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抗菌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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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is is t`t cl`rtlr}` that ihc hear..r uf [hc t`ci.tilicalc hue p'djth.a niitioliat c`an`imtion organind h}. `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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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2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2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49 六、结论 .............................................................................................................................. 51 附表 ...................................................................................................................................... 52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 53 附图 2 项目卫星四至图 ................................................................................................. 54 附图 3 项目四至情况及项目内部实景图 ....................................................................... 55 附图 4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 56 附图 5 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图 ........................................................................................... 57 附图 6 项目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的关系 ............................................... 58 附图 7 项目与调整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的关系 ........................................... 59 附图 8 项目与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关系 ....................................................... 60 附图 9 项目与广州市增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关系 ............................................... 61 附图 10 项目与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 2010 年规划分布图的关系 ............... 62 附图 11-1 项目与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的位置关系图 .......................................... 63 附图 11-2 项目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的位置关系图 ...................................... 64 附图 11-3 项目与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的位置关系图 .......................................... 65 附图 11-4 项目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图 .................................................. 66 附图 12 项目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的位置关系图 ................................................. 67 附图 13 项目与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位置关系图 ................................................. 68 附图 14 项目与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的关系 ............... 69 附图 15 项目与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的位置关系图及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 站排水路线图 ...................................................................................................................... 70 附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 71 — I — 附件 2:不动产证 ............................................................................................................... 72 附件 3:租赁合同 ............................................................................................................... 74 附件 4:园区排水证 ........................................................................................................... 77 附件 5: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接纳证明 ............... 78 附件 6:废水委托处理协议书 ........................................................................................... 80 附件 7: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 意见 ...................................................................................................................................... 81 附件 8: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废水委托检测报告 ....... 91 附件 9:营业执照副本 ....................................................................................................... 97 附件 10:法人身份证 ......................................................................................................... 98 附件 11: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99 附件 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 100 — II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广州市科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抗菌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3 号 3 幢 3 层 310 室 地理坐标 (113 度 36 分 58.990 秒,23 度 10 分 49.450 秒) 国民经济 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行业类别 建设性质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 总投资(万 元) 环保投资 占比(%) 是否开工 建设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 危险废物的除外))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5% 施工工期 1 个月 用地(用海) 面积(m2) 254 否 是: 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 无 1、规划名称:《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增城市人民政 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总体规划的批复》(增府 规划 情况 复[2006]3号); 2、规划名称:《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增城市 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同意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情 况 划的批复》(增府复[2015]6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 关复函:穗环管[2009]18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 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相关复函:穗环函[2018]92号。 — 1 —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相关复函:穗环管[2009]189 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 地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相关复函:穗环函[2018]92 号,基地进驻企业准入条件 规划如下: (1)明确项目准入产业导向,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落户项目符合产业功能布局、产业 导向,优先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特核心技术的产业,项目产业关 联度大、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等产业),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2)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禁止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线 路板、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项目,禁止铅蓄电池等排放汞、镉、铬、铅等重金属和持 久有机物污染的项目,禁止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项目落户。 (3)优先和鼓励引入行业:①国内外先进整车生产企业;②零部件生产;③新型整车及 核心零部件研发;④汽车物流配送、售货服务行业;⑤优先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⑥半 导体、照明;⑦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⑧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物 规划及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符 合性分 析 联网、高端装备制造。 (4)限制和禁止引进的项目和行业包括:①不符合基地产业定位,不符合环保要求,清 洁生产水平较低的企业;限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 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新建生产农药、铬盐、 钛白粉、氟制冷剂的;禁止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和氰化法提炼产品的;开采 和冶炼放射性矿产的;②不符合国家政策的“两高一剩”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80%的项 目;③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物、“三致”污染物,且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 项目;④工艺废气中含有目前治理技术无法有效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⑤永和污水处理厂 系统工程运营后引入,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接入市政管网相关行业与国家标准的项目;⑥永 和污水处理厂无法接纳其排放的废水。⑦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 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本项目从事抗菌材料的研发,属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引进行业。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 后达标排放;项目外排的污水最终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对纳污水体的环境影响较小;项 目的固废经有效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广 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复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 《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地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相关复函的准入条件规 划要求。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2年修改决定,项目不 属于明文规定限制及淘汰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 — 2 — 的禁止准入类项目。 2、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 [2020]83号),本项目不在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选址与广州饮用水源保护区划位置 图详见附图7。 ②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图》(详见附图6),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 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③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穗环[2018]151号附件),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详见附图9。 ④项目的纳污水体为东江北干流(增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段,属于Ⅲ类水体,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⑤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3号3幢3层310室。根据《广州东部(增城)汽 车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附图8),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国有土地 使用证》(编号:增国用(2014)第 GY001026 号)、《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19)广州市 不动产权第 10214473 号),项目所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性质与其所在 土地的用途性质均相符。 因此,本项目选址不位于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禁排区域,用地性质符合。在能做好环保 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的污染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满足环境质量的 要求的前提下,则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环保规划的要求。 3、《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相符性分析 (1)与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原则上不再 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有工业开发的规模和面积,避免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严 格控制围垦、采收、堤岸工程、景点建设等对河流、湖库、岛屿滨岸自然湿地的破坏,必要 的建设活动不得影响主导生态系统功能。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排放含有毒有 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 本项目建设内容选址不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详见附图11-1。因此,本项目符合《广 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关要求。 (2)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的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本项目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的位置详见附图11-2。本项目不在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 类区、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但项目位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项目所在“增城经济 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发展平台)”园区定位为“重点发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制 造、金融装备、节能环保、总部经济、电子商务与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管控环节 — 3 — 为“机械加工、喷涂”。本项目不设喷涂工艺,项目运营过程的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规划对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的要求。 (3)与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的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本 项目与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的位置详见附图11-3。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选址不在饮用水管控 区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中水环境空间管控要 求。 (4)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除必要的科学实 验、教学研究需要外,禁止城镇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现状 的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的 建设内容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详见附图 11-4。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 体规划》(2014-2030 年)中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相关规定。 4、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 府规〔2021〕4 号),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项目 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1 和表 1-2。 表 1-1 三线一单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相符性 是否 符合 生态保护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红线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收集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广州博济 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为间接排放,增城永和污水处 理系统的纳污水体为东江北干流(增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项目位于 环境空气二类区,《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中 2025 年为中远期规划年,要求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标,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改善, 符合 环境质量 NO2、O3 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 92%以上;项目 底线 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功能区 标准,项目产噪设备经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 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等,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项目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 资源利用 水,由市政电网供电,生产辅助设备均使用电能源,资源消耗量相对较少, 符合 上线 符合当地相关规划 生态环境 项 目 位 于 增 城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内 ( 环 境 管 控 单 元 编 码 为 符合 准入清单 ZH44011820004),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详见表 1-2 — 4 — 表1-2 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管控 维度 区域 布局 管控 能源 资源 利用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①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 行 业 分 类 》 ( GB/T 1-1.【产业/综合类】园区重点发展清洁生产水 4754-2017)中“M7320平高的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显示面板、电子元器件、半导体材料、芯片设 发展”,属于园区重点发 计、制造、封装、测试、总部经济、科技研发、 展的科技研发类产业;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再生医学、现代中 ②本项目外 1 公里的区 药研发、医学检验检测、健康管理等相关产业。 域无生态保护红线、自然 1-2.【产业/限制类】开发区用地范围内距离生 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 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 生态环境敏感区; 态环境敏感区域 1 公里的区域,应优化产业布 ③本项目符合现行有效 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 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1-3.【产业/综合类】新建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 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 符合 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等 清单》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 要求; 规划等要求。 ④本项目内分区清晰,布 1-4.【产业/综合类】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 局合理; 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 ⑤本项目不属于效益低、 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 1-5.【产业/综合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效 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 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 的企业; 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 ⑥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 1-6.【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 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实验 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 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 产生量较少,经收集通过 造。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 排放 2-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源利用效 率,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园区再生 水(中水)回用率。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 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土地资源利 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 用效益,积极推动单元内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本 符合 推动工业用地向高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 项目租用厂房,厂区内分 加强产城融合。 区清晰,布局紧密。 2-3.【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 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先进水 平。 3-1.【水/综合类】园区内所有企业自建预处理 ①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 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一 池和广州博济生物医药 园一档”。 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 3-2.【大气/综合类】重点推进汽车制造、高端 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 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产业等重点行业 VOCs 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符合 污染防治,鼓励园区建设集中涂装中心代替分 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 散的涂装工序,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提高 集中处理; 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涉 VOCs 重点企业按“一 ②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 企一方案”原则,对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 产 机废气,产生量较少,经 — 5 — 环境 风险 防控 排污状况及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 VOCs 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 整治方案。 理后达标排放; 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③项目 VOCs 排放量仅 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 为 0.016t/a,可符合规划 要求,开发区内广州东部(增城)汽车产业基 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 地进入污水处理厂系统工程的废水量需控制 总量管控要求。 5.46 万吨/天以内,大气污染物 SO2 排放量不高 于 100 吨/年。当园区环境目标、产业结构和生 产力布局以及水文、气象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时,应动态调整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结合规 划和规划环评的修编或者跟踪评价对区域能够 承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重新进行估算,不断完 善相关总量管控要求。 4-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政府三 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 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园区环境 事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机制, ①建议建设单位建设突 建设园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 园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系,避免发生次生环境风 4-2.【风险/综合类】生产、储存、运输、使用 险事故; 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 ②项目占地范围应进行 企业,应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硬底化,厂区按要求做好 以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 防渗措施,防治用地土壤 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 和地下水污染。 土壤等环境介质。 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区 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 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符合 5、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环境管控单 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详 见表 1-3 和表 1-4。 表 1-3 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详细要求 保护和管控分区或相关要求(节选) 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项目不在生态优先保 符合 护区内 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 优先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保护区内,不属于水 符合 保护 准保护区 环境优先保护区 单元 项目属于空气质量二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类功能区,不属于大 符合 气环境优先保护区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 项目位于广州东部 重点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 (增城)汽车产业基 管控 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区域已依法开展 符合 单元 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规划环评,落实好左 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列相关要求 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 6 — 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 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 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 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 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 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 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 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 的行业,外排污废水 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 和地面清洁废水,生 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 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 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 水收集经过三级化粪 符合 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 池预处理,再经广州 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进 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 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 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 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增城永和污水 处理系统深度处理。 