活动的 汽车销售商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及新能源 推动消费券资金核销完毕。 2.核销商家范围 我县限额以上及拟达限商户,主要经营小家 电、大家电以及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 汽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且在盂县 3.发放券种 办理车辆上户登记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不 主要分为五种:①满 600 减 200 元②满 1000 包括二手车交易。 减 300 元③满 2000 减 600 元④满 4500 减 1200(绿 (二)发放领域 色节能家电专用),采取抢券模式发放。适用家用 在盂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零售、住宿、餐 电器及电子产品类别商户。 饮、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及与民生相关且受疫 4.领取及使用规则 情影响严重的其他服务业线下实体商家(企业 (1)领取方式 和个体工商户)。 消费者可根据发放时间,在发放平台设置活 (三)商户参与流程 动专区,点击阳泉市“晋情消费·泉民 e 购”家 1.在库的限额以上单位可通过县商务主管 电专项消费券活动页面,按照提示领取消费券。 部门报名参加活动。 2.拟达限单位需经县商务、统计部门联合 审核后,共同推荐参加活动。 (2)使用规则 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可在有效期间,到 参与活动商户购买商品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 3.省内市外限额以上单位在我县设立的分 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当已核销消费券的 支机构,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由企业向县商务 原订单发生退货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部门提出申请后参加活动。 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按照比例退回资金池。有效 4.文化旅游、体育休闲等领域参与商户由 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 61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三)数字消费券 1.发放安排:2022 年 9 月中旬至 11 月底,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1.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 务许可证》 或《支付业务许可证》。 聚焦“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金九银十” 2.发放机构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 “年节”等消费旺季,分多轮次滚动发放(建 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备等措 议一周一轮次,避免消费券资金积压,提高核 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审 销率),并根据前一轮次核销情况,灵活调整 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发券种类和核销周期。 2.核销商家范围:重点围绕成品油、家居、 商场、超市、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休闲 等领域商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 3.券种类别设置:设计券种面值杠杆比例 3.发放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和消 费者领用核销消费券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 (含二三类账户)。 可选择符合上款要求的发放机构,也可选择 具备相关条件的本地电商平台。 不得低于 3 倍(杠杆比=消费券最低消费金额: 九、资金的使用管理 消费券政府补贴金额,例如:满 300 元减 100 (一)资金使用。县财政局负责将县级汽车、 元消费券,杠杆比 3 倍)。 家电消费补贴、县级数字专项消费券及省、市级 建议设置通用消费券、文旅体消费券及 支持资金下达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根据活动安 “烟火气”消费券,其中通用消费券可再分为 排,分批拨付至发放机构账户。县商务局负责统 零售通用券、成品油专用券、住宿餐饮券,主 筹本级消费券发放资金。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 要在限额以上及拟达限商户使用;文旅体消费 要及时跟进发放核销情况,做好统筹调整。 券及“烟火气”消费券更多面向小微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券种面值具体为: (二)资金结算。根据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 结算,即活动期间消费券实际被使用核销的金额 零售通用券要设置兜底券种,提高发放数 为最终结算金额。发放机构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 量和消费者覆盖面,满减额度可从 10 元到 200 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数量、核销量、核销率、 元不等。分满 50 元减 15 元、满 100 元减 30 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 元、满 200 元减 60 元、满 300 元减 90 元、满 数等。 500 元减 150 元、满 800 元减 240 元等。 (三)资金审计。活动结束后,委托第三方 成品油专用券要切合实际需求,建议 机构对数字消费券发放平台交易数据及补贴资 分满 100 元减 25 元券,满 200 元减 50 元, 金 使用 情况 进行 审核 , 抽查 数据 记录 不低 于 满 300 元减 75 元等券。 10%。重点复核发放范围、消费券覆盖率、退货 餐饮住宿券分满 100 元减 30 元、满 200 退券情况、核销情况、直接带动比等,对财政补 元减 60 元、满 300 元减 90 元、满 400 元减 120 贴资金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及时总结分 元、满 500 元减 150 元等。 析,出具审计报告。 文旅体消费券及“烟火气”消费券,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 (四)资金监管。加强消费券资金管理,严 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政、财务规章制 八、发放机构的确定和条件 度和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使用,严防恶意套 由县政府授权县商务局按照程序及需具 取财政资金行为。发放平台和商户要自觉接受政 备的条件,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自行确定 1 府部门、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于提供 家发放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不再履行政府采 虚假信息、进行虚假交易、截留、挪用、骗取、 购程序。发放机构需具备条件: 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 62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法处理。 红利普惠到消费者和实体商户。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发 布消费券发放时间、流程、使用范围等,尽力做 十、工作要求 到广而告之、广泛参与。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数字消费 (四)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 券及汽车、家电消费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序进行, 开,充分体现普惠、普适原则。对违规操作的自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活动策划、消费券 然人、法人、商户、三方支付平台等,一经查实, 及汽车、家电补贴核销发放、商户参与等工作。 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协作协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各尽其能,群策群力,共同把好事办好,把政策 附件: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略)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城镇办 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工作方案 盂政办发〔2022〕79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办: 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量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着力解决 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体 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难题,为确保我县全 系工作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2〕61 号)文件 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 二、工作目标 村 振 兴 加 快 农 业 农 村 现 代 化 的 意 见 》( 中 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 〔2021〕1 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 防条例》《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中发〔2021〕16 号), 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充分落实基层消防监 进一步强化乡镇、城镇办消防力量建设,夯实火 管责任,全县所有乡镇、城镇办建立消防安全组 灾防控基础,现就加强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建 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 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推动在城市消防站保 一、指导思想 护范围外的乡镇按标准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三、工作任务 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城镇办要根 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加 — 63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通过发文等形式,成立消 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信息系统,每日开展消防安全 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消防工作议事机构,健全各项 隐患排查。