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普法动态2018年第1期.pdf
珠 海 普 法 动 态 第 101 期〔2018001〕 珠海市普法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4 日 【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香洲区工商局采取四项普法措施强化打假工作力度 2017 年以来,香洲区工商局加大知识产权专题普法宣 传,推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向纵深化发展。一是坚 持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商标权保护意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或平台公开举 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通过日常巡查、送法上门、走访企 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4·26”世界知识产权宣 传周、 “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商标法和商 标权保护工作,努力推动公众商标意识的提高。二是坚持日 常执法与专项行动、全面整治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标 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为重点, 及时受理商标侵权投诉和举报,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的巡查 力度和频率,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 责任要求,突出行动重点,对酒类、农资、食品、超薄塑料 1 袋、汽车零配件、电子商品等重点商品开展执法检查,对辖 区“双打”重点整治区域湾仔沙、瀚高、鑫北、香湾、海城 五个电脑城及拱北口岸、城乡结合部的工业厂房开展专项执 法检查,确保“双打”工作有序化、常态化、高效化。三是 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相结合。 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教育、警告、责令改正等方式;对 于责令不改及大案要案则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做到教育一 批、打击一批,引导公众自觉抵制,构建全社会自觉维护知 识产权的氛围。四是坚持联合执法,提升打假效能。2017 年 区工商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 30 宗,罚没 74.4 万元;查处假 冒伪劣商品案 23 宗。针对售假违法行为的多样性、隐蔽性 特点,以及基层工商部门办案力量不足、手段单一的问题, 通过与属地镇街、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联合查办的方式, 实现部门间工作的紧密衔接和优势互补,切实提升联合执法 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规范辖区生产经营秩 序,有效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7 年香洲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 44 名律师 普法志愿者开展专题教育 40 场次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香洲区普法办组织律师普 法志愿者专门成立了青少年普法讲师团,打造了青少年普法 公益服务的品牌。一是打造专业化的青少年普法师资队伍。 2 香洲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由 44 名律师普法志愿者组成。推 动香洲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专业化、高起点、师 资素质强的轨道。二是为青少年普法注入了新的活力。2017 年,香洲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共有 38 名律师“送法进校园” 40 场次,近 3 万中小学生接受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教 育系统履职担当,区普法办、区教育系统、青少年普法讲师 团的整体联动,该区青少年普法在不断的“提质升级”。围 绕“拒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 、 “校园霸凌案件及其法律问 题”、“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交通安全、禁毒、防 火、安全防范教育等主题,香洲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的律师 们精心备课,制作 PPT,力求讲课生动活泼,将晦涩难懂的 法律知识诠释的更加通俗易懂,贴近广大青少年的学习和生 活。三是展示无私奉献的时代风貌。由于缺乏政策文件依据, 以当前的财政制度,无法给予香洲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的律 师们任何财政补贴。这些律师们一次次“送法进校园”,靠 的是律师们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感。2017 年 9 月 26 日,有 3 名香洲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的律师被珠海市青少 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简讯】 ●1 月 6 日,香洲区拱北街道昌平社区居委会在华苑花 园二楼居民活动中心举办毒品知识小课堂普法活动。 ●1 月 8 日,斗门司法所为斗门镇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开 3 展“认清毒品、拒绝毒品”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 月 10 日,香洲区翠香街道康宁社区联合翠香街道 办、翠香派出所在柠溪文化广场进行禁毒宣传活动。 ●1 月 16 日,香洲区拱北街道迎宾社区在围基村开展劳 动保障法律咨询及禁毒宣传。 (根据各区普法办材料整理) 报:祥陆,荣辉,英彦、明锋,春柏同志,省司法厅法宣处并冬梅同 志。 送: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 政协办公室;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 委党校;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教 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规建局、市 交通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商务局、市口 岸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市 法制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国家安全局、 市保密局、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珠海供电局; 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 市综治办; 珠海仲裁委、市档案局、市公路局; 珠海特区报社、珠海广播电视台; 拱北海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珠海海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 行。 抄送: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各区普法办 市普法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4 日印发 (共印 35 份) 4