项目不位于大气环境 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 单元,不属于产排有 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 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 符合 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 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 油墨、涂料、清洗剂、 步搬迁退出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 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一般 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管控 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 项目不在此单元 符合 单元 稳定 表1-4 与“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要求 详细要求(节选) 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 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 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 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 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 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 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 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 项目不涉及 左列禁止类 符合 能源资 源利用 要求 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 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 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 非高能耗项 目 符合 — 7 — 快实现碳排放达峰。 污染物 排放管 控要求 项目VOCs 排放量仅为 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 0.016t/a,小 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 于0.3t/a,无 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 需申请总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现有每 量。东江北 小时3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 干流为达标 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 水域,重点 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 水污染物无 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 需申请总 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 量。固体废 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 物均能得到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有效处置, 达到“零排 放”。 符合 环境风 险防控 要求 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 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 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 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 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 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 符合 项目危险废 物定期由具 有危险废物 处理资质的 单位收集处 理 6、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 10号)的相符性分析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 10 号)提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在石化、化 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 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 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本项目从事抗菌材料的研发,不属于上述规划文件中提出的重点防治行业。项目不使用 高挥发性有机物材料,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 通知》(粤环〔2021〕10 号)的要求。 7、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 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 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 污染项目。第十九条: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大气污染重点行 业企业及锅炉项目,应当采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 — 8 — 和省的超低排放要求。 本项目从事抗菌材料的研发,不属于上述文件提出的禁止建设的项目。项目实验产生的 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的设置符合《广 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8、《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1)《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一)推动产业、能源和运输结 构调整;(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三)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 污染综合治理;(四)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五)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六)强化大气 环境管理决策科技支撑;(七)强化联防联控应对污染天气。本项目从事抗菌材料的研发, 属于现代服务业,以市政电为能源,不属于高耗能项目;项目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产生量较少,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的大气污染较少,项目的建设 符合《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根据《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 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一单’管控一规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证管理 一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即集 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 和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本项目的 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3)根据《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 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 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 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 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一般工业固废 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分类收集后交给其它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 将危险废物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均进行了防风、 防雨、防渗漏等措施。 综上,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9、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水质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 和本行政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水环境质量目标等要求,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规范工业 集聚区及其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的 建设,鼓励和支持无污染或者轻污染产业的发展。 — 9 —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提出: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 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 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提出: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 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 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 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 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提出:a、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 规定,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 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 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 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b、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金 属污染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 域建设涉重金属污染项目。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 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铅蓄电池加工制造(含铅板制造、生产、组装)建设项目 的环评文件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c、严格控制东江流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严禁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格控制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规划 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矿泉水和地热项目除外)。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田、居民集中 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及其周边,以及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的地区,不予审批新增有重金属排 放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对在生态破坏较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新增矿 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采取“以新带老”的方式抓紧完成矿山生态环 境恢复治理,建设单位制订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对连续发生严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暂停审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 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 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中提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 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a、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 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b、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 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c、 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 目。 — 10 — 本项目位于东江流域内,但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的项目,不属于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的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 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经 厂内提升泵站提升专管输送至凤凰水作为生态补水,经温涌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增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 知》(粤府函〔2011〕33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 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 号)。 10、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 3.7 VOCs 物料的定义, 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VOCs 质量占 比大于等于 10% 的含 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 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 本项目 VOCs 物料在非取用时均加盖密闭,防止挥发且使用密封瓶罐于室内暂存、转移 输送。VOCs 物料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收集效率达到 75%,经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引 至楼顶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11、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 号),“十四五”时期规 划指标包括:绿色低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四大方面,共 25 项指标,其中约束 性指标 15 项,预期性 10 项。本项目为研发实验室项目,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固体废物外 委处置,外委处置率 100%,与 25 项指标规划值无冲突。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 号),要求全面推进产 业结构调整。加快促进优势特色产业赋能升级,推动汽车、电子、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绿色 化发展。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战略 性新兴产业,构建“3+5+X”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经济、环保、行政等手段 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建设循环经济园区,引导产业园区开展集中供热、共同治污、企业间废 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等循环化改造。鼓励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清 洁生产审核模式试点。创建清洁生产企业不少于 1000 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城市建设、流 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领域规划环评,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 监管模式,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本研发实验室项目位于已建成的工业园区,不属于落后 产能和高能耗企业,本研发实验室项目不设置锅炉,采用电能,不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1 — 仅排放少量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研发产品属于新材料的研发,符合该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12、与《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结合产业准入清单,禁止和限制高能 耗、高污染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扩建钢铁、重化工、水泥、有色金属冶 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引导采用公路运输以外 的方式运输;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 (共性工厂除外)。