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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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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年).doc

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 (2017—2030 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 (2017—203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 号)精神, 提高全省居民的营养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 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 健康产业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 建共享,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 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 民群众营养健康需要,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辽宁 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省、市、县营养 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 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 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 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 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人群贫血率。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 12% 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 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 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 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 5%以下;0—6 个月婴儿纯 母乳喂养率达到 50%以上;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 7% 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 5%以下,缩小城 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 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10%; 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 15%。 ——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营养科室建设,配备临 床营养师。 到 2030 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 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 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 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 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 10%以下。 ——5 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 5%以下;0—6 个月 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 2020 年的基础上提高 10%。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 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 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 2020 年的基础上继续 提高 10%;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 15%。 ——全省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 20%,居民超重、肥 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营养科室建设,配 备临床营养师。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营养工作能力。 制定完善我省营养健康相关政策,建立省营养健康指导 委员会,开展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 导。积极响应、参与国家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和省部级营养 专项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 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 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鼓励 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成规模的集中供餐单位等聘请营养师。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牵头单位:省卫 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 管局) (二)开展营养和食品安全的监测与评估。 按照国家计划开展人群营养状况、食物消费状况、食物 成分监测工作。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 评价,以及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 —受益评估。持续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 调查,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实施精准补碘。(牵头单位: 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促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 加大力度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鼓励“三品 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 理标志)发展。加强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促进优质食用农产 品的营养升级扩版,推动贫困地区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 去。(牵头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扶贫办) 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 利用我省特色农产品资源,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 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强化集中供餐单位的 营养管理,鼓励特殊用途配方食品企业发展。(责任单位: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省环保厅、 省卫生计生委)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研发健 康烹饪模式,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积极参与国家 食物营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 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牵头单位: 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开展 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 料,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责任单位:省 卫生计生委) 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鼓励开展加工食品中油、盐、 糖用量及其与健康的相关性研究。提出食品加工工艺营养化 改造路径,集成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 术体系。研究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 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 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四)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引导养成符 合我省不同地区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 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 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 食养指导。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责任单位:省卫 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 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 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 价。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 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 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 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 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较大的食养产品。建立养生食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 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 (五)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 化建设,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协同共享 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 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 示范。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 源目录体系,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推动整合型大数 据驱动的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 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 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个性 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牵头单位:省卫生计 生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环 保厅、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六)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创新科普信息 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国民营养、食 品安全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 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 建设。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 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 营养信息误导。(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 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省科协) 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 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 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 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 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 示范工作场所,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开展舆情监 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牵 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配 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技厅) 四、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 1000 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推进县级以上 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 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 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建立生命早期 1000 天营养 咨询平台。(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 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 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 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 目。(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 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 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 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责任单位:省卫生计 生委、省总工会、省妇联)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 测,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牵头单位: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 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指导学生营养就餐,推进营养校园建设。因地制宜制定 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制定并实施 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规范中小学学生食堂和配餐的 营养管理,鼓励集约化配餐企业提供营养配餐服务。在中小 学组织实施包括营养健康教育、身体活动、供餐管理及创建 营养校园环境等措施在内的综合干预,培养中小学生从小养 成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儿童多种形式的营养不良。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 卫生计生委) 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超重、肥胖干预。推动中小学 加强营养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加强学 生体育锻炼和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开展对学生超 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 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开展针对学生的“运 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根据国家安排,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 查与评价工作并形成区域示范,逐步覆盖我省 80%以上老年 人群,基本掌握我省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建立满足不同 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机制,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 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牵头单位:省卫生 计生委,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品药品 监管局、省农委) 建立老年人群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健 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 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 内容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省民政厅) (四)临床营养行动。 试点带动,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 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 1:150。组建营养支持 团队,开展营养治疗。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营养科,并 配备至少 2 名营养师;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至少要配备 1 名营 养师,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 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 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 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 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 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 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 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加强医护人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 治疗膳食规范化应用相关知识培训。(责任单位:省卫生计 生委) (五)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 在贫困地区支持开展营养监测。在重点地区逐步开展各 类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 和污染物监测。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 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 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 件的地区试点先行。(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 省扶贫办、省农委) 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 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逐 步覆盖我省贫困地区。鼓励贫困地区学校开展合理配餐,改 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持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对营养干预产品开展监测,定 期评估改善效果。(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民 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 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重点加强腹泻监 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减少因食源 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六)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 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 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 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 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 行饮食和运动干预。(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省体育局)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 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 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按照国家安排,调查营养相关慢性 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 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 (七)合理膳食促进行动。 开展合理膳食宣传活动,提高居民营养素养。试点开展 合理膳食和健康生活方式社区环境建设,对居民膳食消费行 为进行评估与指导,同时筛选典型人群,开展膳食评估与随 访指导,提高居民营养素养,改善营养健康状况。(责任单 位:省卫生计生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 织保障,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 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 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查评估。 (二)切实保障经费。各地区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 作的投入,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区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 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 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 进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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