对群众举报投诉核实和巡查检查发现 消防安全制度,统筹协调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登记, 全面加强乡镇、城镇办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 能够当场改正的督促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 城镇办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 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由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汇 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各相关领域分管 总,督促限期整改并报乡镇、城镇办消防安全委 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职 员会办公室备案。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火灾隐患 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各行政村(社区)要明确“两 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由村(社区)消防管理人 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 员汇总,于发现隐患或违法行为后 2 个工作日内 委”成员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组 报乡镇、城镇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乡镇、 织动员能力,将消防工作融入全科网格管理,开 城镇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填写书面移 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交记录,于接到报告后的 2 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 (二)履行相关职责。各乡镇、城镇办要在 派出所或消防救援机构依法查处。 前期成立消防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现有乡镇、 4.宣传培训。乡镇、城镇办在每年“119” 城镇办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落实 消防宣传月、火灾多发季节、秋收、重大节假日 好消防工作职责,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 事务。 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同时每半年组织开展 1.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 一次灭火和疏散应急演练。深化消防宣传“五进” 联席会议,由乡镇(城镇办)消防安全委员会主 活动,在社区、农村、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 任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 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 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精神,通报辖区消防安全工 全提示。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 作形势,分析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辖区社 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 会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 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 弱环节,调度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进展情况,交 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 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消防工作。 5.档案管理。包括村(社区)基本情况、志 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消防工作制度汇编、 2.定期检查。乡镇、城镇办消防安全委员会 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 主要领导每季度带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一次消 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消防 防安全检查,分管领导每月带队组织成员单位开 器材登记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并 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 做到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假日、专项整治期间和农收季节要组织开展消防 6.编制消防规划。各乡镇政府根据《城乡规 安全专项检查;村(社区)要每月对村(居)民 划法》 《消防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楼院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乡镇消防专 开展排查;居民楼院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公安 项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通 派出所对其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场 信、消防水源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 所,应当每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农村饮水工程、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农村水电建 3.隐患处理。各检查人员检查时必须填写书 面记录,基层网格员要通过配备的手持终端登录 — 64 — 设和电网改造工程相结合,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 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7.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政府要因 励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消防队“一队三员” 地制宜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水窖 作用,使其承担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 等取水设施解决消防用水。新建住宅、农村公路、 隐患查改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周边村提高消防 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4m×4m)通行、转弯 安全条件。 和停靠等基本要求。 (三)充实基层防灭火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城镇办要充 1.加强应急力量。目前,南娄镇、西烟镇已 分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 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梁家寨正在建设中。其他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 乡镇要因地制宜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并将乡镇 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将具体任 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加强业 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 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 逐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措施,统筹加强基 制。各行政村结合实际和灭火救援需求,因地制 层消防安全工作。 宜地建设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 的志愿消防队或保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 队,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灭火实战演练。 2.加强防火力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 局《关于改进消防监管强化火灾防范工作的意 见》(应急消〔2020〕347 号)及《关于加强基 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应急消〔2021〕187 号)文件要求,国家鼓励 (二)分类指导推进。