结合增城区旧区改造,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水泥、玻璃、造纸、 钢铁、纺织、石化、有色金属等为重点行业,聚焦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对照广州市 印发的“十四五”能效对标指南,推进落后产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产业向低资源消耗、清 洁能源使用和低排放水平的绿色产业转型。”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的鼓励类,不属于“钢铁、重化工、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 大气重污染项目”,不属于“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项目”。项目原辅料用于研发实验,且用量较少,有机废气经过通风橱/万向罩收集,收集引入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量较少。符合《广州市增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 五”规划》的要求。 — 12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概况 广州市科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抗菌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 创立路 3 号 3 幢 3 层 310 室,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地面积为 254 平方 米,建筑面积为 254 平方米。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为:①以银为主要成分的新型抗菌材料的制备 工艺及应用研究;②为客户提供抗菌产品配方开发。本项目共有职工 3 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年工作 250 天,采取 1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等规定, 本项目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 单位委托我司编写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上报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研发内容为:①以银为主要成分的新型抗菌材料的制备工艺及应用研究;②为 客户提供抗菌产品配方开发。主要研发产品有纳米银溶液、银离子溶液、银离子粉体等。 建 设 内 容 3、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 254 平方米,建筑面积 254 平方米。项目所在建筑物为 7 层,总高度为 32m, 所在楼层层高为 3.6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2-1。 表 2-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主体工 程 辅助工 程 储运工 程 公用工 程 环保工 程 实验室 高温室 主要建设内容 设有实验操作台、通风橱、试剂柜等,用于产品研发与测试等 设有箱式电阻炉、电热鼓风烘箱、罐磨机等实验仪器,用于样品的煅 烧、烘干、研磨等 办公室 休闲区 仓储区 药品间 危废间 供电 员工办公、休息区域 储存杂物 储存试剂 暂存危废 市政供电 供水 市政供水 排水 市政管网 污水处 理设施 废气处理 措施 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收集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广州博济生 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 污水管网排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 VOCs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NH3 和颗粒物 加强实验室通排风 — 13 — 噪声处理 设施 固废 4、实验仪器设备 — 14 —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实验室和设备仪器,且合理安排工作 时间,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 2 ㎡,一般工业固废分 类收集后交给其它单位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约 3 ㎡,后定期交由 具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2-4,部分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 2-5。 — 15 — — 16 — — 17 —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3 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 250 天,实行 1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 时,项目年工作时长为 2000 小时。 7、公用、配套工程 (1)给水系统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地面清洁用水和实验器皿清洁 用水。 (2)排水系统 项目位于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内,排水按分流体制设计和实施,项目污水和 雨水内部分流。项目运营期间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和地 面清洁废水收集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 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供电系统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无备用发电机。 8、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立路 3 号 3 幢 3 层 310 室,总厂区平面布置分区大致可 分为实验室、高温室、办公室和仓储区域等,项目内分区清晰,布局合理。项目地理位置图详 见附图 1,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4。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1、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所在地的建筑物已建成,为租赁场地,不存在土建施工,只进行简单的装修和设备 设施的安装调试,基本无污染物产生,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 2、运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8 — 图 2-1 研发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研发流程简述: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并设计实验方案,根据实验方案设计要求进行实验,经反复实验、调整 相关参数后确定最优方案。主要实验如下: — 19 —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配套设施见下表。 污染 源 产污环节 员工生活 废水 废气 噪声 地面清洁 实验过程 生产过程 员工生活 固废 — 20 — 表 2-7 产排污环节及配套设施一览表 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 拟配套设施/方式 名称 三级化粪池+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 生活污水 BOD5、CODCr、 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 SS、NH3-N 地面清洁废水 处理站 有机废气 VOCs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NH3 NH3 加强实验室通排风 投料粉尘 颗粒物 加强实验室通排风 设备运行噪声 生活垃圾 果皮、纸屑等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实验室 和设备仪器,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交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 工业固废 废包装材料 分类收集后交给其它单位综合利用 危废废物 实验废液、实验器皿清洗废水、 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 实验废物、过期试剂、废活性炭 集处理 1、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现有建筑物进行简单装修后生产,不涉及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 污染问题。 2、所在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位于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内,本项目 所在楼房为 7 层建筑物,本项目位于 3 幢 3 层 310 室。园区东面约 7m 为广州建通测绘地理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南面约 32m 为广州中益处机械有限公司,南面约 21m 为广州华研精 密机械公司,西面约 6m 为凤和企业,北面约 39m 为晶正科技园。卫星四至图详见附图 2,四 至情况实景图见附图 3。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问题为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内及周边其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他企业排放的噪声、废气、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废水等污染物。 — 21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增城区 2021 年环 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如下。 表 3-1 2021 年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项目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单位 μg/m3 μg/m3 μg/m3 μg/m3 mg/m3 μg/m3 年平均值 8 25 41 24 0.9 151 质量标准 60 40 70 35 4 16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 增 城 区 2021 年 所 有 监 控 指 标 均 达 到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随着政府针对 空气质量问题出台的政策,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越来越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评价指标为 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区 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 域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环 本项目属于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纳污范围内。项目外排污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 境 质 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收集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广州博济生物医 量 现 药科技园有限 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 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状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尾 水经厂内提升泵站提升专管输送至凤凰水作为生态补水,经温涌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增城 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 根据《广州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2021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 详见附件 12)东江北干流(增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段的水源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纳污水体的水质现状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可不开展声环 境质量现状监测。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无需改变占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不存在土建工程。根据对建 设项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附近以城镇生态景观为主,城镇生态环境较好,附近没有生态敏 感点,无国家重要自然风景区或较为重要的生态系统,不属于珍惜或濒危物种的生境或迁徙 走廊。 — 22 — 用地内的地带性植被为南亚热带植被。由于长期的人为干扰破坏,区内天然植被基本破 坏,主要为人工次生林,种类单调。主要的人工植被包括各种类型的果园、绿化植物和各种 农作物等。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地表植被均为华南地区常见种和广布种,无珍稀植物和国家、 地方保护植物。 在长期和频繁的人类活动影响下,该区域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已达到了较高的程度,自然 生态环境已遭到破坏,野生动物失去了较适宜的栖息繁衍的场所。据调查,境内大型野生动 物已经消失。目前该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类、鼠类、蟾蜍、蛙和麻雀等鸟类,不 存在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物种和珍稀、濒危等受保护动物。 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技术指南要求,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环境质量现 状调查。项目用地范围已全面硬化处理,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 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附图 5。 2、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详见附图 5。 境 保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护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 目 标 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外排污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其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增 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污 染 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值后 物 经厂内提升泵站提升专管输送至凤凰水作为生态补水,经温涌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增城新 排 放 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具体排放限值见下表。 控 表 3-3 本项目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 制 污染物指标 pH 悬浮物 CODCr BOD5 NH3-N 标 准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9 ≤400 ≤500 ≤300 无相关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和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中较严值 6~9 ≤10 ≤40 ≤10 ≤5(8)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 23 —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实验室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氨气(NH3)和 投料粉尘(颗粒物),其中 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 NMHC 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厂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 排放限值,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广 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浓度限值。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的标准限值和表 1 中“新扩改建”二级要求。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排放限值见表 3-4。 