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政协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天门市政协部门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收支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政协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市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围绕市 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政协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办公室、研究室,办 公室下设老干科和政协委员服务中心;设 9 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 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 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化 文史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政协部门 2022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市 政协机关(无所属部门) 三、人员构成 市政协部门编制人数 31 人,其中:行政编制 25 人,事业编制 3 人,工勤编制 3 人。在职实有人数 43 人,其中:行政编制 37 人,事业编制 3 人,工勤编制 3 人。 离退休人员 59 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58 人。 第二部分 市政协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 年预算收入总额 751.99 万元,比上年 预算增加 17.97 万元,增长 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51.9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单位资 金收入 0 万元。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2 年预算支出总额 751.99 万元,比上年 预算增加 17.97 万元,增长 2.4%。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 516.78 万元, 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97.21 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0 万 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138 万元。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 务支出 608.57 万元,占本年支出 8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6 万元,占本年支出 7.2%;医疗卫生支出 48.34 万元,占本年 支出 6.4%;住房保障支出 40.48 万元,占本年支出 6.3%。支出增 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 613.9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63.49 万元,增长 11.5%。其中:办公费 6.3 万元、印刷费 0.46 万 元、水费 1.42 万元、电费 0.84 万元、邮电费 1.26 万元、差旅费 4.2 万元、维护费 0.42 万元、会议费 0.84 万元、培训费 0.84 万 元、公务接待费 1.06 万元、工会经费 3.6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 37.5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7.3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11 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 38.5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 务接待费 1.06 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 37.5 万元,均与去年数据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 年政府采购预算 16 万元,较上年增加 16 万元,增长 100 %。具体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的预算情况):1、便 携式计算机 1 万元;2、台式计算机 3 万元;3、其他办公设备 6 万 元;4、木骨架为主的椅子 1 万元;5、木制台、桌类 5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205.05 万元,主要资产 为:一般公务用车 6 辆,价值 112.86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92.19 万 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部门没有编报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2022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 年拨付的资金。 二、人员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三、运转类项目:指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 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 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 目。 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 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 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 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 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