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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6号--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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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6号--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2023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2023 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2023 年第一批老旧 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 相关材料收悉。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长春市城镇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长办发〔2020〕41 号)、南 关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南关区 2023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程相关事宜》 (〔2022〕第 15 号)、《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 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2023 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南发改[2022]54 号)、《吉林省 长春市南关区 2023 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吉咨科综[2022]65 号)以及相关 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2023 年第一批老 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 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2023 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211-220102-04-02-364045)。 二、项目法人单位 -1-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域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在长春市南关区域内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工程涉及 长春市南关区十一个街道,19 个小区,改造小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100.96 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给水管线、雨水管线、污水 管线更换,道路及硬化铺装、绿化、大门及围墙,更换小区照明; 供电、监控、通信、供热、燃气等管网改造;增加健身器材、文 化宣传栏、休闲座椅等环境配套设施;增设充电桩、施划停车泊 位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他零星工程等。 五、建设期限 两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91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 资金、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严格落 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 发〔2020〕5 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 设。 (二)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加强项 -2- 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 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 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 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 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 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通过在 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 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 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 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 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 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 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 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 年内 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 11 月 8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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