表 3-4 废气排放限值 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 排气 筒高 度 浓度标准 (mg/m3) NMHC 80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放速率 (kg/h) / 30m 氨气 / 20 污染物 NMHC VOCs 氨气 颗粒物 监控点 浓度 (mg/m3) 厂区内 1h 平均浓度值 6.0 厂区内任意一次浓度值 厂界 厂界 厂界 20 2.0 1.5 1.0 3、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排 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废的管理还应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及防雨防渗漏等要求,危险废物还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的要求。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其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总 项目废水年排放量为 47.774t/a,包括生活污水(24 m3/a)和地面清洁废水(23.774 m3/a)。 量 控 项目污水经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 制 指 水管网,排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以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核算本项 标 目实验废水的总量指标,CODcr 排放量为 0.0010t/a,NH3-N 排放量为 0.0001t/a,总量由增城 永和污水处理厂统一分配。 — 24 —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 法(试行)》(穗环[2019]133 号),不属于排放 VOCs 的 12 个重点行业之一,也不属于 VOCs 排放量大于 300 公斤/年的新、改、扩建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VOCs 和氨气等,以 VOCs 的达标排放量作为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 VOCs 排放量为:0.016t/a(其 中有组织:0.010t/a,无组织:0.006t/a)。 3、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固体废物不自行处理排放,因此不设置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 — 25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施工期只需对租用厂房进行基础的装修,不存在较大的建 筑施工污染。施工期间的污染主要是厂房装修、生产设备安装、环保设施安装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以及 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 厂房装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装应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休息时间,粉尘以及车辆扬尘可通过洒 水降尘处理,噪声可经厂房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不对其做进一步 论述。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26 — 一、废气 1、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氨气和投料粉尘。 (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在研发实验过程中使用到挥发性有机试剂,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按 VOCs 评价。项目挥 发性试剂使用时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小,按最不利情况考虑,即按在使用中全部挥发 计算,则各污染物的挥发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1 2 3 4 表 4-1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试剂年用量情况表 原料名称 纯度 年用量 kg/a 聚乙烯吡咯烷酮(PVP) 99% 10 柠檬酸 99% 5 无水乙醇 99.5% 15.8 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10) 99% 0.5 合计 31.3 VOCs 产生量 kg/a 9.9 4.95 15.7 0.495 31.045 根据表 4-1 可知,本项目实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为 31.045 kg/a。 运 根据《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王纯、张殿印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 版)中通风柜的计算 营 3 2 期 公式:Q=Fv(用于冷态时。Q 为风量,m /s,F 为操作口面积,本项目取 0.55m ;v 为操作口平均速度, 环 0.5~1.5m/s,本项目取 0.6m/s),则本项目通风橱所需风量约为 0.55*0.6*3600=1188m3/h,考虑到系统风 境 3 影 量损耗,则本项目通风橱设计风量为 1200 m /h。另外,实验室配有 2 个万向集气罩收集实验室内产生 响 的废气,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公式 Q=3600FVβ(F 为烟罩面积,本项目取值 0.15m2;V 为 和 3 保 风速,本项目取值 0.5m/s;β为安全系数,取 1.1),则每个万向集气罩所需风量为 297m /h,考虑到系 护 统风量损耗,则 2 个万向集气罩设计风量为 600m3/h。综上,项目废气收集风量为 1800m3/h。 措 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采用包围型集气设备-仅保留 1 个 施 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则通风橱集气效率为 80%;采用外部型集气设备-顶式集气 罩-相应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则万向集气罩集气效率为 40%;“如果采用多 种方式对同一工艺实施废气收集,则取值按最好的集气方式”,则本项目通风橱、万向集气罩的收集效 率为 80%。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管引至楼顶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根据《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 算细则》的规定,活性炭去除率按 45~80%计算,在治理设施参数设计符合计算要求、定期维护保养、 更换耗材,治理设施能正常运行可取平均值。因此,本项目活性炭的净化效率取 60%计算。本项目每天 实验时间最多为 3h,本项目按 3h 计,年工作 250 天,则运营期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排 气 筒 污染物 D A0 01 VOCs 排放 方式 表 4-2 本项目有机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情况 产生情况 产生浓度 产生量 产生速率 排放浓度 3 mg/m t/a kg/h mg/m3 排放情况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有组织 18.397 0.025 0.033 7.359 0.010 0.013 无组织 / 0.006 0.008 / 0.006 0.008 — 27 — 注:项目实验时间按 750h 计,设计风量为 1800m3/h,收集效率可达 80%,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可达 60%, 排气筒高 30m。 由表 4-2 可知,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VOCs 可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限值”中 NMHC 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厂内 VOCs 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 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 排放限值,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氨气 项目研发实验过程中使用到氨水(纯度为 25%),使用量为 2.5kg/a,会产生微量氨气(NH3)。该 部分废气通过收集后引至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 DA001 排放,其余未被收集 的氨气则进行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实验室通排风来进一步稀释。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氨气量极少,因 此不作定量分析。 (3)投料粉尘 本项目部分原材料为粉末状态,投料时会产生少量粉尘。投料工序均是通过人工操作进行的。由于 原料的使用有严格的配比要求,因此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会通过规范的操作尽量避免原料粉末的飞 散,避免粉尘的产生,如缓慢轻投、投后马上盖上盖子等;此外,本项目中实验研发使用的粉末状原材 料较少,且采用密闭搅拌方式,搅拌过程中已是溶解状态,分多次试验操作,非工业化生产,因此,投 料粉尘极少,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序号 排放口编号 1 排气筒 DA001 2 表 4-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核算排放浓度 核算排放速率 污染物 (mg/m3)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VOCs 7.359 0.013 0.010 NH3 / / 微量 有组织排放合计 VOCs 主要排放口合计 序 号 排放 口编 号 1 / 产污 环节 污染物 VOCs 实验 过程 2 / — 28 — NH3 NH3 表 4-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主要污染 浓度限值 防治措施 标准名称 (mg/m3)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2.0 一级活性 (DB44/814-2010) 炭吸附装 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 14554-93) 0.010 微量 年排放量 (t/a) 0.006 微量 3 / 颗粒物 加强通排 风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7-2001) 1.0 微量 无组织排放总计 VOCs 0.006 NH3 微量 颗粒物 微量 无组织排放总计 表 4-5 序号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VOCs 0.016 2 NH3 微量 3 颗粒物 微量 3、项目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情况分析 污染 源 非正常 排放原 因 排气 筒 DA00 1 设备开 停、检 修、设备 运转异 常 序 号 1 污染 物 VOCs 表 4-6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非正常 非正常排 非正常 频次及 排放浓 放速率/ 排放量/ 单次持 度 (kg/h) (kg/a) 续时间 18.397 0.033 0.033 1 次/a, 1h/次 达标 分析 应对 措施 达标 加强管理与检 查,定期检修, 当废气处理设 施发生故障时, 立即停止相关 生产环节 4、各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拟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氨气收集至 1 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 后通过 3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工作原理: 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非极性表面,为疏水性有机物的吸附剂,能够有效去除有 机废气,与废气分子接触时产生强烈的相互物理作用力——范德华力,在此力作用下,废气中的有害成 分被截留,使气体得到净化。活性炭是应用最早、用途较广的一种优良吸附剂,常用作吸附回收空气中 的有机溶剂和恶臭物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较高,国内外多例应用均说明,活性炭处理有机废气 是较为理想的治理方案。为达到稳定的工作效率,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需定期更换。 排放 口编 号 类型 污染物 种类 DA00 1 一般 排放 口 VOCs NH3 表 4-7 项目全厂废气口一览表 排放口地理坐标 是否 治理 为可 排气量 行技 (m3/h 措施 经度 纬度 术 ) 一级活 113.61637 23.1805449 性炭吸 是 1800 0852° 70° 附装置 排气筒参数 出口 高度 内径 (m) (m) 30 0.21 排气温 度(℃) 25 5、监测计划 — 29 —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没有相应的管理类别,故本项目 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并结合项目运营期间 污染物排放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建设单位需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分析方法按照 现行国家、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废气监测方案请见下表。 表 4-8 监测点位 排气筒 DA001 厂区内 1h 平 均浓度值 厂区内任意 一次浓度值 厂界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NMHC 1 次/年 NH3 1 次/年 NMHC 1 次/年 NH3 1 次/年 VOCs 1 次/年 颗粒物 1 次/年 项目运营期废气监测方案 执行排放标准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 NMHC 最高允许排 放限值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值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 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改、扩建项 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 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废气小结 综上,正常情况下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敏感目标 和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项目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 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废水 1、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纯水均为外购,故不产生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废液和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须单独收集、暂存,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污废水主要为员 工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 (1)实验废液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验研发过程中,溶液配置纯水用量约为 0.1t/a(0.0004t/d),其中进 入到不合格样品中的约为 0.09t/a(0.00036t/d),进入到合格样品中的约为 0.01t/a(0.00004t/d)。实验 在调整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不合格样品(纯水+其他试剂),即实验废液,产生量约为 0.12t/a,收集后交 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2)实验器皿清洗废水 本项目实验器皿需要先用自来水粗洗一次,再用纯水精洗两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 实验后需要清洗的器皿容量平均为 100mL,每次冲洗用量约为实验器皿容量的三分之一。每天约有 6 个 实验器皿需要清洗。则每天实验器皿自来水用水量为 100mL/3×6 个≈200mL,即 0.2kg/d,纯水用水量为 — 30 — 100mL/3×2×6 个≈400mL,即 0.4kg/d,年工作 250 天,则本项目清洗用水量为 0.6kg/d(0.15t/a)。排污 系数取 0.9,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0.54kg/d(0.135t/a)。本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由有危险 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3)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 3 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 250 天。根据《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 (DB44/T 1461.3-2021),不住宿员工用水按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用水定额,即 10m3/人·a 计算,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30m3/a(0.12 m3/d)。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 告 2021 年 第 24 号)附表 1 规定,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50 升/人·天时,折污系数取 0.8,故本项目生活 污水折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0.10 m3/d(24m3/a)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因子为 CODCr、 BOD5、SS、氨氮等。 (4)地面清洁废水 本项目需对活动区域地面进行拖地,占地面积为 254m2,按每年 52 周计,平均一周对项目地面进 行一次拖地。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 B50015-2003,2009 版),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定额为 2L/m2·次,则项目每次地面清洗用水量为 0.508t/次,年总用水量为 26.416t/a(即平均每日约 0.1t/d), 产污系数取 0.9, 则项目每次地面清洁废水为 0.457t, 每年产生废水量为 23.774t/a(即平均每日约 0.09t/d) 。 由于实验主要是在通风橱或者盘子上进行,故实验溶液一般不会泄漏至地面,如有泄漏,则当危废处理。 故地面清洁废水主要污染是灰尘等,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氨氮等,与一般生活污水水质 类似。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合计产生量为 0.19m3/d(47.774m3/a),收集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再经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集水井+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 砂滤罐(预留)”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下一步 处理排放。污水经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 较严值后,尾水经厂内提升泵站提升专管输送至凤凰水作为生态补水,经温涌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增 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表 1-1 城镇生 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五区”(即化学需氧量 285mg/L、NH3-N 28.3mg/L、BOD5:135mg /L),SS 依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表 4-21 各类建筑物各种用水设施排水污染物质量浓度表中“办公楼 厕所 SS 的浓度为 250mg/L”,本次评价 SS 以 250mg/L 为产生浓度。 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目前运行正常。参考《广州博济生物 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该污水站 pH 的出水值为 6-9,CODcr 的去除率达到 90%,BOD5 的去除率达到 95%,NH3-N 的去除率达到 99%,SS 的去除率达 到 89%。 — 31 — 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9。 表 4-9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产排污情况 情况 废水类型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产生浓度 6-9 285 135 生活污水和地 产生 mg/L 面清洁废水 情况 产生量 / 0.014 0.006 47.774 t/a t/a 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 / 90 95 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去除率% 排放浓度 6-9 28.5 6.75 生活污水和地 mg/L 面清洁废水 排放 排放量 / 0.001 0.0003 47.774 t/a t/a 情况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 6-9 ≤500 ≤300 标准 mg/L SS NH3-N 250 28.3 0.012 0.001 89 99 27.5 0.283 0.001 0.00001 ≤400 无要求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 2、废水治理设施 图 4-1 本项目水平衡图(t/d)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收集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 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 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下一步处理排放。 本项目需处理的废水总量约为 0.19m3/d,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 理站位于园区的北面(如附图 15),采用“格栅集水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中间 水池+砂滤罐(预留)”处理工艺,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 (HJ 978-2018), 上述污水处理技术属于可行技术。污水系统工艺流程如图 4-2 所示。 — 32 — 图 4-2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1)调节池:缓冲废水流量,调节水质水量,便于后续处理。 (2)水解酸化池:水解酸化池的主要作用是降解部分大分子有机物并利用硝化细菌去除部分有机 物的作用,可以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废水积蓄在水解酸化池,通过水力流对池内进行搅拌,不产生污 泥淤积,连续均匀自流至后续处理系统。 (3)接触氧化池:污水经水解酸化池自流至接触氧化池,采用推流式流态。内置易结膜不堵塞的 高效组合型生物填料,通过射流曝气器向水中充氧。该池实际上是生物膜法和活性污泥法的结合使用, 其中微生物主要是附着生长,填料周围水中悬浮生长着一定量的活性污泥。废水中的无机氨跟 OH 结合 形成气态氨,然后在空气的吹脱下跟废水分离,从而达到去除氨氮的目的。同样是生物膜法和活性污泥 法的结合使用,有效的去除污水中的大部分 BOD5。 (4)二沉池:功能作用:接触氧化后的部分活性污泥随废水流至该池内,在斜管的作用下沉淀, 由在池底设置的污泥斗收集,部分通过泵的形式回流至前期生化工艺,完成废水生化过程,剩余污泥定 时由用泵排至污泥池。在前期的工艺中,聚磷菌贮存于污泥中,通过排放剩余污泥实现除磷目的。 (5)中间水池:功能作用:二次提升的缓冲水池,便于均质均量。 (6)砂滤罐:出水前的物理处理方法,通过砂滤过滤部分杂质和悬浮物。 (7)污泥浓缩池:二沉池的剩余污泥通过污泥泵进入污泥浓缩池,进行浓缩。 (8)污泥脱水系统:污泥通过污泥浓缩池浓缩后,经污泥泵至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泥饼打包外运处 置,压滤滤液回流至调节池循环处理。 根据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资料,污水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为 CODCr≤1000mg/L、BOD5≤500mg/L、 SS≤400mg/L,pH=4~12,设计处理规模为 120t/d。目前,污水处理站剩余纳污能力为 65.576t/d(如附件 — 33 — 5 所示),可接纳本项目废水。根据《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能够 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尾水接入市政污水 管网排至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依托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①市政污水管网 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位于广州市新塘镇塘美村东南方位广深铁路和广园东快速路交叉口东面,占 地 200 亩,规划纳污范围包括广深铁路以北、广惠高速公路以南、新新公路以东、沙宁公路以西以及广 惠高速公路北九丰公路南、新新公路以东的塘美片区和沙宁路北端片区,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对象是新塘、 宁西和永和新开发区,服务区域面积 32.38 平方公里。 本项目租用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的已建厂房,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 水管网许可证》(穗增水排证许准[2021]696 号),本项目属于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项目 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已完善,项目污水可接入创立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接驳位置如附图 15 所示), 因此,项目具备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的条件。 ②处理能力及处理工艺 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已经建成一期~四期工程,总处理规模达到 20 万 m3/d。一期于 2011 年获得 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穗环管验[2011]30 号),二期于 2012 年获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穗环管验[2012]170 号),三期于 2016 年获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穗环管验[2016]64 号),四期于 2021 年 7 月通过自主环 保竣工验收。 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一期~三期工程采用改良型 A2/O 污水处理工艺,四期工程采用多级 AO-二沉 池-加砂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污水处理工艺。根据广州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结果, 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污水排放量为 13.796 万吨/日,尚有余量 6.204 万吨/日。本项目日最大排 水量为 0.19t/a,仅占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目前剩余处理能力的 0.0003%,因此增城永和污水处理厂现有 工程仍有容量处理本项目外排污水。 ③设计进出水水质 本项目外排水经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设计浓度。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的《广州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结果》,增城永 和污水处理厂的 CODcr、氨氮排放浓度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尾水经厂内 提升泵站提升专管输送至凤凰水作为生态补水,经温涌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增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 东岸)。 ④小结 本项目外排的污水经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增 — 34 — 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是可行的,污水经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符合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的进水标准,污水经增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污 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纳污水体的水质不会造成不良影响,故评价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项目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表 4-10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防治设施 序 号 废水 类别 1 生活 污水 地面 清洁 废水 2 污染物 种类 CODCr BOD5 SS NH3-N 等 排放 去向 进入 增城 永和 污水 处理 系统 排放规 律 间 断 排 放,排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但有 周 期 性 规律 污染治理 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 施工艺 园区三级 化粪池、 广州博济 生物医药 科技园有 限公司生 物医药科 技园污水 处理站 厌氧、 格栅集水井 +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 +接触氧化 池+二沉池 +中间水池 +砂滤罐(预 留) 表 4-11 排放 口编 号 DW00 1 1 经度 113.6159 85°E 纬度 23.18003 9°N 废水排放 量(万 t/a) 排放 去向 0.19 进入 增城 永和 污水 处理 系统 表 4-12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DW001 排 放 规 律 1 DW001 BOD5 SS NH3-N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 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 处理设施排放 口 间 接 排 放 间歇 排放 时段 /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国家或地方 污染 污染物排放 物种 名称 标准浓度限 类 值(mg/L) 增城 永和 污水 处理 系统 pH 6~9 CODCr 40 BOD5 10 SS 10 NH3-N 5(8)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pH CODCr 排放口类型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序 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 口设 置是 否符 合要 求 标准浓度限值(mg/L) 6~9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500 300 400 / 5、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废水监测方案请见下表。 — 35 — 表 4-13 废水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编号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广州博济生物医药科技园 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科技园 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口 DW001 CODCr、BOD5、 SS、NH3-N 1 次/年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 三、噪声 1、评价标准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 号),本 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 3 类功能区,项目运营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2、预测声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实验设备仪器运行产生的噪声。其运行产生的噪声值为 60~70dB(A)。 — 36 — 表 4-14 建筑 声源 物名 名称 称 型号 声功率 级 声源控 /dB(A) 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m X Y Z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声级/dB(A) 建筑物外噪声 建筑物 插入损 声压级/dB(A) 建筑物 东边 南边 西边 北边 东边 南边 西边 北边 运行时 失 东边 南边 西边 北边 外距离 段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界 /dB(A) /m 界 界 界 界 磁力搅 IT-08C-5 拌器 60 2.58 -0.64 8 3.4 10.4 7.8 9.8 49.37 39.66 42.15 40.17 15 34.3724.6627.1525.17 1 超声清 F-040 洗机 70 1.69 -7.3 8 4.5 3.6 7.2 16.8 56.93 58.87 52.85 45.49 15 41.9343.8737.8530.49 1 -0.06 0.71 8 6.2 11.5 5.3 8.6 49.15 43.79 50.51 46.31 15 34.1528.7935.5131.31 1 0.08 -1.36 8 5.8 9.6 5.4 15 29.7325.3530.3524.41 1 0.03 -4.06 8 6.2 7.0 5.4 10.7 44.73 40.35 45.35 39.41 8:00~1 2:00 13:00~ 13.4 49.15 48.10 50.35 42.46 17:00 15 34.15 33.1 35.3527.46 1 60 0.94 8.19 8 4.9 19.2 6.5 1.2 46.20 34.33 43.74 58.42 15 31.2 19.3328.7443.42 1 高温 箱式电 SX2-1212 室 阻炉 60 -0.97 8.13 8 6.9 19.2 4.4 1.2 43.22 34.33 47.13 58.42 15 28.2219.3332.1343.42 1 GQM-215 65 -3.33 8.07 8 9.3 19.2 2.5 1.2 45.63 39.33 57.04 63.42 15 30.6324.3342.0448.42 1 实验 通风橱 室 / 65 电动搅 拌器 / 60 循环水 SHZ-D 真空抽 Ⅲ 滤泵 电热鼓 WGL-12 风烘箱 5B 罐磨机 65 减振 降噪 — 37 — 3、预测模式 固定声源的噪声向周围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反射、折射、衍射、吸收等现象,项目声源主要位于室 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 B 典型行业噪声预测模型中对室内声源 的预测方法,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 ①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4 Q L p1 Lw 10 lg 2 R 4 r 式中: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 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②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N 0.1 L LP1i T 10 lg 10 p 1ij j 1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③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地,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 p 2 i T L p1i T T L i 6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 ④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 L P r L P r0 20 lg r / r0 式中: Lp(r)——距噪声源 r 米处的噪声预测值,dB(A); Lp(r0)——距噪声源 r0 米处的参考声级值,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⑤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 38 — Leq 10 lg(10 0.1Leqg 10 0.1Leqb )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预测结果和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8.5.1:“预测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 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8.5.2:“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 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贡献值,评价其超标和达标情况”。 