各乡镇、城镇办要结 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火灾特点,分行业、分类型、 分区域指导、推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 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联 席会议、重大问题会商督办、成员单位履职报告 等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提出意见 建议。 协调专项事业编制用于防火监督工作任务,解决 (三)狠抓考核问效。坚持权责一致、依法 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可以协调部分事业编制人 履职、失职追责,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对乡镇消防 员协助开展消防执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各乡 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年对消防工作 镇、城镇办明确一名在编在岗事业干部为消防工 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 作管理员,履行防火巡查、指导火灾隐患整改、 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进行 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各乡镇、城镇办将消防工 全县通报。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 作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明确专(兼)职 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网格员,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并加强对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网格员消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防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工作流程等制度,细化 2022 年 9 月 16 日 网格员消防安全信息收集、上报流程建立工作激 — 65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盂政办发〔2022〕8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汲取平定县矿产违法违规问题被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的教训,根据山西省严厉打 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 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讲话重要指示,聚焦用地、用矿两个关键环节, 坚决打击黄河流域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紧急通 充分运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排查梳理自然 知》 (晋自然资明电〔2022〕8 号)、阳泉市人民 资源非法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最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 大限度消除违法状态,削减违法存量、遏制违法 用地用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 增量。切实依法强化日常监管,注重源头整治, 〔2022〕69 号)精神和县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 严格规范执法,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监 法用地用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全县开展的 管水平,迅速扭转我县在矿产资源管理和耕地保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 护方面的不利局面,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自然资 动和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 源管理秩序。 项行动,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全县严厉打击非法 二、组织领导 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县政府成立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 66 — 矿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由韩秀山副县长担任, 副组长由盂县自然资源局张丙福(主持工作)担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任。成员为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 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公 路段、县东公路段、国网盂县供电公司等单位负 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 局,办公室主任:张丙福(兼)。 三、工作任务 认真梳理 2022 年以来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违 规用地用矿行为,特别是专项行动开展后,仍然 “顶风作案”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 (一)打击非法违法用地方面 1.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 用地行为; 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中,排查发现 的 2020 年 7 月 3 日以来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9.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向建设用地中涉及 的违法用地行为; 10.违反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以批准临时用 地方式变相支持企业未批先建的行为; 11.土地例行督察、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违 规用地行为; 12.2016 年以来,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 置土地等各类低效用地行为。 (二)打击非法违法用矿方面 1.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 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 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 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3.利用洗煤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 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资源的行为; 房问题,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 4.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 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 区、存在露头煤、露头矿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 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 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 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 的行为; 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类 重点问题; 3.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 挖湖造景,设施农业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畜禽水 5.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 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6.“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产、养殖场占用一般耕地,种植设施占用一般耕 7.非煤露天矿山企业超层越界采矿行为; 地并破坏耕作层,违建“大棚房”等违法违规用 8.各级政府和部门批准的能源、交通等项目 地行为; 建设过程中擅自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或 4.工业固废乱堆乱弃涉及的违法用地行为; 以政府、部门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形式、名义 5.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用 擅自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地行为; 6.违反主体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违规建设和销售的行为; 7.在全市开展的“未批先建”“边建边批” 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 四、责任分解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 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工作,各有关职能 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 8.