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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医保办发〔2020〕52号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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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3- 一、单位参保登记 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一)事项名称 3.办理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的,需提供 单位参保登记。 有权机关(单位)批准的文件;办理单位 (二)服务对象 注销登记的,需提供有权机关(单位)出 统筹地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具的注销证明文件或注销资料(加盖单位 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 公章)。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申请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 办理时间: 的文件; 咨询电话: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投诉电话: (加盖单位公章) 。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 “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并即时办结; 2.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 -4- 二、职工参保登记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一)事项名称 (九)备注 职工参保登记。 1.参保登记含增加、减少、暂停、中断、 (二)服务对象 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等相关事项; 统筹地区内的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 2.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 业人员。 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 (三)办理渠道 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 网上办理) 。 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 (四)申请办理材料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 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参保人员有 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 2.灵活就业人员: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参保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五)办理时限 4.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 在职职工参保登记不超过 3 个工作日、灵 份证件原件。 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即时办结 。 (六)办理流程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1.申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提交 办理地点: 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咨询电话: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投诉电话: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网办渠道: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 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5-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一)事项名称 办理地点: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办理时间: (二)服务对象 咨询电话: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投诉电话: (三)办理渠道 网办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上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城乡居民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参保登记。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 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 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6- 四、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 (一)事项名称 办理时间: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咨询电话: (二)服务对象 投诉电话: 统筹地区内的参保单位。 网办渠道: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表》 (加盖单位公章) 。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信息变更。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 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7- 五、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地点: (二)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统筹地区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咨询电话: (三)办理渠道 投诉电话: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办渠道: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表》 (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信息变更。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 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8- 六、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服务对象 办理地点: 统筹地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办理时间: 员。 咨询电话: (三)办理渠道 投诉电话: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办渠道: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 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信息变更。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 -9- 七、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电话号码新增或 更改。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10- 网办渠道: 八、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咨询电话: (一)事项名称 投诉电话: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已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的灵 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授权协议银行网点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出具缴费通知单。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11- 九、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办理地点: (一)事项名称 办理时间: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咨询电话: (二)服务对象 投诉电话: 统筹地区内的参保单位。 网办渠道: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职工基 本医 疗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 表 》 (加盖单位公章) 。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核定应缴纳的医保费数额。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由人社部门征收的单位按照人社部门相关 规定办理。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12- 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一)事项名称 办理地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 办理时间: (二)服务对象 咨询电话: 统筹地区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投诉电话: 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退休审批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出具缴费通知单。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趸缴年限按各统筹地区相关规定执行;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 提供退休审批资料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13- 十一、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的参保单位。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结果。 (七)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八)备注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书或介绍信等。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14- 十二、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办结: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结果。 (七)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 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八)备注 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 证件原件。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网办渠道: -15- 十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 息、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 (一)事项名称 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取。 2.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 (二)服务对象 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统筹地区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经办机构窗口。 办理地点: (四)申请办理材料 办理时间: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咨询电话: 卡; 投诉电话: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取(划 转)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 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死亡证或火化证或民 事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 -16- 十四、跨省异地长期备案人员个人账户资 (九)备注 金划转 1.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 (一)事项名称 份证件原件; 跨省异地长期备案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 2.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 转。 融账户。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办理了跨省异地长期备案的职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 (三)办理渠道 办理时间: 经办机构窗口。 咨询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投诉电话: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取(划 转)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参保人的社 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17- 十五、出具《参保凭证》 咨询电话: (一)事项名称 投诉电话: 出具《参保凭证》 。 网办渠道: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过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开具《参保凭证》。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18- 十六、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办理地点: (二)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咨询电话: (三)办理渠道 投诉电话: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网办渠道: 过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参保凭证》 (含电子参保凭证) ;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转移接续医保关系。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负责办结。 -19- 十七、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九)备注 (一)事项名称 外伤暂不能跨省直接结算,外伤省内异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四川省省内异地就 (二)服务对象 医外伤入院登记表》。 退休异地安置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人员。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办理渠道 办理地点: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办理时间: 过网上、电话办理) 。 办理(咨询)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投诉电话: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网办渠道: 卡; 2.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 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电话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20- 十八、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九)备注 (一)事项名称 外伤暂不能跨省直接结算,外伤省内异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四川省省内异地就 (二)服务对象 医外伤入院登记表》。 符合参保地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条件的基 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办理渠道 办理地点: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办理时间: 过网上、电话办理) 。 办理(咨询)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投诉电话: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网办渠道: 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 诺书)。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电话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21- 十九、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网络、电话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一)事项名称 (九)备注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外伤暂不能跨省直接结算,外伤省内异地 (二)服务对象 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四川省省内异地就 长驻统筹地区外工作的职工基本医疗保 医外伤入院登记表》。 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办理地点: 过网上、电话办理) 。 办理时间: (四)申请办理材料 办理(咨询)电话: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投诉电话: 卡; 网办渠道: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 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 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22- 二十、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办理地点: (二)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咨询)电话: (三)办理渠道 投诉电话: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网办渠道: 过网上、电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 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电话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23- 二十一、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登记备案 外伤暂不能跨省直接结算,外伤省内异地 (一)事项名称 就医直接结算需填写《四川省省内异地就 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登记备案。 医外伤入院登记表》。 (二)服务对象 在异地因急诊、抢救住院的基本医疗保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险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 (三)办理渠道 办理时间: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办理(咨询)电话: 过网上、电话办理) 。 投诉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网办渠道: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救治医疗机构出具的急诊抢救病历或 入院记录或病情诊断证明。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 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备注 -24- 二十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 (九)备注 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病历资料包含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 (一)事项名称 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 病种待遇认定。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服务对象 办理地点: 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时间: (三)办理渠道 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投诉电话: 过符合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管 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25- 二十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糖尿病病种待遇认定 (九)备注 (一)事项名称 病历资料包含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 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统筹地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 (三)办理渠道 办理时间: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 咨询电话: 过符合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 投诉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认定申请表》 ; 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居民“两病” 管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26- 二十四、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理病种待遇认定 (九)备注 (一)事项名称 病历资料包含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 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 (三)办理渠道 办理时间: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区可通过符 咨询电话: 合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投诉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2.《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药品病种认定 表》或《基本医疗保险高值药品事前审核 表》 ; 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拨打 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27- 二十五、门诊费用报销 (八)服务评价渠道 (一)事项名称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门诊费用报销。 (九)备注 (二)服务对象 医院收费票据包括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门诊费用的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办理渠道 办理地点: 经办机构窗口。 办理时间: (四)申请办理材料 咨询电话: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投诉电话: 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 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28- 二十六、住院费用报销 (八)服务评价渠道 (一)事项名称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住院费用报销。 (九)备注 (二)服务对象 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①住院病历;②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住院费用的 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三)办理渠道 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 经办机构窗口 书; (四)申请办理材料 2.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3.医院收费票据包括纸质发票或电子发 卡; 票。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4.出院记录; 办理地点: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办理时间: (五)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 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29- 二十七、产前检查费支付 (八)服务评价渠道 (一)事项名称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产前检查费支付。 (九)备注 (二)服务对象 1.与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 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参保 津贴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人员。 2.医保经办机构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 (三)办理渠道 得生育服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 经办机构窗口。 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卡; 办理地点: 2.医院收费票据; 办理时间: 3.费用清单; 咨询电话: 4.诊断证明; 投诉电话: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 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30- 二十八、生育医疗费支付 (八)服务评价渠道 (一)事项名称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生育医疗费支付。 (九)备注 (二)服务对象 1.与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 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参保 津贴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人员。 2.医保经办机构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 (三)办理渠道 得生育服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 经办机构窗口。 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卡; 办理地点: 2.医院收费票据; 办理时间: 3.费用清单; 咨询电话: 4.病历资料; 投诉电话: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 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31- 二十九、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八)服务评价渠道 (一)事项名称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九)备注 (二)服务对象 1.与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的参保 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人员。 2.医保经办机构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 (三)办理渠道 得生育服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 经办机构窗口。 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卡; 办理地点: 2.医院收费票据; 办理时间: 3.费用清单; 咨询电话: 4.病历资料; 投诉电话: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 位划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32- 三十、生育津贴支付 医疗费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一)事项名称 2.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 生育津贴支付。 疗费已进行联网结算的,申领生育津贴无 (二)服务对象 需提供病历资料; 统筹地区内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 3.医保经办机构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 员。 得生育服务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 (三)办理渠道 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经办机构窗口。 4.财政供养单位的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 (四)申请办理材料 生育津贴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承诺书。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2.病历资料。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间: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六)办理流程 投诉电话: 1.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 办结: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的银行 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1.与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 -33- 三十一、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 补贴费用必须转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户。 (一)事项名称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办理地点: (二)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符合资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咨询电话: 参保人员。 投诉电话: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参保缴费补贴划入参保人的社 保卡金融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34- 三十二、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九)备注 (一)事项名称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料; (二)服务对象 2.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个 符合救助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委托授权书》由相关 (三)办理渠道 部门认定后进行报销; 经办机构窗口。 3.报销费用必须转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 (四)申请办理材料 账户。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卡;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办理地点: 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 办理时间: 发票; 咨询电话: 3.《医疗救助申请卡》 。 投诉电话: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的社保 卡金融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35- 三十三、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一)事项名称 (九)备注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中医诊所可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医疗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机构。 办理地点: (三)办理渠道 办理时间: 经办机构窗口。 咨询电话: (四)申请办理材料 投诉电话: 1.《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 3.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材料; 4.医技人员花名册及其执业证件复印件; 5.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包 括考察评估、协商谈判、结果公示等) ; 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36- 三十四、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办理地点: (二)服务对象 办理时间: 统筹地区内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零售 咨询电话: 药店。 投诉电话: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 执业证件复印件。 (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零售药店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包 括考察评估、协商谈判、结果公示等) ; 4.办结:符合条件的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37- 三十五、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批准变更的文件(或证照)原件及复印 件; 2.医药机构书面申请。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通过审核的予以办理。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38- 投诉电话: 三十六、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 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药机构书面申请。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暂停(终止)协议管理。 (七)办理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39- 三十七、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暂停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 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医药机构书面申请。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恢复协议管理。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40- 三十八、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结算业务 办理地点: (一)事项名称 办理时间: 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 咨询电话: 务。 投诉电话: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省级/国家平台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22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 算业务。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包括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 -41- 三十九、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 办理时间: 结算 咨询电话: (一)事项名称 投诉电话: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网办渠道: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结算申报表》、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拨付申请表》 。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进行受理;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结算费用划入申请单位指定的 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办理地点: -42- 四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 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网办渠道: 统筹地区内的定点零售药店。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通过 网上办理) 。 (四)申请办理材料 《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结算申报表》、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拨付申请表》 。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定点零售药店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进行受理;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结算费用划入申请单位指定的 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 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以下内容以各经办机构公布的为准) -43-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中心。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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