结合上文可知,采用 HJ2.4-2021 推荐的噪声预测模式,采用环安 NoiseSystem 软件进行噪声影响预 测模拟计算,预测本次项目各种机械噪声分别采取相应的降噪、隔声、吸声措施后,其对各厂界的噪声 影响情况见表 4-15,噪声等值线示意图见图 4-3。 表 4-15 建设项目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位置 昼间贡献值 dB(A) 昼间标准值 dB(A) 达标情况 东厂界 44.52 65 达标 南厂界 43.83 65 达标 西厂界 44.35 65 达标 北厂界 42.68 65 达标 图 4-3 昼间噪声贡献值等值线示意图 — 39 — 由 表 4-16 和 图 4-3 可 知 , 本 项 目 边 界 噪 声 均 能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 5、防治措施建议 针对本项目噪声源的产生情况,建议建单位采取以下噪声管理措施: ①对设备的运动部件连接处添加润滑油,安装固定机架并拧紧螺丝,预防机械过于松弛; ②对噪声传播进行有效治理,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尽量放置室内,并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隔板或隔间 内,噪声均可得到一定程度的阻隔; ③避免在午休时间和夜间进行生产,在生产期间关闭部分门窗。 综上所述,项目设备经上述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处理后,预计项目边界噪声可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昼间噪声值:65dB(A)),对周 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并结合项目运营期间污染物排放特点, 制定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建设单位需保证按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 颁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表 4-16 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项目东北边界 1m 处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注:其他边界紧邻其他公司,故不做监测要求。 四、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实 验废液、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物、过期试剂、废活性炭)。 (1)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果皮、塑料瓶等。项目劳动定员 3 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非 住宿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 0.5kg/人·d 计算。项目年工作 250 天。经计算,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 为 1.5 kg/d(0.375 t/a),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在试剂、样品等拆 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按 3kg/月计算,则产生量为 0.036 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中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代码类别为 732-001-07,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交给其它单位 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 40 — ①实验废液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实验在调整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不合格样品(纯水+其他试剂),即实验废 液,产生量约为 0.1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编号为 HW49 非特定行业中废物代 码为 900-047-49 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 根据废水分析章节可知,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0.13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编号为 HW49 非特定行业中废物代码为 900-047-49 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 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③实验废物 本项目会产生一定量的实验废物,包括废弃容器皿、废弃实验器材、试剂包装物、废口罩、废手套 等等,实验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编号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7-49” 的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实验废物产生量约为 0.01t/a,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的单位收集处理。 ④过期试剂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会产生过期失效的试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编号 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7-49”的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过期试剂的产生量约 为 0.01t/a,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⑤废活性炭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预计进入废气处理设施的有机废 气总量为 0.025 t/a。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恶臭气体的处理效率可达 60%。经计算,理论上有机废气被 活性炭吸附的总量约为 0.015 t/a。 活性炭箱的尺寸为 2000*1500*1650mm,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介质,根据《2013 版环境工程技 术手册 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蜂窝活性炭密度为 0.5t/m3”;根据《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二〇二二年六月),“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 其碘值不宜低于 650mg/g”;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中的 6.3.3.3: “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0m/s”,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过滤风速=风量÷3600÷过 滤面积÷层数=1800÷3600÷0.52÷2≈0.481m/s<1.20m/s,且接触停留时间接触停留时间=炭层厚度÷过滤风速 =0.3÷0.481≈0.624>0.6s,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参数见表 4-17。 设施名称 一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表 4-17 本项目活性炭设施主要技术参数 相关参数 处理风量 1800 活性炭材质 蜂窝状活性炭 单层活性炭厚度 0.3 活性炭层数 2 过滤风速 0.481 过滤面积 0.52 单位 m³/h / m 层 m/s ㎡ — 41 — 炭箱尺寸 0.65*1.0*1.2 m 填充密度 0.5 g/cm³ 活性炭装填量 0.195 t 活性炭更换周期 1 次/a 活性炭更换量 0.195 t/a 有机废气去除量 0.015 t/a 废活性炭量 0.21 t/a 注:过滤面积=长度×宽度×0.8(孔隙率);活性炭箱装炭量=体积*密度,体积=长*宽*厚*层数;过 滤风速=风量÷3600÷过滤面积÷层数;接触停留时间=炭层厚度×层数÷过滤 风速。将蜂窝活性炭按层摆放至活性炭箱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根据《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建议直接将“活性炭更换量×活性 炭吸附比例”(颗粒炭取值 10%,纤维状活性炭取值 15%,蜂窝状活性炭取值 20%)作为废气处理设施 VOCs 削减量。 ”该活性炭年更换量对应的 VOCs 削减量为 0.039t/a,大于活性炭有机废气去除量 0.015t/a, 符合要求。气体流速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采用蜂窝状吸 附剂的移动式吸附装置,气体流速宜低于 1.2m/s 的要求。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内的 HW49 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 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请见下表。 表 4-18 危险废物汇总表 危险 废物 名称 序 号 实验 废液 实验 器皿 清洗 废水 实验 废物 过期 试剂 1 2 3 4 废活 性炭 5 危险 废物 类别 产生 量 t/a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工 序及装 置 0.12 HW49 其他 废物 900-047-49 0.135 900-039-49 实验过 程 形态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液态 实验 废液 实验 废液 液态 实验 废液 实验 废液 实验 废物 过期 试剂 实验 废物 过期 试剂 0.01 固态 0.01 固态 液态 0.21 废气治 理 固态 废活 性炭 有机 废气 产 废 周 期 危险 特性 一 年 一 次 T/C/I/R 一 年 四 次 T 污染防 治措施 收集后 交由有 危险废 物处理 资质的 单位收 集处理 注:危险特性 T:毒性;C:腐蚀性;I:易燃性;R:反应性。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请见下表。 表 4-19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序号 固废分类 固废名称 产生量 处理方式 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375 t/a 环卫部门清运 2 一般工业固废 废包装材料 0.036 t/a 分类收集后交给其它单位综合利用 3 危险废物 实验废液 0.12 t/a 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 — 42 — 实验器皿清洗废水 0.135 t/a 4 实验废物 0.01 t/a 5 过期试剂 0.01 t/a 6 废活性炭 0.21 t/a 位收集处理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最终排放量为零。 2、环境管理要求 (1)贮存要求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置有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仓储区东部,面积约 2 ㎡,贮存能力约为 1t,用于一般固体废 物临时贮存。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固废分类贮存、标识和制度上墙;做好日常管理台 账,包括:记录内容、频次、形式、保存期限等,专人日常管理。此外,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提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如下: 1)委托贮存/利用/处置环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 建设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 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 2)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污染防控技术要求 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 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不 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贮存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 志牌等。 建设单位生产运营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和相关设施运行维护 要求还应符合 GB15562.2、GB18599、GB30485 和 HJ2035 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②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均采用防渗容器盛装,在贮存过程中不会产生浸出液,因此无需设置浸出液收集系统。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和危 险特性。为降低危废渗漏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在危废暂存点设置防水、防腐特殊保护层,危险废物在项 目内收集后,暂存于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在堆放时若管理不当容易发生扩散和泄漏,进而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损害人们的健康。 因此,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8-2001)及 2013 年修改清单的相关要求,本评价 建议项目落实以下措施: ①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场所的选址位于项目室内,贮存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③堆放地点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 — 43 — 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④危险废物堆放要防风、防雨、防晒。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4-20 序 号 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所 (设施)名 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占地 面积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危险废物 暂存区 实验废液、实验 器皿清洗废水、 实验废物、过期 试剂、废活性炭 HW49 其他废物 900-047-49 900-039-49 3m2 桶装 袋装 1.5t 一年 (2)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企业须根据管理台账和近年 生产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台帐应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 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产 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 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 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 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企 业还需健全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 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 门备案。