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发现的 负责抓好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建立台账、汇总 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擅 上报等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 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违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破 法违规建设行为; 坏农用地、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犯罪行为,坚决 — 67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打击涉及矿产资源领域“沙霸”、 “矿霸”涉黑涉 恶等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控力 度;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启动专项行动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9 月 1 日-9 月 30 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用地用矿 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 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内非法违法用地用 矿行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特别是对“二十类” 住建部门依法查处国有土地违法违规建设、 重点任务,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防 销售等行为,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擅自建设、 止出现盲区和盲点。结合日常监管,进行全面梳 加建、改建等违法建设行为; 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对排查摸底 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 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 地行为、非法违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纠 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 正违法违规土地流转行为; 章,于 9 月 28 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组。 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 第三阶段:查处整改(10 月 1 日-12 月 20 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生产企业的监督检 日)。各乡(镇)人民政府专项行动领导组及有 查,发现超层越界、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 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对问题清单中,属于历 坏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 史欠账、性质清楚的问题立即组织依法查处,积 门查处,积极协助进行处理; 极整改到位;属于新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调查 能源部门要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监督检 查; 核实,积极纠正到位。 12 月 20 日前将本乡(镇)专项行动工作总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超 结报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排查和取缔所 六、工作要求 有非法储煤场和储料场,规范合法经营行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部门和公路部门要对运输来源不明的 煤、铝矾土等矿产资源的车辆依法查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工作,进一步把思想和行 电力部门要严格监管用电企业不得为非法 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 违法采矿行为供电,要对涉及矿产资源区域的电 的决策部署上来,确实担负起专项行动的政治责 力用户进行排查,发现用电量突然增大和异常用 任、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要立即成立工作领导 户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 组,不折不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主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各乡(镇)专项行动的 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 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地方党委、政 负责,亲自上阵,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按照职 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 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大对人力、 为、乱作为问题,适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严格 财力、物力的投入,解决车辆、技术、装备匮乏 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等制约性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工作需要。 五、方法步骤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行动从 2022 年 8 月 20 日开始至 2022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 年 12 月 20 日结束,为期四个月,分三个阶段。 规定,积极推进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8 月 20 日-8 月 31 日)。 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协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明确 同推进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积极 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 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监委、自然资源等 — 68 — 7-9/2022 盂县人民政府公报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部门,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协同处置渠道, 是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易发、频发重点地区要加 实现信息共享、有效衔接。对案情复杂,容易引 大督导力度,对发现的查处整改不到位、存在安 起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实行重大案件会商制 全隐患等问题,要督促按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坚 度,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落实自然 决杜绝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工 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联席会 作推进迟缓、问题处置不力、案件查处不到位的 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真正形成工作合 将持续跟踪督办,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问题 力。 严重的报请县政府启动问责程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五)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抓好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 当前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更要立足长远,积极 的作用,加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 探索治本规律,抓好日常的巡查监管。各乡(镇)、 度,加强正面引导,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严厉打 相关部门要落实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有奖举报、 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采矿行为的好做法和成功 行刑衔接、视频监控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并要紧 经验,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营造打击 密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的 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要公开 长效机制。要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 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引导全社会自觉 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 树立依法依规用地用矿意识,坚决抵制各种非法 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违法用地用矿行为,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 (四)强化督导检查,加大追责力度 围。 县政府要成立督导组,采取实地督导、文件 附件:1.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清单(略) 指导、会议调度等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指导,特别 2.全县非法违法用矿清单(略)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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