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租赁厂房位于 3 楼,厂区地面均为水泥硬化,厂区内做好防渗、防漏措施,不存在地下水、 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因此,本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分析,只需做好厂区内防渗、防漏工作即 可。 六、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 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 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 到可接受水平。 2、评价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将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及固废与附录 B 进 行核对,企业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磷酸、氨水、氧化银、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10) 。 — 44 — 根据 HJ 169-2018 附录 C,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 本项目危险物质 Q 值计算结果如下: 表 4-21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计算表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 号 最大存在总量 qn/t 临界量 Qn/t 该种危险物质 Q 值 1 磷酸 7664-38-2 0.001 10 0.0001 2 氨水 1336-21-6 0.0025 10 0.00025 3 氧化银 20667-12-3 0.001 100 0.00001 4 壬基酚聚氧乙烯 醚(NP10) 9016-45-9 0.0005 100 0.000005 合计 0.00086 根据分析,风险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0.00086<1,环境风险程度较低,危险物质及工艺 系统危险性为轻度危害,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判定为 I,环境风险可开展简单分析。 3、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有关规定,本项目风险潜势为 I,无评价 范围要求。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3。 4、环境风险识别与分析 本项目厂区可能出现的风险主要为实验试剂泄漏事故、实验试剂爆炸事故、危废泄漏事故、废气处 理设施事故、火灾事故。 (1)实验试剂泄漏事故简析 项目实验试剂贮存容器破损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试剂泄漏,可能通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的身体造成伤 害。 (2)实验试剂爆炸事故 氧化银与有机物、易氧化物混合易爆。过硫酸钾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 时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急剧加热时可发生爆炸。柠檬酸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 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无水乙醇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 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 险。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可毁坏周边建构筑物、造成人员惊吓、伤亡等。 (3)危废泄漏事故 — 45 —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破损或人为操作失误导致危险废物泄漏,可能通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的身体造 成伤害。 (4)废气处理设施事故风险简析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可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当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会造成未处理 的废气直接排入空气中,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故障的原因主要有风机故 障、活性炭吸附量饱和、人员操作失误等。 (5)火灾事故风险简析 项目易燃试剂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厂区发生火灾会导致周边大气、水体受到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实验试剂泄漏事故 本项目实验试剂主要存放于试剂柜,实验操作主要在通风橱和实验操作台等等,防范措施如下: ①按照周期要求配置贮存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贮存。 ②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③原辅料出入库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保 护,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不可将包装容器倒置。 ④于试剂柜和各实验操作室放置原辅料前,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⑤应对所使用的化学品挂贴安全标签,填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操作工人牢记危险化学品安全 说明书及安全警告标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⑥进行系统培训,操作工人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 岗位,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事故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⑦试剂室和各实验操作室地面须进行硬化防渗防漏、防腐蚀处理。 ⑧配置沙土箱和适当的空容器、工具,以便发生泄漏时收集溢出的物料。 ⑨按要求规范储存,在化学试剂储存位置添加托盘防止泄漏。 (2)实验试剂爆炸事故 ①严格控制试剂柜和各实验操作室的室内温度,试剂室和各实验操作室应为阴凉、通风的,远离火 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照明、通风设施应采用防爆型。 ②实验试剂因根据其理化性质分类存放,严禁将相互反应的实验试剂混存。 ③实验操作员必须进行系统培训,操作工人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所有操作 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 ④实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实验操作指引进行实验操作,避免操作失误引发爆炸事故。 (3)危废泄漏事故 ①危险废物应放置在固定容器中,放置时务必小心轻放,禁止将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 混装,暂存期间容器须全程保持密闭; 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其材质强度应满足贮存要求,同时选用的材质须不能与 — 46 — 危险废物产生化学反应。 ③危废间的建设和维护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执行,地面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出 入口设置截流缓坡。危废间上方应设有排气系统,以保证危废间内的空气质量。 ④应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管理,作好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管理记录和标识,定期检查危险废 物包装容器的完好性,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 ⑤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做好危废产生及贮存记录,并正确粘贴标签,定期 对危废贮存设施进行检查,非危废间管理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危废间; ⑥贮存满一段时间后,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及时进行清运和处理; ⑦危险废物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⑧配置适当的空容器、工具,以及吸附材料如木屑、沙土等,以便发生泄漏时可及时收集、吸附泄 漏的物料。 (4)废气处理设施事故防范措施 ①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 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②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等设备进行点检工作,并派专 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 时呈报单位主管; ③治理设施等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如情况严重,应停止生产直至系统运作正常; ④定期对废气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 (6)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的要求。在总平面布置方面,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规 范要求,预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以防止在火灾时相互影响;并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实验室进 行危险区进行划分。 ②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的要求,合理布置紧急通道和出入 口,并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2008 规定的标志。 ③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将项目的危险区域按爆炸性物质 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划分成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并对主要设备、设施等划出爆炸危险区 域等级图。 ④实验试剂(特别是易燃易爆试剂)须分区存放、严禁混存,严格控制储存场所环境,设专人定期 巡检。 ⑦对明火严格控制,除实验必要操作外,其余操作严禁用火。 ⑧常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应急抢险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特别是试剂储存场所处应 重点配置;所有应急物资须定期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可用;则事故发生时,可得到第一时间的响应 — 47 — 和抢险救援。 ⑨于实验室出入口设置堵截沙包,可将火灾事故时消防废水圈定于实验室内无法流至外环境,防止 消防废水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 ⑩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于演练中逐步完善、改良预案。 6、环境风险分析小结 由于本项目具有潜在的实验试剂泄漏事故、实验试剂爆炸事故、危废泄漏事故、废气处理设施事故、火 灾事故发生,通过对项目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进行定性分析,通过采取防范措施和加强环境 管理等措施防止其发生或降低其损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避免使项目及周边厂企遭受损失, 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48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项目 名称)/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VOCs 一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 DA001 NH3 厂区 VOCs 大气环境 VOCs 厂界 加强车间机械 通排风 NH3 颗粒物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和地 CODCr、 面清洁废水收 BOD5、SS、 集经过三级化 NH3-N 粪池预处理,再 地面清洁废 水 CODCr、 BOD5、SS、 NH3-N 经广州博济生 物医药科技园 有限公司生物 医药科技园污 水处理站处理 达标后经市政 污水管网汇入 增城永和污水 处理系统处理 设备运行 噪声 等效 A 声级 墙体隔声、基础 减振、距离衰减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执行标准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中 NMHC 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值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 值”NMHC 排放限值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 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 1 新、改、扩建项 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给其它单位综合利 用;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废物、过期试剂、废活性炭) 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防治 措施 / — 49 — 生态保护措 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建立管理机构,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 监督检查。 (2)强化管理,提高操作人员业务素质。 (3)化学品的贮存应设立管理岗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外流。 (4)环保设施风险防范: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日常维护检修。 (5)危险品存放间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 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试剂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入库后应 加强管理,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 处理。 (7)装卸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8)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车板上时,应及时扫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 中,泄漏的包装瓶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9)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危 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各种化学品必须储存在有盖的耐酸容器内,室温 5~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 良好的环境中,应不受阳光直射,远离热源。 (11)按要求规范储存,在化学试剂储存位置添加托盘防止泄漏。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无 — 50 — 六、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 维护,切实做到“三同时”,建立和完善厂内环保机构和规范环保管理制度,保证各类污染物达 标排放,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做好事故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在上述前提条件下,项目的建设不 致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51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污染物名称 变化量 ⑦ VOCs 0 0 0 0.016 t/a 0 0.016 t/a 0.016 t/a NH3 0 0 0 微量 0 微量 微量 颗粒物 0 0 0 微量 0 微量 微量 污水量 0 0 0 47.774 t/a 0 47.774 t/a 47.774 t/a CODCr 0 0 0 0.001 t/a 0 0.001 t/a 0.001 t/a BOD5 0 0 0 0.0003 t/a 0 0.0003 t/a 0.0003 t/a SS 0 0 0 0.001 t/a 0 0.001 t/a 0.001 t/a NH3-N 0 0 0 0.00001 t/a 0 0.00001 t/a 0.00001 t/a 生活垃圾 0 0 0 0.375 t/a 0 0.375 t/a 0.375 t/a 废包装材料 0 0 0 0.036 t/a 0 0.036 t/a 0.036 t/a 实验废液 0 0 0 0.12 t/a 0 0.12 t/a 0.12 t/a 实验器皿清洗废水 0 0 0 0.135 t/a 0 0.135 t/a 0.135 t/a 实验废物 0 0 0 0.01 t/a 0 0.01 t/a 0.01 t/a 过期试剂 0 0 0 0.01 t/a 0 0.01 t/a 0.01 t/a 废活性炭 0 0 0 0.21 t/a 0 0.21 t/a 0.21 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52 —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以新带老削减量 排放量(固体废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 (新建项目不填)⑤ 物产生量)① ② 生量)③ 产生量)④ 废物产生量)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